一 保镖
岩鲲豢养着几十个保镖,也叫打手。不管是新人还是旧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难免会惹是生非。岩鲲一个人呢是对付不了这些穷凶极恶的人的,于是他就养了一批打手。处在困境的人是无法保证忠诚度的,因为当人的最高欲望下降到只求生存时,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随时抛弃尊严,原则以及无足轻重的忠诚。所以,岩鲲从来不相信精神上的忠诚,他更愿意选择生理上的依赖,比如,毒品。
选择生活在地下王国的人通常都没有太多钱,否则也不会住在地狱般的下水道里。寥寥无几的可怜的金钱供不起他们购买毒品,所以岩鲲垄断着毒品的来源,也控制着这群打手的忠诚。
章纪是便是岩鲲诸多打手中的一个,他留着短平的头发,手臂上的青筋暴起充满着滚烫的血液,仿佛随时准备爆发。岩鲲并不是每次都要他出手的,因为他的杀伤力太狠,他打起架来不要命,非见血不肯停手。严格意义上说,章纪其实是岩鲲的保镖,只有岩鲲需要和地面上的人交涉时,才会吩咐章纪换好衣服,去到地面上,与那些所谓的权贵虚与委蛇。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和天堂的人打交道首先不能在体面上失了气势,纵使地上的人一直瞧不上地下王国的人并视他们为草芥鼠蚁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事实。
“地面上见不得的人和事更多。”岩鲲的脸庞在一片缭绕的烟雾中并不是很清晰,所以,天堂里再富贵和有权势的人也要跟岩鲲打交道。地下终年整日里一片昏暗,岩鲲作为地下的国王,住处布置的要好一些,有电灯也有其他电器。可他早习惯了在黑暗里行事,没有人比他在地下王国待得时间更久,也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于是,那灯也就成了摆设,他从来没有用过。
“去吧,换衣服,上去一趟。”岩鲲抽完一支烟,对着站在一边的章纪说道。章纪领命,岩鲲望着他离开。
章纪是一年前来的地下王国,岩鲲还记得见到他的那天,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白色背心黑色工装裤脚上一双黑色登山鞋,眼神干脆利索。张口说来寻个工作。岩鲲不是没见过这样的人,事实上每天来找到他求个谋生工作的人实在太多,岩鲲之所以能记住章纪只是因为章纪当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出现在岩鲲面前的时候,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刚会走的姑娘,水汪汪的大眼睛,几乎照亮了暗无天日的地下王国。岩鲲示意所有的人熄了烟,包括他自己。
所以,岩鲲从未曾试图像控制那群瘾君子一样去控制章纪,因为他深深地知道章纪最疼最疼的软肋在哪里。想要章纪的忠诚很容易,开口跟他直接说就行了。
“我需要你的忠诚,必要时,我可以把后背交给你。”章纪应了,带着小草莓在地下王国住了下来。不一样的是,小草莓住的地方终日里明着亮晶晶的彩灯,仿佛在时刻提醒她记住光明的美好。
岩鲲和章纪去见了一个有钱的人,在特意清场了的餐厅里,双方还未开口,有钱人的手下就扔过一箱子钱。看来,是要命的生意。
这个城市每天都有太多太多的外来人口,也有太多太多的离开人口,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就像蒸发大海里的一滴水那么简单,有时候只需要一点钱。
回去的路上,岩鲲大步走着,扬手把照片丢给走在后面的章纪,只说了一句,“你去吧。”
那个女人看到章纪时的表情非常精彩,惊讶、仇恨和愤怒交织在她素日优雅的脸上,强烈对比下显得格外狰狞且歇斯底里,她忍不住破口大骂。相比较之下,章纪显得很是平静。他穿着只有跟地上人打交道时才会穿的西装,打着领带,举手投足不像一个随时要了结眼前这个女人生命的杀手,倒像是一个富家公子。亦或者,他本来就是个富家公子。
女人的吼叫终是没有传出去太远就戛然而止,像夜间骤然偃旗息鼓的风啸声。在这座不属于她的房子里,她不过住了一年。未来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她的存在本来就见不得光,谁又在乎在一座早就被主人遗忘的房子里,一个情人的死活呢?更何况,她只是那个有钱人诸多情人中的一个而已。
虽然她为有钱人生了孩子,是个女儿。纵然女孩儿生得明眸朱唇,声音软软糯糯,开口便醉了人心。可在得知凭借着女儿并不能飞上枝头变凤凰时,她对章纪说,“你把这个丫头处理了吧。”
卖了?杀了?抑或丢了?她没说,她也不在乎,她早已踩着几寸高的鞋子大步离开。没有留恋,没有不舍,或者她更珍惜脚上那双限量版的高跟鞋。
“孩子他没见过吧?”岩鲲问。
“没有。”章纪说。
“章纪,你给我讲个白雪公主的故事我再睡好不好?”小草莓躺在一片星河中的床上,小手从被角偷偷伸出来,拉着章纪的手。
“从前,有一个善良美丽的白雪公主,她有一个恶毒的后妈……”章纪轻声地讲着故事。
恶毒的王后派杀手去要了白雪公主的命,杀手不忍心,偷偷放走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逃啊逃啊,终于逃到了森林深处七个小矮人的家里,过着开心的生活。
恶毒的后妈再也没有机会伤害白雪公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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