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粱友德元年(921年),闽王王审知在福州建成龙德外汤院,宋代庆历二年,外汤院被指定为官汤,成为当时达官贵人休闲健身的去处。
宋代李纲曾歌咏过福州的温泉,留下了玉池金屋浴兰芳,干古华清第一池,何似此泉浇病叟,不妨更入荔枝乡的诗句。
清康熙十四年(1685年),出现了营业性澡堂,首推汤门街(今温泉路)的福龙泉澡堂。这地方早期叫后井,后名金汤井。
金汤井这个地方自唐朝到明朝本是一个校场,清代才废,让民间招垦纳租使用。
福龙泉的经营者上代在明朝末叶,从长乐县坑田乡迀来福州,原来的职业是看守营地。到了清初,其后人看到营地已废,职业动摇,就想利用该地涌出的温泉,经营澡堂牟利,向布政司衙门申请承租。布政司街门还不能做最后的决定,上报到北京兵部尚书衙门,奏准皇帝,手续是不简单的。
民国初年,聚春园和别有天菜馆,在馆内设汤池,供食客洗澡,雇人到澡堂挑汤。福龙泉认为妨害业务,反对挑汤。菜馆方面认为温泉是公有的资源,什么人都可取用,各执一词,打起官司,三年后由北京大理院判决,确定福龙泉对温泉的管理权,菜馆方面按担计资挑汤。
民国24(1935年)是福龙泉澡堂开业240周年,适逢林森先生由南京回榕,店主陈明钦请林森先生题字,龙泉第一,我闽温泉之佳,以福龙泉称最,浴之有益健康,温泉主人,二百年世守其业,尤为称祝,今二百四十周年纪念,特书以寄赠,并勖之。民国二十四年九月林森(盖章)!
林森先生的这幅题字可以与清朝乾嘉时大经学家陈寿棋送给福龙泉的一幅嵌字联:非福人不能来福地,有龙脉才会有龙泉相媲美,为福州的温泉文化增辉生色。林森先生为福龙泉店庆题字的消息,引起轰动效应,生意盛极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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