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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越大,过年的压力也就越大,如果你像我一样没钱又没对象,那完了,只能过一个这样的凄惨年:大年初一早上自己炒个蛋炒饭,假装厨艺高强发个朋友圈,接下来就是默默坐在屋里发呆,直到中午,再把蛋炒饭热一下。
我爸去世早,我妈活得潇洒自在,昨天问我,今年挣了多少钱,有没有十万,我说差不多,她追问差多少,我说差九万多。她迷之微笑,又问我找到对象没,我擦了擦汗说快了,缘分就快到了,我有预感。她迷之微笑更甚,说其实有个秘密我隐瞒你很久了,记得那年的那晚风大雨大,我回家的时候发现垃圾堆里有哭声……
我觉得自己应该真是被捡来的,不然怎么会有亲妈把儿子丢在家里自个去老相好家过年的?
手机震动,微信消息,点开,是小姑在我蛋炒饭图片下留言:黎远,下午我开车去接你,晚上在我那吃顿好的。我回道:想让我陪你喝酒就直说吧,小姑您的厨艺我又不是第一次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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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小姑也有意思,高挑靓丽,明星脸,模特身,却三十五岁还没嫁人。去年酒桌上,我问她,是不是眼光太高,她抽口烟,干了一大杯酒,使劲抿住嘴还是被呛出了眼泪。她说,她心里有人。那是一个流氓,偏偏有个娘气的绰号,叫叶子,看见年轻时候的她漂亮,就砸锅卖铁买了辆摩托车,天天载着她去兜风。她永远记得,那时太阳好得不像话,田间开满了黄灿灿的油菜花,二月的冬风吹得跟六月的夏风似的,醉人。她坐在后座紧紧抱住他,因为流氓开车都很快。她那时候觉得,爱,就是把自己的命交托给另一个人,乘风驶向无数个未知的春夏秋冬。
我说,你爱的可能是摩托车和油菜花,并不是他。她说不是,还有暖风和那条安静的乡间路。她说,这么多年,她也尝试过别人的摩托车后座,也曾有那样的风,但油菜花还没来得及开,或者油菜花开了,天又下了雨,路上全是肮脏的泥水,总之再难心神荡漾。我欲言又止,因为我觉得女人就是这么无理取闹,你拿她们没办法的,既说服不了,更劝慰不了。
她又喝了一杯,继续说,后来那条路和那片田都被开发商买了下来,建成了一个整天冒黑烟的工厂,也是从那时起,她的青春算是彻底结束了。我问她,所以你就单身至今?她沉默,点了一根烟。我又问,当初那个流氓呢?她笑了笑,说流氓拼死想护住那片地,却在一个清冷的夜晚被人烧死在了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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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驶往县城的小车里,我捂着鼻子抗议,李清水,你身上浓烈的香水快把我熏吐了。小姑莞尔,用那酷似周迅的低沉嗓音说道,啊,抱歉,年纪大了,嗅觉都退化了。说着开了车窗。
通气后好了许多,我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身边这个美艳少妇……少女……女人聊天,主要是跟她讨教如何应对父母逼婚,小姑说,主要有两招,第一少回家,第二多赚钱。我问一年只回家一次算少吗?小姑说,看来你还是没开窍,第一条是次要的,主要是第二条。我又问,那赚多少钱才算够?小姑说,当你回家心不虚的时候。我说我心一直不虚,我就肾虚。
小姑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这才反应过来有些玩笑不适合跟长辈开,特别还是单身漂亮的女长辈,忙岔开话题,说小姑不对啊,我问的是如何应对逼婚,你跟我说赚钱?
小姑用右食指轻轻敲打着方向盘,笑道,我听过一个民国爱情故事,刚好可以回答你。
4
民国时期的法租界有很多的歌舞厅与酒吧,其中有一家叫人间清欢,虽然在一条巷弄里,在因为老板娘李烟月颇有姿色,常常人满为患。人间清欢对面的一户人家姓管,管家有一个儿子叫管吕。管吕是人间清欢的常客,只因他迷恋李烟月。
管吕生性腼腆,既没参军,也没入帮,更没做生意,在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实在算不上什么人物。可他的眼睛会说话,每次他只要坐在吧台,请李烟月喝一杯酒,静静地坐在那看着她傻笑,李烟月就会觉得莫名心动。
可能阅尽沧桑的人,总是向往单纯。
一次管吕喝醉了,李烟月没让他回家。第二天,李烟月暗示管吕回家找人提亲,毕竟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谁也说不准战火什么时候又会烧起来,飞机掠过一个炮弹下来,就什么都没了。女人能找到归宿,当然得牢牢把握住。
可是管吕回去之后,整整一周都没有音讯。
一周之后,提亲的人来到了人间清欢,这个人来头太大,手下的小弟把整个酒吧团团围住了。李烟月挤出慌乱的人群,弯腰致敬道,杜先生怎么突然有兴致光临我的小舞厅呢?
杜月笙是上海青帮老大,黑白通吃、手眼通天,他来,自然不是喝酒跳舞,他是替手下的小弟提亲的。这个小弟是杜公馆烟土(鸦片)生意的重要人物,也常来人间清欢喝酒,喜欢老板娘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杜月笙有名的挥金如土,为笼络人心从不在乎钱财,他推出一箱黄金,说这里可以买下比人间清欢大十倍的歌舞厅。可李烟月却摇头道,它买不下我。
气氛剑拔弩张,青帮小弟皆站起身,但杜月笙却依旧和善笑着,挥挥手,带着钱和人走了。只留给人间清欢一句话——这世间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说明钱没花对地方。
两天后,当李烟月看到管吕欢喜娶娇妻的时候,终于明白了杜月笙的意思。
一座感情碉堡,你自认为正面坚不可摧,却不料背面不堪一击。
5
我把车窗摇得更下一点,问,小姑你的意思是,有钱之后,更能坚守住自己的爱情?小姑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
车拐了几个弯,停在了一个高档小区,我和小姑下车,坐电梯上到顶楼。走进宽敞的客厅,看到那排可以俯瞰整个县城的落地窗,我忍不住吐槽,你们这种富婆其实不嫁人过得更好吧!
小姑领我走到饭桌前,满满一桌子的菜,全用打包盒装着。我拍拍脑袋,我得收回刚才的话,你如果嫁一个厨师,生活质量应该会有明显提升。
小姑用发夹把披散在肩头的栗色卷发扎了起来,露出雪白的脖颈,捞起袖子把一桶烧酒提上了桌,我拱手行礼,女侠好气派,这是憋了多久的酒瘾啊?
喝酒不在瘾,看跟谁喝!小姑说着,已经把酒用壶乘出来,帮我倒了一杯。
我爽快地干了一杯,一股暖流冲进心田,舒服之极。
小姑在我年幼的时候一直在外面打拼,前几年回到县城买了房和车,活得自在逍遥。可能是同为天下被催婚人,所以这两年跟我走得很近,每年春节都要请我喝酒,互道愁肠。
小姑帮我夹菜,看我吃下,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摇摇头说,今天身体好像不舒服,吃东西基本尝不出味道。
说完见小姑一脸关切,我又忙补话道,不过没关系,这样的优势就在于喝酒也没啥感觉,能多喝点。
酒过三巡,小姑脸庞酡红,却丝毫不见醉意。
她说,我现在对情爱看得很淡,爱这个东西,与其说是一种美好,倒不如说是一种执念,比如说一对情侣正值恩爱之际,一人突然撒手离世,另一人必然痛不欲生,可能一生都在缅怀。这时候爱体现出了它的意义。而如果两人携手走入婚姻殿堂,爱就会被琐碎的生活所消耗掉,孩子、房贷、养老等等问题会把两人折磨得相看两相厌。
我说,是啊,爱就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
小姑说,爱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我抗议道,李清水,你这样一个风姿绰约的半老徐娘在一个小孩面前心安理得地讲黄段子真的合适吗?
小姑幽幽说道,黎远,你今年都27了,要是结婚早,孩子都可以上学了。
落地窗外夜色撩人,屋内灯光昏黄,小姑喝得衣衫不整,气氛极其暧昧,我感觉场面有些尴尬,只好笑笑不说话。
小姑继续说,我在一本战国野史里读到过一个离奇的爱情故事,你想听吗?
我点点头,反正我想不想听,她都会说的。
6
徐福出海为秦始皇谋求长生之道,是世人皆知的故事。但书中说,徐福出海寻长生药其实不是为了秦始皇,而是他的妻子阿难。
徐福是鬼谷子的关门弟子,对方术极为精通,秦王为一统天下,征战诸国、大杀四方,使天下苍生饱尝杀戮病痛之苦,徐福怀悲悯之心而出山,用无数神奇医方救世人于水火之中。当时正值秦始皇登基,听闻了徐福的医术高超,便派人请进宫中,询问他可否有长生不老之方。
徐福摇头,说命乃天道,不可更改。秦王满心失落,正欲遣他离去,却不料李斯来报,说家中有一门客,曾与徐福同拜鬼谷门下,徐福手中确实有鬼谷子亲传的长生不老之道。秦王大怒,下令捉拿徐福问罪。幸而得到一宫女的通风报信与协助,徐福提前逃出了皇宫。
这个宫女叫阿难,本是楚国王贵之女,国亡之后被抓入皇宫做了宫女,阿难本欲伺机向秦王报仇,不料中途冒出个品行高洁的徐福,对其甚是仰慕,不忍他被杀害,便带他逃出了皇宫。后两人结为夫妻,隐居山林。
婚后,两人举案齐眉,过了一段神仙眷侣的生活,可好景不长,两年后,阿难身患绝症。徐福不忍她离开人世,便拿出手中的长生方,但方子虽有,却无法成药,原来这长生药所需一种蓬莱仙草做药引,而这仙草世间少有,据说只零星长在东洋某座岛屿的崖壁之上。
徐福自知凭一己之力怕穷尽一生都难寻得此药引,便出山求见秦王,许诺愿献出长生方,且自愿出海寻药。秦王想自己三千大军陪同监视徐福,他自然做不得鬼,便欣然答应。这便是历史上徐福出海寻药的真实起因。
徐福在东洋之上飘荡半年之久,终于在一座岛屿上寻得蓬莱仙草,跟随的官员便命人将岛屿标记下来,唤作蓬莱。正当寻药大军高高兴兴浩浩荡荡返程之时,徐福却突然带着药草消失了。官员与军队都慌了,一边加速靠岸,一边传书于海关驻军,让他们沿岸搜查。两天后,伪装成渔民的徐福被抓住,但他身上的蓬莱仙草却消失无踪。
秦王大怒,用百般严刑逼问徐福仙草的下落,但他却将舌头咬断,不吐只言。最后,惨遭火刑,烧得只剩一堆焦骨。这堆焦骨最后落入一女子之手。这女子带着它行走天涯,不知所踪。
7
我问小姑,那女子难道就是阿难?
小姑点点头,是的,徐福自知无法逃脱搜捕,便把药草给了当地一个曾受过自己恩惠的人,自己故意暴露行踪,好让那人趁机逃出去将药草送到阿难居住的山中,并按照自己所写的煎制方式熬成药,喂生命垂危的阿难服下。阿难活了过来,可徐福却凄惨死去。
我说,这确实让人难过,但徐福也是执念太深,他费尽心力,也只不过是一命换了一命。
小姑点了根烟,有时候,能以命换命,也是天大的本事了。
小姑起身去客厅的洗手间。我也感觉酒意上涌,怕晚上难受,便弯弯绕绕去到了小姑卧室的洗手间里,吐了一阵,洗了把脸,感觉能扛了,才出来。结果走路歪歪斜斜,不小心碰掉了小姑房间里的画框,幸好柔软厚实的地毯没让它摔坏,我捡起来小心翼翼地重挂上去,借着卫生间的光,端详了一会儿。
一张旧相片,是小姑跟一个男人的合照。美丽大方的小姑与一个面容秀气的男人站在马路边上笑,背后是一片黄灿灿的油菜地。这个男人看着面熟,似乎有点像我。我心中暗想,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像小姑的前男友,所以她这几年才对我多加照顾?不过除此之外,我觉得这张照片还有些怪异,但一时又说不出具体哪里怪异。
正思索着,听见小姑在客厅唤我,只好回到餐桌前。
小姑调侃我,问我今晚上几次厕所了。我死猪不怕开水烫,说也就6次。小姑感叹道,看来肾是真不行了啊!
除了肾不行,你还有哪不行?小姑把头发撂到耳后,凑过身来认真询问。
我说,这两年鼻子里老有血块,可能是鼻炎。空气一差就咳个不停,有时还能咳出血丝,应该是抽烟抽多了肺抽坏了,不过已经在戒了,你别跟我妈说。另外喝酒一多肝就疼,所以我平常不喝酒,也就过年陪你喝点。不过上班族可能都这样吧,缺乏锻炼,作息紊乱,身体亚健康状态,总感觉全身是病,哪哪都有问题,但应该就是些小毛病。
小姑盯着我看了老半天,突然给我递来一张纸巾,并指了指我的鼻子。
我一擦,又流血了,赶紧仰起头。
小姑自顾自叹息道,看来只能撑到这里了啊!
我仰着头问,小姑你说什么呢?
我看不见她,只听她起身,然后踱步走开,再说话时,声音是从落地窗那传过来的。
——黎远,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吧!
我不明所以,什么叫最后一个问题?
脚步声步步逼近,一双柔软却有力的手捧住了我上扬的脸,硬生生把它扳正,我不得不与小姑四目相对。
——你记得我了吗?
小姑肤白眼大,唇红齿齐,这么近距离的对视,以至于她说话的气息直接喷到了我的脸上,我感觉身体有些发烫,赶紧挣脱开,说,我一直记得你啊,小姑,看来今晚你确实喝醉了。
小姑用手背贴了贴额头,笑道,确实多了,那今晚就到这吧,先休息,这些狼藉的杯盘明儿再收拾。
头脑昏沉的我进到客房,再没精力洗澡,倒在舒服的大床上,听着小姑在客厅里放的音乐,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8
半夜被电话吵醒,眯着眼扫了一眼屏幕,是我妈。
我妈问我怎么不在家。我说在小姑这。我妈沉默了一会儿,说,别离你那小姑太近,她这人邪乎。我随口问,怎么邪乎?我妈说,当年她谈了一个姓叶的男朋友,却在油菜地里与她私会的那晚被烧死了。公安局找了好久找不到凶手,有人说呀,就是你小姑自己放的火。
我揉揉眼睛,不是说是那片地的承包商干的吗?我妈问,你听谁说的?我说,小姑啊!我妈冷笑了一声,那片油菜地是十年前才有人承包开发成工厂的,而你小姑这件事,发生在二十八年前。
我脑子一下就懵了,忙说,妈,这不可能啊,二十八年前,小姑才七岁,谈什么恋爱啊?我妈说,谁跟你说二十八年前她七岁的?她今年至少四十八了。我说,那更不可能了,看起来就像三十出头啊!我妈说,有钱呗,保养得好呗,你看林志玲快五十岁了你看得出来吗?
我突然想起了在小姑卧室看到的那张照片,终于明白了怪异之处,虽然发型装扮不同,但小姑那时的长相与现在几乎一样,也就是说,二十八年的时光过去,她居然丝毫没有见老。而且绝不像老妈说的那样是因为保养好,因为反推回去,二十八年前,她居然就已经一副三十来岁的样子,隐隐比身边的男人要成熟不少。
我问,妈,小姑是……亲的吗?
我妈说,不知道,问你那死鬼老爸吧,我嫁过来她就跟着你爸了,但又不常露面,有时候几年见不到,见到也不怎么跟我们打招呼聊天,也就跟你熟一点。
这时我突然觉察到了不对,空气中似乎有一股让人犯呕的焦味……
翻身下床,打开门一看,客厅里弥漫着一股刺鼻又刺眼的烟雾,烟雾最浓处在厨房,黑烟涌动,隐泛火光——失火了!!
9
灭火器灭火器!!我在烟雾中焦急寻找,没有!!原本放灭火器的地方居然空了!!我冲进厕所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冲进小姑的卧室,但并没有人。
怎么回事?!我又回到客厅,见厨房里的火已经蔓延了出来,便向大门奔去,楼道肯定有灭火器!!
握住门把手,一拧……拧不动,再一拧……还是拧不动,这时,我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可笑又可怖的设想,像是某种指引,我情不自禁地把眼凑到猫眼上去,凸透镜里,是熟悉的高挑身影——小姑就站在门后,像往常那般对我温柔笑着。
心头生出一股彻骨寒意,我跌在地上,不停往后爬,脑子里乱成了一团麻,本来是与小姑好好过着大年初一,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到底是为什么?
头猛地撞到餐桌,一盘菜掉下来,倒扣在我身上,我掀开盘子,本欲把菜抖落,却发现……盘子里装的根本就不是菜,而是一个一个饱满肿胀的水蛭。我的腿直接就吓软了,但看着这些水蛭慢慢在裤子上爬,我一咬牙,脱了裤子直接甩进了火里。
可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刚才的水蛭只是小恐见大恐。我面前的这张餐桌上,之前碗盘里的剩菜,现在全变成了各种恶心的内脏、昆虫与软体动物。
这究竟是后来换的,还是一直就是……
我扶在墙角吐得肝肠欲断。
10
火越来越大,我赶紧回到客房,拿起手机,刚想拨打119,屏幕却突然显示小姑来电。手控制不住地抖,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按下了接听:
黎远,你不应该醒过来的,在睡梦中死去是最幸运的事情。我猜你去厕所的时候一定是悄悄吐了,迷药失效,所以你醒了。醒早了未必好,这也算是对你耍小聪明的一点惩罚吧。
我知道你心中充满了恐惧与疑问,但我并不打算告诉你事情的始末,事实上我已经告诉你够多了。每次你都是一副受害者的样子,其实我才是活得最悲惨的那个人啊!
对了,徐福和阿难的故事其实我还没有讲完。
徐福除了托人给阿难送药,还有一封信。信中说道,自己难逃一死,因为秦王不会放过自己,不过不必为他的死过于伤心,鬼谷老师曾传他长生方,长生方有内外两方:外方是让身患重疾者大病痊愈,并且安享长生;内方则颇为阴诡,能让已死之人复活,只需将人的脊椎尾骨用蓬莱草液浸泡365个日夜,便会生肌化血,长成一个新生婴孩。而随着婴孩的逐渐长大,也许有一天,他会找回前世的记忆……
电话还没听完,却轰隆一声巨响,不知道火点燃了什么而发生爆炸,一阵气浪袭来,把我整个人吹飞。
待我醒来,已躺在一家叫做旭日东升的饭店门口,一个大胡子男人对我说,呦,浸泡了千年的根骨醒啦?赶紧去对面的旅馆报道吧!
于是我就稀里糊涂地走了进来。
11
我抿了一口茶,贼苦。放下瓷缸,看着眼前这个已近疯癫的男人,却不知道说点什么。只好给他106的钥匙,说:“什么都比不上一顿热水澡来得舒服。”
目送他进房之后,我回到柜台,见黑猫又趴在那睡觉,不想惊动它,便小心翼翼从抽屉里摸出账本,翻开,写道:“106房客,黎远?叶子?管吕?”
“爱,就是他用一个谎言,支撑她活了数千年,而她却知道这是谎言。”
合上本子,只听一声猫叫,抬头一看,只见它不知何时已经醒了,正挺直了身子盯着旅馆大门,如临大敌。
接着,风铃声起,门被推开,夜风带着一股惑人的幽香扑进来。
一个身材高挑容貌艳丽的女人慢踱着步子,栗色卷发,大红嘴唇,旗袍加身。我试探性问道:“是该称呼您李清水,还是李烟月,又或者是李阿难?”
她朝我笑道:“李清水吧,这几十年我比较喜欢这个名字。”
嗓音果然低沉且充满磁性,一股周迅味。
她继续往前走:“你们这拿了我的东西,我来拿回来。”
黑猫跳下桌,炸开毛挡在李清水身前。
李清水蹲下身,抚摸着猫头,不急不缓地说:“知道你白天值班,所以特意晚上来拿,怎么样,你现在拦不住我的。”
黑猫毛炸得更开,咧开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却没有咬上去,只是叫了两声,而后收拢毛发,回头瞪了我一眼,接着跃上柜台,又开始睡觉。
李清水起身,如水的目光移至我身上:“小朋友,你也要拦我吗?”
我赶紧闪到一边,开什么玩笑,两千工资就想让我因公殉职?
李清水径直走进了106房间。不多时,她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块泛着墨黑的骨头。
“谢了哈!”她朝我招手。
眼看她就要离去,我忙说:“能不能聊几句?”
她停在我身前,打量我,眼神玩味:“聊什么?”
我问:“你去哪弄那么多蓬莱草液,让徐福不停重生的?”
她眨了眨眼睛:“重复利用咯!”
我点点头:“所以,草液的药力逐渐丧失,以至于现在重生的徐福,一到二十来岁身体各方面机能就开始退化,器官病变比普通人提前了五六十年是吗?”
她依旧淡淡笑着:“对!”
我说:“你之所以亲手毁灭掉他们,是因为怕他们自然死亡后自己有可能拿不到遗骨?”
她说:“你既然什么都猜到了,还要跟我聊什么?”
我摇头:“不,有一点我始终没想明白。你去接黎远的时候用迷香封住了他的五感,然后准备了一大桌恶心的东西给他吃,到底是何用意呢?难道吃这些东西能让他的身体衰败得慢一些,可他马上不就要被你毁灭掉了吗?”
李清水朝我走近两步,伸出手指轻抚我的脸颊,红唇凑到我的耳边,低语道:“你想多了,我只想让他尝尝我每天都要经受的痛苦,他带给我的,这长生的代价。你以为我是因为爱他,才执着于复活他,并期待他找回记忆吗?不是的,天真的孩子,我之所以乐此不疲地做这件事,是因为我恨他,我是在报复他!”
“这两千年来,我从未真正活着!”
终
子夜旅馆的门洞开着,冷风肆虐地往里灌,可我却没有心思去关。一股沉甸甸的挫败感积压在心头,从来没有哪个故事会让我如此失落。
回到柜台,我重新打开账本,把之前106房客下面的那行字划掉,重新写了一句——她在漫长的时光里早就遗忘了爱恨,他于她而言,是情人,还是仇人,抑或是孩子?谁也说不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她之所以还能活下去的全部意义。
本欲合上本子,我却突然发现之前随手写下的三个人名似乎别有蹊跷。这个发现让我后背寒意乍起——
黎远,叶子,管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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