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住在一座海滨小城,在我的印象里,城头到城尾就巴掌那么大。
我熟悉这里的每一家小酒馆,每一个可以醉生梦死的地方,我都清楚。
小时候我读过一本叫《笑傲江湖》的武侠小说,里面有个叫令狐冲的家伙我很喜欢,他个性放荡不羁,爽朗豁达。
于是我立志成为一个像他那样的浪子。即使我没有绝世武功,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依然可以凭群体的力量变成浪子。
因为“浪子回头金不换”,人们对于总犯错误的人会比较宽容,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活到30岁依旧浪迹酒馆,没有正经的事儿做。
他们都说我是一个只会啃老的窝囊废,我怀疑他们只是嫉妒我家开百货超市,小城大部分地方都有我家的连锁店。
我从小就没有被寄予厚望,我父母就希望我快乐就好。家族产业就留给我那木讷的弟弟去做就好了。
有的人生来就是为了享受、体验人间繁华的,而有的人生来就注定了劳碌奔波的一生,比如我弟弟。
我的理想原本是玩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没想到很快我就厌倦了这一眼可见的小地方。
我想出海,我疯狂的想出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小城这是一个禁忌话题。
从来没人知道海对面是什么,据老一辈的说以前出海的人就从来没有回来过。
关于外面世界的传说层出不穷,越发激起了我的好奇,我想找个水手带我出海,可水手这个职业在一百年前就已经绝迹了。
我查遍了所有资料都无法找到可以出海的方式。即使在一些禁书里曾经讲到过一个叫哥伦布的出海后发现了一个新的更大的地方,后来他就在那里生活下来,统治了当地的居民,结局几页却被别人无情的撕掉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在新世界里过得愉快。
还有一个叫麦哲伦的就没这么幸运了,他被野人吃掉了。
古书里说外面有很多妖魔鬼怪,喜欢吃人。不像我们这个安静而文明的小城。物产丰富,应有尽有。
你以为这些会让我退缩么?我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眼见为实,任他书里吹出花来,老子也不会信的。书就是我最讨厌的东西。
我喜欢挑战权威,即使我不学无术,但我仍然渴望成为历史的第一人。
出海成功的“百货王子”,放弃优越的生活条件和一大笔可以继承的家产,选择挑战自然,勇敢追寻梦想,并最终成为我市第一个成功出海的勇士!
我脑子里情不自禁,想入非非。
不一会儿,我就趴在小酒馆睡着了。
2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我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无人的沙滩上,我有些惊讶,很快这种惊讶就变成了喜悦。
我它么!在海对面的沙滩上,对面就是我那个异常熟悉的海滨小城。
我家就住在临海的一座城楼里,出门就有一个楼梯间,有几个大门打开,从家里的窗户可以看到前面是深蓝色的大海。
海水一直很平静,似乎从未有过大波澜。
我怎么会如此幸运,想什么来什么,我所在站立的地方是一片荒漠的沙地,一棵树都没有,就像我们那边的沙滩一样。
我太兴奋了,在沙滩上疯狂玩耍,不知疲倦,我很开心,因为家里人从未和我讲述过外面的世界。
就算在正常人看来这个世界很贫瘠,甚至荒无人烟,但我却觉得它有一种苍凉的美感。
或许这就是远香近臭吧!我看到平静的大海对面那个清晰可见的海滨城市,就像一位美丽庄重却孤独的女王一样垂首低泣。
不知不觉,我在沙滩上贪玩到下午,太阳快要落下海平面,它将余晖洒满深蓝色海面,海面被镀上一层泥土色,就好似一片厚实的黄土地,对面的城楼也显得异常辉煌,像一座神秘但精巧的宫城。
作为地霸,我熟悉着对面城市的一切,哪里的食物最美味,哪个地方有最好的娱乐城,哪里的交通最拥挤。
突然想起,家里的阿姨应该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我爸妈和弟弟应该忙完一天,等着我回家吃饭了吧。
毕竟今天是我弟弟的生日,我答应了要早点回去,不在小酒馆逗留的。
我该回去了,我起身走到海边,对面的美景让人陶醉,那是从来没有人可以看到的视角,原来我们的城市长这个样子。
我想我应该把我见到的水天一色,大海落日拍下来,甚至我觉得自己特有责任将今日份的冒险用手机记录下来,配图发朋友圈。
我掏出手机,开始对着海和城楼一顿咔咔乱拍。
文字配个啥呢?我想想,先发个,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配原图9张。
不到5分钟,我的手机就开始滴滴滴的消息提示,我一看好家伙,10087条消息和点赞,看来平时狐朋狗友没白交,关键时刻巨给面子。
我窃喜着,又刷刷刷刷的发了几段小视频,“你们猜猜我在哪儿?”
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城的人们,此刻一定是对我敬佩不已了吧,出海第一人,我,即将名垂青史的勇士。
我珍惜着拍照的每一分钟时间,尽可能的将我所看到的一切展示出来,都没工夫去理会他们的留言。
直到电量低于百分之一,我不能再拍了。
突然一个留言惊醒了我,你怎么过去的?
我怎么过去的。我不知道。
做了个梦就过来了,那问题来了,我怎么回去?
这时微信响了,是我妈妈打过来的视频,我赶紧打开想和她分享此刻的美景—她生活了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的城楼在外面的人眼里是什么样子。
我开心地举起手机,正对着海自拍,海的对岸就是那座小城。
“妈,你看看我在哪儿?你儿子我终于要扬眉吐气,名垂青史了!”
话音未落,我就察觉到母亲十分震惊和悲痛的表情。她嘶哑的叫了一声什么,我没听清楚。
手机屏幕黑了,彻底没电了。
脑残的我心想,她是不是看到我没有在小酒馆,有些意外。
或者是被她儿子的勇敢所感动。
我回去不但可以立刻和狐朋狗友们吹嘘一番,经过我刚发展朋友圈的照片,我相信很快就会有各大媒体对我的这段经历感兴趣,毕竟这段独一无二的经历可以任意胡编乱造,没有人可以质疑我或者不相信,我是唯一的出海亲历者,我手机里的照片就是最好的证据。
甚至我的想好了,回去就可以出本书叫《我的传奇一生》,以自传的形式写我怎么从一个纨绔子弟变成历史上唯一成功的冒险家,以稀奇古怪的经历来抚慰那群没见过啥风景的人们单调枯燥的内心。
我相信自己归故之后必将拥有一份伟大的事业,不用再在小酒馆里虚度人生。
我要回去!
看着夕阳的余晖越来越少,天色渐渐暗下来,我决定踏上归途。
从小就会游泳的我,决定利用自己唯一的特长,游回去。反正看着也不是好远。
我试探性地用脚去触碰海水,刚一碰到就感受到一股渗人的凉意和黏糊糊的触感,我条件反射一样缩回自己的脚,竟然发现怎么也扯不动,就像被奇怪的胶水粘住一样。我使劲往外拔,发现自己的脚和裤腿上粘着滑腻腻的东西拉出厚厚的丝状长条。
我跌坐在岸边,掏出平时挂钥匙上的一把折叠小刀割断这些恶心的粘丝。
心里陡然升起一股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我又试了一下用小刀去戳海面。小刀立刻被粘住,拔不出来,越扯越紧,渐渐的往下陷落,就像平日在沼泽湿地一样,最后沉入深蓝海底,再不可见。
我终于意识到这根本不是海,这是一种像胶水的东西,而且是一种强力胶水。
我有些慌乱,难怪没有人出过海!试图出海的人都有去无回!因为这根本不是海啊!难怪我从来没见过这海有过大风大浪,没见过有人捕鱼,或者海面上有什么飞禽走兽。
恍惚间我明白了母亲最后的哀叫,我可能要被困在这里再也回不去了。
天快黑了,家里人还等着我,我的“扬名立万”还在向我招手。
我突然想到刚刚那个小刀是缓慢的沉下去的,我把可以石头扔到这胶水里,它会立刻陷落,我可以利用这一点时间踩上去,并扔下下一块石头,如此循环往复,我可以捡很多石头来垫脚,只要速度足够快,石头足够多。
我想办法扛了一麻袋和我自己脚差不多的石块,先试探性的扔了一块上去,我人踏上去,石头没有马上陷落,在胶水还没碰到我脚的时候,又踏回岸上。
这个方法似乎是可行的,但是石头太多我也狂奔不了,更何况如果走到中间没有石头了,我岂不是要立刻尸骨无存。
眼看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深蓝的胶水海显得更加阴森可怖,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要将一切光明吞噬干净,对面熠熠生辉的小城却灯火通明,像一个世外桃源,与黑洞两相抗衡,明与暗、热与冷、生与死......
一大片可怕的胶水海将我和人类社会阻隔开来,天地间就剩我一个生物在为自己的命运悲戚。当然可能还有为我操碎了心的家人。
我不禁陷入一种迷途不知的无意义的思考当中,更加不幸的事打断了我是思考,这假海居然还有潮涨潮落,它居然开始向我所在的沙滩上蔓延开来,我抱着我的石头往后退。
来不及思考,我当下决定,生存还是毁灭,他么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我只能尽快找到各种可以垫脚的东西,尽快开始“水上飘”,不、是“胶上飘”。
我开始扔石头,这个过程没过多久,第一块、第二块、第三块.......
直到我扔到第一百块我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胶途”。
我陷入一种绝望,我几乎是用最大的步子在跳了。背上还有一半的石头,我还有三分之二的路途需要完成。
我的小城,回不去的故乡。
我仍然不间断的扔着无望的石头,向着那光明的小城跳去,只是偶尔一回头看到我身后慢慢被吸入胶海里的石头,心下不免一阵悲戚。我的命运是否也将如同这些垫脚的石头一般,消逝。
一想到我还没出的书,我决定少扔石头,跳远一点。我要回去!
很快我袋子里还有10块石头,我还剩下最后2公里的距离,任我劈叉我也没办法走完啊,我看着麻袋里的石头,咦,麻袋!
我最后可以利用的工具,麻袋虽然沉得比石头快,但是它可以保证我的人不被吸住。我把麻袋撕成鞋子大小,不就又可以跑一段时间了?!
扔完这10个石头,就开始撕麻袋垫脚,只是用麻袋必须要速度够快,稍微慢一点,就会往下陷落。
500米、400米、300米.......眼看着我离小城越来越近,在岸边散步的男女女我都能看见了,我手里还有最后一块布。我的脚却被胶海粘住了,我大声呼救,周围的人都看到了我,他们眼里充满了惊恐,却似乎无能为力,突然有位先生扔了一块大木板下来,我离那块木板还有50米的距离,我用尽全力挣扎着往木板移动,却陷得越来越深,好像离木板越来越远了。
我的手已经无法搅动,岸上的人发出了惊叫,我看到了我弟弟抱着跪在地上哭泣的母亲,我看到了急得双眼通红却被周围人拉住的父亲,我这个不孝子,不能再让我的家人受到伤害了,他们爱我,即使我无能、窝囊、不务正业。
我冲着他们开心的笑,然后停止了最后的挣扎,周身被粘湿的胶水包裹,直到不能呼吸……
我的世界陷入一片混沌和黑暗。
我死了,籍籍无名,成为众多出海的炮灰之一。
终究还是没能成为一个勇士啊。
3
头上突然传来一阵疼痛!一个粗旷而又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你特么都睡了一天了!快回去了,我们酒馆也是要打烊的!”是酒馆老板的声音。
我迷糊地睁开双眼,眼前都是熟悉的场景,我今天来喝酒的小酒馆!
幸福来的过于突然,“原来我没有死哈哈哈哈哈哈!”我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真疼!“老板我今天一直就在这儿睡觉吗?”
“对呀,你忒么喝多了一直赖着不走,还在这里睡上了,我看你今天没有要走的意思才过来拍醒你的!你是不是喝傻了?”老板一脸无奈的看着我。
没啥没啥,原来只是一个梦啊!“来,给你的小费!下次记得早点叫醒我!”我向老板手里塞了一把钱,快乐的离开了小酒馆。
一看手表,已经凌晨两点。昨天是我弟弟的生日!我居然在酒馆呆了这么久,真是一个太不称职的哥哥了。
我开车闯了好几个红绿灯赶回家,发现家里静悄悄的,好像一个人都没有,不应该,就算睡了。看到我回来,住家阿姨也应该给我留了灯和饭菜啊。
可是家里一片黑暗,我走近家门,闻到一股浓浓的胶水味儿。突然感觉胃里一阵痉挛,有一丝恶心,然后就吐了出来。
吐得客厅地板上到处都是,果然还是不能喝太多酒啊。我轻轻的叫了一声“王阿姨”,想让她过来处理一下,我可不想明天又被父亲教训。
结果没人搭理我,这就比较奇怪了。平时阿姨睡眠都挺浅的,我一回来住在一楼的她基本都会醒。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想拿工具处理我的秽物,却发现王阿姨直直地躺在地板上,脸色苍白,胸口一把匕首,眼睛瞪着门口方向。我不由得被吓得倒退几步,一时之间脑子一片空白。
家里出事了!
我赶紧跑到二楼父母的卧室里面,看到里面空无一人,心下以为还有转机,然后我又跑到弟弟的房间,发现他的房间满是血迹,天花板上都是喷射出来的血液,有的角落还在往下滴。
血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嘀嗒声。
我心如刀绞、步伐不稳,直觉一般地来到我自己的房间,刚一打开门,就一股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
我看到我父母和我弟弟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衣服上的血迹还未干涸。一脸严肃,睁着眼睛,仿佛是在责怪我回来的太晚。
我跪坐在地,泪如雨下。
这一天原本和往常的任何一天都没什么不同,我去小酒馆喝多了,一个梦的时间,一切都变了。
原本梦里无知的我已经死了,感觉不到痛了。为什么,我醒过来却发现,现实比梦还可怕。
我从此没有家人了。
后来我报了警,却迟迟找不到凶手。我作为家里唯一幸存者,刚开始被列为第一嫌疑人。可酒馆老板的说辞成了我有利的不在场证据。
那笔小费我没有给错。
我给警察说了我这个奇怪的梦,他们哈哈大笑,可能觉得我的梦过于荒唐。
我是相信自己的梦有一部分是真实的,因为我后来去岸边看过,那海确实是一片胶海,就像我爸妈曾对我弟弟说过的那样,这个海就是我家发家致富的秘诀。
4
原本人人都可以出海,世界有很多很多国家和地区。可是渐渐的贪婪的人们不断扩张,过度消耗产生了大量无法降解和排泄的垃圾,陆地上已经将垃圾都填埋到地心了,占地球更多的面积的海洋也不能幸免。
人类不断运用各种技术将垃圾运到海洋,直到海洋也无法接纳这么多的垃圾,埋在海洋底部的垃圾日积月累,质量越来越大,最后温度过高发生爆炸。四大洋都反反复复发生过类似的爆炸。
爆炸后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物质,后来海水渐渐变得粘稠,直到现在变成一片死气沉沉的胶海。人类还在地球上不断厮杀,各种战争,抢夺资源。最后连陆地也越来越少,胶海却越来越大。
我们这个海滨小城就是最后幸存的孤岛,我父母原本不是这个岛上的居民,是后来逃难到我们岛上的,我是他们后来收养的孩子,那个时候我五岁。
我亲生父母原本就是这个岛上种粮食的,这里的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种粮食的,而我家囤积的种子最多,物产丰富,所以当时接受了大批难民,在我家干活,给他们衣食住行。
而收养我的父母是其中最勤劳的一对。
这是所有故事的开头,一个烂俗的套路。我亲生父母被他们说服,要去出海获取更多的资源,就在对岸--他们逃亡过来的地方,人烟稀少,却金银珠宝遍地。因为势单力薄,所有没有带回多少东西。
他们据说十分熟悉路线,鼓动我父母和其余10多个人一起出海寻宝,于是他们达成一致,共同出钱去搞了一架小飞机出海。
后来他们十多个人一起到对岸寻到了大量的财宝,可最终回来的时候只有我养父母两个。
受我父母嘱托,他们收养了我。
一年后他们生了自己的孩子,他们对我弟弟很严厉。却依然对我很好,无限包容,即使我不学无术,也从不给我脸色看,还满足我几乎所有的愿望。
我喜欢他们这样对我,给我家的温暖,从不和我生气。我不愿去猜想我亲父母的死与他们有关。
就算有关那也是他们上一辈人的恩怨。
我不掺合,只想享受自己的人生。认贼作父是年仅五岁的我就选择了的人生。
原本这一切都很完美,直到我发现我只是他们家的一颗棋子,大有用途,我才开始害怕起来。
这件事说来一点也不话长,我原本是不插手家族事务的。
直到他们和政府联合起来,决定以扩张领土、探求新资源为由将一批底层人民送往其他贫瘠的小岛,与其说是小岛,不如说是白天小岛,晚上就是胶海的地方,自生自灭。
为了安抚民心,也要选一些高层代表一起去共创辉煌,就像当初去美洲探索新大陆也去了一些官员、庄园主、传教士......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去探索未知,而是送一批多余的人去迎接死亡。
而我就是被他们选中的第一批领袖,鉴于之前我父母对我的娇惯,全城最大的百货公司最受宠的公子哥都要去新大陆,很快就会让一大批人信服,新的地方同样充满生机和财富,甚至可以让自己的命运重新洗牌。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招好棋,可以加速这个小城的繁荣稳定。可我虽然不学无术、浑浑噩噩,但我不想沦为一个可怜的牺牲品。
弟弟和父母说,反正我也只是一个废物,和我亲生父母一样。如果直接告诉我,让我去一个新地方作威作福,开拓疆土,说不定我还会高兴得很,直接答应下来。
我没想到我这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居然如此了解我,就在一个月前我还兴致勃勃想要出海看看。
只不过那是一个月前的我了,而知道真相的我只想为我父母报仇,不对,我只是单纯想活下来。既然你们不让我活,我就要偏偏活下来给你们看。
为自己而活,也是一个勇士。
5
我那天上午假装出门,给家里的饮水过滤系统里面放了适量的麻醉药。然后我躲在厨房后面的储物室里面静静观察。
早饭过后我亲爱的家人们就酣睡在餐桌上,我换掉家里的滤芯,就出门去了。
一切都很顺利,因为今天是弟弟的生日,工作上的事都安排给了下属。
没有人会怀疑这安静的一家。
那天我请我的狐朋狗友们都去城南的一个昂贵的酒吧玩,城北这个酒馆就没啥人来了。
我照常来到小酒馆,喝小酒。老板是个糊涂人,酒馆只有唯一一个挂钟,凌晨一点和两点没有区别。我睡着了,做了那个奇怪的梦。
我醒来后不由得在心里冷笑,一点钟,我还是在那装睡,酒馆里已经没有人了,只有我和老板。老板去厕所的功夫我把挂钟时间调成凌晨两点,老板拍醒了我让我回去。
我故意装作不知道时间,暗示他看向挂钟。果然他后来一直以为我是2点钟走的,因为我给钱的时候曾再次提醒他下次早点叫我。
我在凌晨一点伪装回家,他们在快醒来的状态下,睁着眼睛被我虐杀。然后我把自己清洗干净,回到车上,喝得醉熏熏的。
我赢了。
生存还是死亡,这不是一个问题。
这是无数个问题。
我报警了,配合警察调查。这件事唯一的一个bug,就是那个快了一个小时的挂钟。
唯一的破绽,偏偏不凑巧,第二天早上,那个挂钟摔碎了,被老板扔了。
我没有成为出海的勇士,在全家被杀的悲痛之下,我振作起来,决定改变极为浪费的商业模式。我利用家里的资本聘请了很多专家为可降解材料付出努力。各种商品的包装、废弃的材料都尽可能得到再次使用。
我不再被称作“百货王子”,而是被我亲爱的人民叫做“环保大王”。在我的倡导和带领下,这个城市在慢慢变好。
资源依旧稀缺,我们依然面临着“胶海”的威胁。
在我看来,生存还是毁灭,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
我60岁的时候,环保已经做不了什么了。开辟新大陆的谎言被无情戳穿,于是人们开始希冀于探索宇宙资源,源源不断的人被飞船送到宇宙里,开拓疆土。
今年,我也开始为我的宇宙百货公司招聘新员工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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