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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是好牧人

耶稣是好牧人

作者: 妮熙 | 来源:发表于2020-05-03 13:26 被阅读0次

    《约翰福音》第10章11-18节:“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一、真假牧人(十11-15)

    本段经文对好的与坏的,忠心的与不忠心的牧人作了一番对比。

    牧人必须绝对爱护羊群。大卫对扫罗说,他为父亲放羊,有时来了狮子,有时来了熊,他就把野兽打死(撒上十七34-36)。对牧人来说,冒着生命的危险来护卫羊群,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有时,牧人还不只冒生命的危险;他们为了和盗贼对抗,真的会因此丧生。真正的牧人不怕冒险,也不怕为羊舍命。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羊群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伴侣。

    而假牧人则把放羊当作一份职业。他毫无使命感,放羊不过是他谋生的一种手段,他所关心的是酬劳,而非羊群。据犹太人的传统说法,受雇看管羊群的牧羊人,如遇羊只被猛兽吞噬时,须负赔偿的责任,因此雇工一遇上此种情形,多半会弃羊逃之夭夭。同时,雇工也不体恤羊群,也缺乏责任感。

    为酬劳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钱;为爱而工作的人,一心只想到他所服事的人。耶稣是好牧人,他一心只想到羊群的安全,日后,他还为羊舍命。

    联系到我们现实中。传道人若是顾念他所得的有多少(例如金钱、别人给的尊敬等),则他是一个雇工。甚么时候忘记了自己,而只顾念神的群羊,他就是一个好牧人了。今天在教会中有许多雇工,那些名义上事奉神的人,所贪图的是一份舒适的职业,对神的羊丝毫没有爱心。

    如今我们的基督教会就像是羊群,它面临双重的危险。外面的攻击,来自豺狼、窃贼和强盗,比如政治上的攻击或者是教会与教会之间纷争。内在的问题,则来自假牧人,教会里面若出了腐败的领袖,不把牧养当作服事,只当作职业,也是一大悲剧。而且第二类的危机,比第一类更糟。因为牧人若是忠心良善,便能产生坚强的力量抵御外来的攻击;但是牧人若是一个毫无负抯的雇工,则外来的仇敌就很容易渗透进来,破坏羊群。所以,教会最幸运的事,莫过于有一位像耶稣基督那样的牧人。

    二、终极合一(十14-16)

    【约十14-16】“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这里‘认识’是指一种深刻的内在认识,源于生命的相通。在新约的时代,信徒不用教导别人怎样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主(参来八11)。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是指外邦信徒,不在犹太教范围之内的。“并且要合成一群,”主耶稣的带领是从‘个人’开始,结果乃是要把人“合成一群”。惟独世人都作 神的子女时,真正的合一才有可能。世界上分成许多国家;一个国家又分成许多阶级。世界不可能只有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只有一个阶级。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能够消除一切的隔阂,因为福音告诉我们 神是全人类共同的父亲。

    合一并不是指所有的羊被迫围入羊圈;而是指所有的羊都听从一个牧者,只跟随他,不是指教会组织的合一;而是指共同忠于耶稣基督的合一。合成一群并非意味着只有一个教会,一种敬拜方式,一种教会行政系统。

    基督徒中间所有不合一的情形,都是因为没有绝对接受祂的带领。教会必须是合一的,绝不可再有‘圈内’、‘圈外’之分。教会合一的惟一因素,乃是忠于神的儿子耶稣基督。

    若让圣灵照着神的心意自由运行,在任何一班人的经历中,必然会达到一个地步——那时一切都要从个人的转到团体的。这是个自然且必然的倾向,从整本圣经中都能清楚的看到,神定意要实现祂完满的计划,不是一部一部单独的成全,而是一个以生命为根基的整体的完成。所以,若是圣灵在掌权,(祂所作的必然合乎神的心意),在让祂真正掌权的一班人中,一切迟早都必定会从仅仅是个人的转变为团体的。只有在团体的关系中个人才能有享受。

    为什么传福音是教会的主要使命?因为没有牧者,人就无法听信福音,假使没有人出去招呼别人进来,别的羊就不可能进来。宣教使命并不局限于海外宣道工作。在我们四周的人,若有人不认识基督的爱,我们就应当关心他,把他带进教会来。基督的理想是否能够实现,要看我们是否肯领人归主,使全世界都合成一群,归向一位牧人。

    三、爱的抉择(十17-18)

    【约十17-18】“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因’字表明父爱子的原因;主耶稣遵从神旨意的决定,欣然将命舍去,因此神爱祂。耶稣把他的一生视为一个顺服 神的行动。 神托付他一个使命,他就献身去完成,即使因此牺牲生命也要勇往直前。只有他和 神之间的独特关系,我们才能说他是 神的儿子。然而这种关系,并没有赋予他为所欲为的方便,他在地上行了许多神迹,都是为了别人的益处,却从来没有为自己求什么。他的五饼二鱼喂饱了几千人,但是他在旷野40天没进食,却没有为自己行神迹变出食物。耶稣从始至终只做神所喜悦的事。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耶稣受难并非因着环境恶劣无从抵御而发生到祂身上的一件意外事。祂要把命舍去这一个决定,是自动的。耶稣再三地这样强调,他的受难是出于自愿的。在客西马尼园他吩咐彼得把刀收入刀鞘。假使他愿意,他可以求父差遣十二营天使来保护他(太廿六53)。他也很清楚地告诉彼拉多,如果不是出于他自己愿意,彼拉多根本就无权柄办他(约十九10-11)。他并不是恶劣情势下的牺牲品。他不像牲畜很不情愿地被牵去宰杀。耶稣舍命是出于他自己选择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名法国士兵受了重伤,他的手臂必须切除。年纪轻轻的就失去手臂,终生残废,连医生都为他难过。手术后,年轻人恢复神智,清醒过来,医生很惋惜地告诉他,“你已经失去了手臂。”年轻人说:“我没有失去手臂,我把它献给国家了。”

    基督乃是生命的主,生命大权原操在祂的手中。所以祂的受死,乃是主动的供应生命,为要彰显祂的丰满。他并没有丧失生命,他只是把生命赐给了我们。他并没有被迫钉十字架:他是乐意为着我们的缘故走上十字架的。

    我们真正属于神的人已经与主耶稣同死并联于祂的复活,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结束了一切的个人主义。神的心意就是要了结一切属乎个人的。虽然是个人的进入,但人若一直留在个人的光景里却是违反基督死的意义的。所以,我们所领受最大的诫命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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