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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弗如久处不厌

乍见之欢弗如久处不厌

作者: 王父斤 | 来源:发表于2017-08-05 14:09 被阅读32次

    世间从来不乏熠熠生辉的哲学思想,可是怎么也唤不醒自以为是的糊涂虫。比如说我,自以为是到什么地步了呢?人来熟算症状轻的;人来疯也是常有的事。可就在这一“熟”一“疯”之间,还差着一张老脸。

    不是我喜欢巴结讨好人,恰恰相反,是我太拿自个儿当回事。人来熟给人的印象好么?我自以为是惯了,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可别人就不一定跟我一个想法。人来疯给人的印象好么?我虽自以为是,但对这个问题真有感触——一点都不好。特别是如今这个互联网时代,认识一个人或畜就像放个屁似的容易(其实比放屁还容易!有时候一个屁放不出来,憋出毛病也不稀奇),如何跟未曾谋面但有幸认识的这些人、畜相处,就成了个很有学问的问题。对人,用人的礼仪就行;对畜,礼仪不管用,冷言恶语也不大好使。

    你一上来就热心过度,别人觉得你脑子有病;你三天不言语一声,别人就怀疑你是否还在人世。反正不管怎么样,聊得来的人不多,要么骂你一通后删除,要么屁都不放一个把你拉黑。你说过什么奉承话或者臊得慌的“鸟语”,一概换不回那种乍见之欢带给你的激动和兴奋。也有曾经朝夕相处的好友,逢年过节发个信息应付一声,甭管你关系多好,躺在你的通讯录里安静地做着僵尸好友,平时连个“诈尸”问候都不给你。我恨这种人,索性都给删除了。还有些人,就是当着面应承几句,背后说什么不得而知的,彼此也很少搭理,实在不爽也就删除。不删除又能怎样?反正没法儿对付;保不齐也有当面损你,背后夸你的,反正一概听不到,但彼此心知肚明,最佳损友是也,这些大多是知根知底的好友,无论男女,久处不大容易生厌。顶让人上火的是做了好友,你好说歹说给人家信息,死都不回你的那种人,就像你欠人很多钱似的,乍见虽然欢实,久处必定生厌。当然还有些人,乍见也不觉得欢实,久处也并不生厌,只是泛泛之交,露个笑脸容易,交心换心较难。对于这一类好友,我通常静静地看他们发动态秀幸福晒旅程,看过之后,我总是很想静静。

    陈眉公《小窗幽记·集醒篇》说: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人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不被人在背后指着脊梁骨上骂祖先下辱子孙往往比当面被人夸成一枝花而背后骂成驴啃头的道行深得多,当面被人骂成驴啃头而背后骂祖宗八代都是驴啃头的德行当然就不能入耳了;看人家脸型好看笑得可爱就喜欢得不得了,不顾死活非要缠着人家,当然是自讨没趣,可是怎么跟人打一辈子交道还不掺和坑蒙拐骗耍心眼儿,似乎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老话说,鱼放三天发臭,客留三天讨嫌。要让鱼不发臭倒也容易,聪明人发明了冰箱冰柜,放个一年半载都没问题;客人留在家中三天后开始讨嫌,聪明人大抵也有法子对付,主人出门溜达去了,客人就该知趣地回自个儿家去。假如三天后,客人死乞白赖地在人家中做客,还不时地指指点点,主人肯定心里不悦——别人不嫌你,你自个儿都得嫌你自个儿。甭想原因,人活在世上,大概全是喜欢吃香的喝辣的穿亮的戴光的听顺耳的话做顺手的事,甚至连欺负人都是专拣软柿子捏。你拿人性没辙,人就是这种玩意儿。

    很多人和事都是一样,刚开始觉得妥妥的,随着时间推移一阵子,突然发现满拧。“拧”在哪儿?多半在心里。你有你的“三观”,别人有别人的各种“观”。一言不合,互相生厌。也有因为这种拧巴而老死不相往来的,乍见之欢名存实亡,久处生厌实至名归。古人推崇“君子之交”,就是那种淡淡如水,不咸不淡,不温不火,若即若离的关系,表面上看上去没多大交情,但心里又少不了几分暧昧。这大概就是乍见之欢莫如久处不厌这一思想的“雏形”,把人性理解得很透彻。为什么会这样?您问我?天知道!

    扫扫我,美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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