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隐私和倾向的不良影响,大数据还有一个弊端。我们冒险把罪犯的定罪权放在了数据手中,借以表达我们对数据和我们的分析结果的崇尚,但是这实际上是一种滥用。应用得当,大数据会是我们合理决策过程中的有力武器;倘若运用不当,它就可能会变成权贵用来镇压民众的工具,轻则伤害顾客和员工的利益,重则损害公民的人身安全。我们所冒的风险比想象中还要大。如果在隐私和预测方面对大数据管理不当,或者出现数据分析错误,会导致的不良后果比定制化的在线广告要严重得多。
大数据时代,很多数据在收集的时候并无意用作其他用途,而最终却产生了很多创新性的用途。所以,公司无法告知个人尚未想到的用途,而个人亦无法同意这种尚是未知的用途。但是只要没有得到许可,任何包含个人信息的大数据分析都需要向个人征得同意。
一开始的时候就要用户同意所有可能的用途,也是不可行的。因为这样一来,“告知与许可”就完全没有意义了。大数据时代,告知与许可这个经过了考验并且可信赖的基石,要么太狭隘,限制了大数据潜在价值的挖掘,要么就太空泛而无法真正地保护个人隐私。
同时,想在大数据时代中用技术方法来保护隐私也是天方夜谭。如果所有人的信息本来都已经在数据库里,那么有意识地避免某些信息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们把谷歌街景作为一个例子来看,谷歌的图像采集车在很多国家采集了道路和房屋的图像(以及很多备受争议的数据)。但是,德国媒体和民众强烈地抗议了谷歌的行为,因为民众认为这些图片会帮助黑帮窃贼选择有利可图的目标。有的业主不希望他的房屋或花园出现在这些图片上,顶着巨大的压力,谷歌同意将他们的房屋或花园的影像模糊化。但是这种模糊化却起到了反作用,因为你可以在街景上看到这种有意识的模糊化,对盗贼来说,这又是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例子。
另一条技术途径在大部分情况下也不可行,那就是匿名化。匿名化指的是让所有能揭示个人情况的信息都不出现在数据集里,比方说名字、生日、住址、信用卡号或者社会保险号等。这样一来,这些数据就可以在被分析和共享的同时,不会威胁到任何人的隐私。在小数据时代这样确实可行,但是随着数据量和种类的增多,大数据促进了数据内容的交叉检验。
在美国在线的案例中,我们被我们所搜索的内容出卖了。而奈飞公司的情况则是因为不同来源数据的结合暴露了我们的身份。这两种情况的出现,都是因为公司没有意识到匿名化对大数据的无效性。而出现这种无效性则是由两个因素引起的,一是我们收集到的数据越来越多,二是我们会结合越来越多不同来源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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