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LITTLE PRINCE(小王子)》阅读小札
那是条蛇,吞了个大家伙。
我压根儿没想过帽子,毕竟帽子不长眼睛!
咦,为什么我第一眼就认定那个微乎其微的小点是眼睛呢?
前日,机缘巧合,认识了一个别人眼中的女神。传说此神甚宅,追求者众,趋之若鹜,多表白;但神喜暧昧,常教使人助其事,事毕,面若霜。
但接触下来,我却感觉并非如此,甚至正好相反:
神擅书画,喜诗文摄影,常于人稀处拍花草微距,感自然之静美。神不曾以已为神,遇趋随者,皆以礼待,非心所向,廿年良善之教化耳;然趋者擅以“爱”误之,神恼,明言以拒,趋者怒,遂谣言纷飞。一而再、再而三,神惧,视异性如虎,闭门难出。
小王子很贵,贵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懂得如何去爱,知道自己不懂如何相处,知道是时候必须离开,去学、去看、去经历。
初入世界,他遇到了控制欲满满的国王,遇到了觉得谁都爱慕自己的自负人,还有陷入愧疚与自弃恶循环的酒鬼,一心为钱劳碌的工作狂,以及死板而固执的执行者,道听途说的学者……这些人都坐拥自己的小星球,各为一方天地。
数月前在外学习,同行者不少尚未毕业的学生。一节课上,老师讲到社会”黑暗”,提醒大家毕业了千万留心,然后是我分享。
“都喜欢说社会黑暗,确实有,但我觉得并不可怕。社会是什么?就是外面那一群群别人。但几年后,就变成了在座的各位,以后坐在这里培训的人们,那会儿他们老师口中的黑暗社会就是现在的你我,你觉得自己黑暗吗?所以社会黑暗无非人心人性,你坐照自观,那些被利益浮华的诱惑引出的不良心性,不就是你畏惧的那个社会?”我很真诚得这样认为。
我们只是按照自己认为对的方式活着,一切标准和行为都尽量符合自己的价值体系,但看得越多越觉得世界之广阔不可思议——同样肤色、同样品种的两个人的思想观念甚至可以完全相反。
人海茫茫,遇到真正说得上话的朋友,难度堪比遇到狐狸精啊!所以,女神开心点咯,总会遇到心念契合之人,那之前,show your freestyle就好~
童话最美之处就在于,小王子最终还是学会了爱,并踏上“回”家之路。
听,有颗星星在笑。
愿你我心中的小王子,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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