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把信任定义为:在一定时期内,作为主体的人类相信客体不会有意识的损害主体的利益;且将有意识的维护主体的利益,这种维护是以不损害主体的利益为底线,并将致力于增加主体的利益。
我们把信任划分为人类之间的主动信任、人类之间的被动信任,人类与系统(制度)之间的主动信任、人类与系统(制度)之间的被动信任,并且在前一篇文章中讨论了前两类。在此篇文章中,我们将主要的讨论后两类。
(二)
人与系统(制度)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主动信任。在这样的信任中,人主动地参与到对系统的理性思考之中,最终相信这个系统值得信任。
如果我们经过了审慎的思考,就有理由充分的相信,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技术在加密性、去中心化、不可篡改性方面具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进而我们就可以信任以这种技术体系为支撑的相关应用极大的具备了不可篡改性。
因此,如果能够有效的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绿色食品的溯源上,我们就能够充分的相信购买到的食品的确是绿色的、令人放心的。比如,通过ISO(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证过的企业,它的产品总是更加的可信。因为这样的企业经过了系统化的检验,它的安全、质量控制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规定。如果一家久负盛名的企业出现了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总是能够引起舆论大哗,因为这些著名企业总是通过了ISO认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ISO的标准制定者。它们出现了问题,常常就会导致人们对标准和系统本身的怀疑。
(三)
同时,人与系统(制度)之间也存在着大量的被动信任。在这样的信任中,人从来没有主动的参与到对系统的理性思考之中,而是自然而然的相信这个系统值得信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人都不曾体察到这个系统的存在。
比如,一个城市中的居民,当他打开水龙头时,他会当然的认为有自来水流出来;当他开打燃气灶时,他会当然的认为有煤气供应,如果情况竟然相反,他会感到一丝吃惊。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其间存在着对供水系统、供气系统的信任。
比如,当人们在新闻中听到一个罪行累累的杀人犯被执行死刑,他会当然的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冤魂得到了慰籍;当他得知一个贪官被查处,他会当然的认为浊气在继续的被荡涤,正气在持续的得到上扬。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其间存在着对司法系统、权力运作的信任。
(四)
如果我们愿意反思人类的信任,我们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人类之间的主动信任、人类与系统(制度)之间的主动信任,在上述四种信任中,所占的比例是小于人类之间的被动信任、人类与系统(制度)之间的被动信任的。
也就是说,人们在无意识中存在一种认识,相信外界不会有意识的损害我们的利益。这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将自己的安危系于他人之手,似乎的确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五)
当然,回顾人类演化的历史,我们远古的祖先,无论是尼安德特人、高加索人,还是蒙古利亚人,如果总是花了大量的精力去思考如何建立与外界的主动信任, 而且很难做到无意识的达成与外界的被动信任,那么,他离群索居的机会可能大增,被动物或同类消灭消化的可能性大增,进而他的基因传承下来的可能性会锐减。
于是,存活下来的人类中总是先天的带有对外界的被动信任。而且,这种被动信任增加了人们协作的可能,使得他们在面临恶劣的条件时,能够相互支持着克服困难,争取更多活下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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