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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林徽因的精致优雅,我更喜欢陆小曼的帅气随性。

相比林徽因的精致优雅,我更喜欢陆小曼的帅气随性。

作者: 海角观天 | 来源:发表于2017-04-03 23:49 被阅读0次

    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沪上名媛,俩人都活出了传奇,林徽因和陆小曼一直被比较,一个是徐志摩的初恋,一个是徐志摩的现任。

    人们往往惊叹于林徽因的美,论相貌是一等一,有才华,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在建筑学上,造诣颇深,帮助梁思成完成《中国建筑史》,会交际。“林太太的客厅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无一不赞叹林,论婚姻,有一个理工男,梁思成,爱情事业双丰收。

    陆小曼

    渐渐得,只觉得林徽因明艳不可方物,仿佛不沾烟火气,只有仙,没有气,觉得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都说陆小曼堕落,交际花,害死徐志摩的间接凶手。可是她像个人,有七情六欲,有爱,有恨,有缺点。

    如果爱,勇敢爱。

    奇葩说曾经谈论到一个辩题,如果结婚后遇到今生挚爱,要不要离婚,这是一个好问题。

    选择爱情还是选择责任。

    选择爱情,世俗舆论,如潮水般携泥带沙,呼啸而来。

    选择责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学生时代的陆小曼

    陆小曼选择了前者,正如王菲选择了谢霆锋,都选择了世事沧桑,依然相信爱情。

    陆小曼有夫,徐志摩有妇,二人婚姻不被祝福,只有尴尬,尴尬,尴尬!

    但我喜欢陆小曼的帅气,即使前夫王赓难堪的羞辱也不在乎。

    穿越世俗,如果爱,勇敢爱,且深爱。

    除了纸醉金迷,你看不见的还有才华

    明明是才女,你却把人家当娱乐八卦看。

    陆小曼会作画,写的一手蝇头小楷,会朗诵,会写诗,会钢琴,弹指挥间,旋律流淌,妙不可言,还会跳舞,一如舞池,轻盈的像只蝴蝶,美丽,翩跹起舞。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如果在今天,陆小曼恐怕早成了富婆了,21天教你写一手好字,从零开始学钢琴,如何练就好声音,普通人如何学会写作。。。。。。

    只是在民国,这些都变不成钱。

    但这些才华,让她越发美丽,如一道不可错过的风景,在你的心上徘徊。

    对于爱情,只有唯一

    你说他是交际花,可是她唯一爱的只是徐志摩。

    徐志摩也爱他到了骨子里,

    龙,我的至爱,将来你永诀尘俗的俄顷,不能没有我在你的最近的边旁

    陆小曼间接杀死了徐志摩,那我可以不可以说,林徽因也间接杀死了徐志摩,因为徐志摩是去参加她的生日宴。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变了,不在周旋温柔乡,闭门谢客,着素,洗净铅华,想要和徐志摩同穴都遭到了拒绝。

    专情,任性,率性,美丽,这就是陆小曼,她这一生放荡不羁追求爱

    1965年的4月3日,陆小曼与世长辞。繁华归于平静。落叶归于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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