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创业企业,由自己亲历0到1的创立,再从1到10,到100、1000甚至“抚养”到更大,对于创始人来说,这家企业算不算自己的“孩子”呢?
以往,我一直觉得是,也以为、也听过很多企业家都这么说,这么看。今天下午拜访一家校友企业,却获得了完全相反的视角。
这位校友不到30岁,也还未成家生子,而自己创立的企业,已经在一年前完成对堵被100%全资收购了,拿到几个亿的现金后,他目前仅仅拿着几十万的顾问年薪。100%退出不留任何股份,这也是当年他自己的主动要求和选择。
聊到这个话题,他的观点是相反的。他说,企业不是孩子,只是一个阶段性实现目标的工具,孩子不能不要,不能脱离关系,而企业不同,阶段性任务完成后,甚至可以再造一个“孩子”干掉以前的。
这番话咋一听有些残酷,可仔细一想,很多时候也是这个道理,我自己坚持的观点原来这么容易就被推翻了。瞬间想起刘润老师曾说,很多观点都有特定的成立条件,如果你不能为自己的某个观点找到一个反面例子,你就不配拥有这个观点。果然是厉害的逻辑!
时间原因,未能再多探讨,比如乔布斯为什么当年历经磨难还是又回到苹果,而不是另起炉灶?为什么那么多百年老店依然存活的很好、员工幸福指数也很高。
无他,边与这么多牛人交流请教,慢慢就找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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