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这篇文章许久了,直到今天才终得落笔。
为何要将自己比作“行走在城市间的知识拾荒者”?
乍听起来,难免有故弄玄虚之嫌。可,不知怎的我就是喜欢这个名字。
回头想想,可能缘于我早年不好读书、不善读书,从未真正领略“读书之美”,如今在不惑之年落下个缺啥补啥的毛病吧。
以前从来没有发现新加坡有什么特别的好,可能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太久,一切都觉得理所应当、不以为然了。
一晃11年过去了,后知后觉的我才一点点慢慢发现遗失在城市间的美好。
公共图书馆。
在过去,图书馆与我而言,它只是个名称、符号和地点罢了,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准确说直到今年三月,当我决定开始学习幼师大专,未来要做一名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时候,图书馆才在我心中有了不一样的涵义。
离家两个地铁站的这间图书馆,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以前总带儿子来借书,但只是匆匆路过。印象中,一进图书馆大门,在垃圾桶的旁边矗立着一个带有涂鸦的淡蓝色书架,看起来有些破旧,显得与整个图书馆的气质格格不入。
记得过去总是看到,有人从一个大包或行李箱里取出一大摞书放上去,路过的人淡定地从书架上随手拿起一本或几本书,就悄然离去。我很纳闷,为什么他们可以随便拿走这些书而不用向图书馆登记,只怪当时自己太懒、太缺乏好奇心,过了一两年后才知道真相。
原来,那个不起眼的淡蓝色破旧书架是专门为乐善好施者准备的“爱心乐捐书架”。
大家似乎都默契十足,将自家不用的书籍和杂志放到这个爱心书架上,供有需要的人取用。
自从知道了爱心书架这个宝贝后,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去图书馆捡书。
“行走在城市间的知识拾荒者”,应运而生。
就这样,4月正式开课前的大半个月时间,我整日都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里。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每天心心念、痴迷的对象竟是一个图书馆。
不可否认,读书之乐是我每天去图书馆打卡的一个重要原因,但真正让我心驰神往、欲罢不能的却是捡到好书那一刻带给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细数一下,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我捡来的书竟成就了一个小型家庭图书馆。为了更好地营造家庭读书氛围,我将捡来的书分门别类散落在家里每一个成员可以触手可及的角落里。还专门把老公以前在淘宝海运来的一个木制柜子改造成一个临时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
我们一家四口幸福地沉浸在这浓郁四溢的书香气息中。
不敢说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但未来,我愿意从头开始,学会爱读书、读好书。
做时间的朋友,做书的挚友。
最后,用自己的“拾书心得”作为结语,共勉:
共享生活,不仅仅只有那几辆小黄车、小蓝车抑或是其他什么,还有我们的书朋友;慈善公益,不只是一纸支票上的几个数字或流量明星,还有我们乐善好施的微小举动,哪怕只是捐一本不起眼的书。
罗胖说,合法挣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尊严的生活方式。那么,我认为,做一个“行走在城市间的知识拾荒者”,就是最有格调最浪漫的事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