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渊博仅抒己见,这两天在简书上看到最多的一句话: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出自道德经第42章
看了几篇文章,简友们一致认为:一为太极,二为两仪,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但是三却一直没有合理的解释,便直接由阴阳到万物,有位简友将三解为天地人三才,也是颇有道理,但个人感觉不是最好的解释,应该从“易”来解:
易为变,简来说,易学意在以简单的64卦来揭示万物无穷无尽的变化;道则促进着这种变化,道就是万物变化的道路道理,是不变的规则,也称为不易。
最初的易,则应该从伏羲画卦开始,一画开天地:“⚊”为阳为天,“⚋”为阴为地,⚊与⚋又称为爻即阳爻与阴爻;二画定四象:也就是老阳少阳老阴少阴,由阴阳两两相组而成,各由两个爻相组而成;三画生八卦:即乾 ☰ 兑 ☱ 离 ☲ 震 ☳ 巽 ☴ 坎 ☵ 艮 ☶ 坤 ☷每一卦都由三个爻组成。
于是我们就可以从卦画中的爻数来解释一二三,也就是一为两仪,二为四象,三为八卦,这样就与“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对应了。
太极由道而分两仪,两仪由道而分四象,四象由道而分八卦,八卦两两相组成64卦,攘括万物。
“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出自道德经第40章
太极即阴阳未分的初始状态,一则为阴阳已分的状态,万物皆由一而成,所以有“天地万物唯有阴阳”的说法。于是我们可以用一象征万物,有象征太极,有生于无即太极由无极经道的变化而来。
法与道,则有异曲同工之妙,用老子的话来说“同出而异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这是道,“天地之法,执行不怠”这是法,不同的是,道更着重不变的法则,而法更着重执行。
人法天效地为德,人遵国法重德为律己;天地执法,周行不殆;君子守法,自强不息。
打个比方:易是两点,道着重于之间的路,法着重于过去的工具。你从这点经过之间的道路到那点,位置变化;你不遵守法的规定在铁轨上使飞机,注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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