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梦想家》主角:碌碌无为的生活里,找不到可以值得一提的经历。
《西部世界》中的接待员:每天同一时间点醒过来,固定的时间点内,见着同样的人,干着同样的事情。
比如自己,
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隔壁的城市;
从现在的二十五岁,可以一直看到自己的六十五岁。
闲下来的时候偶尔做做白日梦:与女神终成眷属,把傻逼上司揍一顿。
做白日梦是每天最开心的时刻,放飞自我,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所想即所得。
喜欢玩电脑游戏,甚至自己说不出为什么会喜欢。有一天,有个女孩点醒我:无论一个男人在生活中如何怂逼,他在游戏里,都可以是一个光芒万丈的超级英雄。每个男孩都有一个超级英雄梦。
生活不是超级英雄电影,电影里的超级英雄,富人可以靠科技,屌丝可以靠变异。生活里我只能靠着自己的脑洞脑补出以自己为主角的精彩电影,动作片,科幻片,爱情片,甚至还有各种禁片。
好友曾经对我说:“并不是长得丑的人没有青春,没有炽热情感的人才没有青春。”
我不是那个拥有“炽热感情”的人。
读书,读的少;摄影,懂皮毛;电影,不精通。
喜欢别人,别说感动对方的事情,甚至连把自己感动的事情都做过。
八年,说长不长,都活了二十五年了;
八年,说短不短,二十五岁里的小半生时光。
我想坚持坚持,朋友说:有的事情,不是坚持就会有结果。
我也跟自己说:你看你这个人,好像一条狗哦。
所以,
三年前,就算吵架了,可以在走出50米开外立刻回头,拉开她的副驾驶车门,跟她聊上半天的我。
三年后,我毫不犹疑删除她所有的联系方式,云淡风轻地说:后会无期。
从阿甘变成了阿Q。
我渐渐觉得鲁迅笔下的阿Q不是个负面形象,精神胜利法是战胜生活困境最简单有效的方式。有的事情我们无法改变,只有让自己不去面对,活在自己的幻想中。
我也想,什么时候能够带着“炽热的感情”奋不顾身一把。
当初努力写文章,希望自己能够有一天,能成为富坚义博那样,主编催稿的时候,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拖稿的无赖写手。结果,本山大叔小品里说“三天憋出六个字”,就是我。
也努力学摄影,希望以后有人想约片,却找不到在外面采风的我。相机买了三年,现在已经放起来吃灰,不对,连灰都吃不了,因为放在防尘箱里。
《白日梦想家》中的主角面对平淡的生活下还是选择拥抱内心的“炽热情感”:从直升机上面跳下大海和一条鲨鱼搏斗;逃离火山喷发;独自一人登上喜马拉雅山;对女神吐露心声。
生活不是电影,我也不是电影里的男主角。没有把自己向往的东西抛弃,只是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热情。文章也就写成这样了,摄影的技术也就这样了。
就这样了,我完成了百分之三十,剩下的百分之七十,
写作、摄影,还有那个说了要娶你回家的姑娘,
就让白日梦想家完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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