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俊杰
今天早上乘坐地铁,看到《新城快报》(主办单位:成都传媒集团)的一则信息《美国巨锤失窃重达363公斤》(据新华社),立即联想到当年成都公交车自燃事件,一位外省记者采访当事者之间的有趣对话,于是编写了一个段子,题目叫《审判个锤子》。内容假设,该事件进行时空穿越,乾坤大挪移,找到了嫌疑人,嫌疑人与法官在公堂上对话;嫌疑人操着川谱,法官只会普通话,听不懂四川话。于是发生了如下对话:
新城快报10月18日第8版法官:请问XX,这个锤子是你偷的吗?
嫌疑人:啊,你说我偷了个锤子?
法官:就是问你偷了还是没偷?
嫌疑人:这么大个锤子,我咋偷得动。
法官:莫说偷不偷得动,问你偷了还是没偷?
嫌疑人:锤子个锤子。
法官:看来你还不止偷一把锤子,老实交代到底偷了多少把锤子?
嫌疑人:偷锤子管锤子个用。
法官:看来你有作案的动机,就是偷来锤子当锤子用。
嫌疑人:你说个锤子。
法官:我就是说的个锤子,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
嫌疑人:这次第,怎一个锤子了得。
法官:看来你已经承认,偷了锤子。
嫌疑人:锤子打嗝,弄得我好锤子。
法官:看来你再次承认偷了锤子。
嫌疑人:你是法官,咋在审案,你是大锤还是二锤?
法官:不管我是大锤还是二锤,今天这案子就这样一锤定音。
嫌疑人:法官,你就是个锤子。
法官:确实,我就是敲法槌的,如果你不服,可以上诉。
嫌疑人:上个锤子。
法官:没问题,可以就锤子的事情进行上诉,我们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嫌疑人:说个锤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