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吴宇潇把他写的小说分享给我,告诉我让我去投免费的推荐票的时候,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
三天后,日常失眠的我百无聊赖的打开了他写的小说,在打开看的当口,我都没反应过来这是他写的书。
直到新疆、沙尘暴、魔鬼城等字眼出现,我才有了一两分的确信。在圂囵吞枣的阅读中,我发现了我们另一个好朋友的名字,才确信了真的是吴宇潇所写。
我开始慢慢的看着,看的很慢,很认真,一字一句。直到我的鼻头开始发酸,有液体在眼中打转。
短短的几万字龙傲天式主角的文章断不至于让我如此。
关了手机的屏幕,我闭上眼睛开始回忆,回忆那个能让我昼夜不休只为完善人物心理的主人公,回忆那个翻遍近代史也要定好背景的故事。
吴宇潇做到了,我却没有。哪怕他没有像唐家三少,风凌天下,天蚕土豆那样一举出名。但他做到了,做到了让他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作品面向世人,哪怕是世人所知其者寥寥无几。
我的兄弟本是一个家境殷实的中产阶级,母亲在政府单位,父亲是做医疗器械的。那时,我记得才小学三四年级,很小,我很小,他也很小。那时候没有富二代官二代这样的说法,就算有,也没有如此甚嚣尘上。
当时,他的父母很忙,每天都忙着升官或挣钱,没空给他做饭,就每天给他五十或者一百。虽然我没有细细推算,大概也就在零五年零六年的样子,那时候可还没有通货膨胀,钱还是钱。
但很好玩,那时候他家里有钱,他有钱,他可以每天带着十几二十个同学去大肆采购零食或玩具的时候,我跟他的关系并不好。
直到他们家赚的几百几千万被股市套牢,他母亲在官场被贬,他从每天有人陪他进出里外的少爷变成了一个形单影只的人。我和他才正式的成为了朋友。
也很意外,我和他从小到大就认识,他很傲气,很傲慢,很极端,是个狮子座。而我也很傲,我奶奶总喜欢批评我太傲气,所以我和他一开始认识时关系并不密切。
直到有天我和他莫名其妙的聊起了唐家三少的小说《斗罗大陆》,当时因为这书所绘画的动漫在《知音漫客》连载,带起了一大部分同龄人的读书热潮。
那天是周五,当天具体的内容我早就忘的一干二净,我仅剩的印象只有那天我们聊的很晚,到十二点,并且相谈甚欢。那是我和他友情共鸣的第一步。
从那之后我和他放学同路,七聊八聊,偶尔还带着些各自的同路同学。直到初中,我和他就开始蒙起了写作之意。这么几年,我们读了那么多的网络文学,为什么不自己写一本试试。
他的第一本小说主角,名字叫萧岳,带了他吴宇潇名字的一个同音字萧,再加上他的理想:山岳。
而我的第一本书的主角,嗯。。。段魂?还是什么?对不起,我把他忘了。我只记得他身负九层浮屠通天塔,逆天断魂帝九千魂魄之一,全系魔法天才,斗气天才,还有一只下一世转世为孙悟空灵猴。
还有什么?对不起,我把他忘了。
我为什么会忘了呢?当时不好好听课,买个三块五块的笔记本,密密麻麻写了一个本子,写空二十几支中性笔的角色啊。
说忘记,就真的回忆不起更多了。
之后,我又写了满是玛丽苏浮夸超现实主义流的言情小说,为了让我在班里更有女生缘,那个年少多金,俊朗帅气,时而邪魅狂狷纨绔霸道,时而温柔似水温香软语的萧念北。
还有另一个,我始终想不起名字的主角,好像也是人生像开挂,只为那个她的存在,好像有个内容是小学生勇斗恐怖组织绝地反杀二十五人最后深藏功与名。现在想来,真的会使我会心一笑。
再后来,到高中了,我突发奇想,想联通整个高中历史书写一部编年大制,最后写成了建国初期叛逆少年远赴苏联百般撩妹万人狂追的剧情,我记得当时想写出一本《红与黑》,最后写了一部分,就宣布停产。
而那本书的主角叫林晨,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网络小说主人公的骚气名字。在林晨的背景里,我本来只想随便编个故事,编个父母,一堆有名字的路人甲乙丙,就草草完事。却没想到我写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想用尽心力完善的人物。
林易,林晨的生父,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人物,有一个哥哥叫林容。我当时写他俩就是奔着容易二字去的。却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林易,却写出了我的不易。
以林易为主角的本子,到现在都在我手里,上大学时我都随身带去了学校。虽然内容依旧很夸张,令人无法理解,我却是倾注了太多自己的感情。那篇红玫瑰的情人,那篇白玫瑰的糟糠之妻,以及那篇迷途的莺莺燕燕。她们都曾在我身边,或热吻,或深拥,或遗弃,或背叛,却又正是她们。
事到如今。我决定慢慢的书写那本《孤途》,用我的所有经历,用我的所有心力来填满林易的血肉。从清晨到黄昏,从巅峰到低谷,从矜持到不贞,我会写下给我留着记忆的所有人,男男女女。直到,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不是林易,她们不是她们。
最后,用一只英雄牌钢笔来写下我的结局。或悲壮,或平淡。
这依稀旧梦,可否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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