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简友广场心理想法
女子为感谢月嫂直接送一套房——符合常理吗?

女子为感谢月嫂直接送一套房——符合常理吗?

作者: 6f71a180b275 | 来源:发表于2022-10-26 19:00 被阅读0次

    据新闻报道,广东东莞赵女士为感谢去年其生孩子时在月子中心认识的月嫂,送给其一套三室一厅价值约80万元的房产,这件事情在网络上引起了关注。

    人们在关注什么呢?根据常理判断,人们关注是房产这样的巨额财富通过赠予的方式在雇主与月嫂之间发生了转移。在这件事情上,财富转移方式超出了一般人的认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从法律的角度如何去评价这件事情?首先,如果这件事情真实发生了,房产赠予行为符合赠予双方全部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那当然是有效的。即使这件事情超出一般人的认知,那也不会妨碍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那有没有赠予无效的情况?当然有。我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比较典型的事情,是约二十年前发生在四川泸州的那一起婚姻出轨后的遗赠案(网上查得到),法院就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理由认为赠予房产(出售款)无效。

     其次,通过媒体报道,这件事情也有一些不符合常理的细节。首先,赵女士向月嫂表示赠予房产是通过第三人的视角呈现出来的,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意而为之,故意要呈现出来。其次,赵女士称其与月嫂是去年才认识的,即认识的时间很短,也不是亲戚,在二人的关系上显得很突兀。再次,从赵女士的账号看出来,其之前有在社交平台带货的情况,而且目前在备货当中。在这些细节之下,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其通过炒作引起网络上的关注,方便其带货买货。

    对于常理,在法律上表述为“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都离不开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让人们对于事情的判断有基本的认知及预期,是一种基础性的认识。如果超出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往往会引发人们的关注,因为这件事情与平时不一样。所以,很多的从事营销行为的人深谙此道,运用各种案例成功吸引了受众的眼球。

    回到女子为感谢月嫂直接送一套房这件事上面,不论是否属实,都成功引起了网络的关注。如果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则超出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范围,毕竟这样的事情不会天天发生。如果这件事情是假的,那倒是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但话题也足够吸引眼球,达到炒作的目的了。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女子为感谢月嫂直接送一套房——符合常理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xqzz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