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用“志愿红”引燃文明风
日前,《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暨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活动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举行。(民政部网站)
鲜红的“志”字标识张贴在主要公共场所醒目处,意味着这里能提供针线、急救药品、应急雨伞等爱心服务;身穿红色马甲的志愿者站在街头巷尾随时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指引。地铁口、火车站、博物馆、旅游景区,大多人口密集的地方都能看到这样意味着可以得到帮助的红色,“志愿红”正在用红似火的热情引燃城市的文明风。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蕴含丰富资源,拥有广阔舞台。志愿者队伍更是新时代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队,引领打造文明城市升级版的主力军。随着《志愿服务条例》出台实施,志愿服务更是得到了快速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志愿者队伍快速壮大、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
为志愿服务感到鼓舞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志愿服务存在的短板。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要占用休闲时间、投入精力财力、被人误解甚至是歧视;志愿服务组织化程度不高、开展活动缺乏保障、专业性不强;志愿服务群体来源渠道等问题既影响了志愿服务的效果,更影响了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这些问题的解决显然依靠一部《志愿服务条例》是远远不够的,要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
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热情。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志愿服务文化,让人民群众理解什么是志愿者,什么是志愿服务文化;另一方面要通过更多的身边事来讲述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事迹,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被更多人理解和践行。
要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开展活动的保障力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等多种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专业能力和提供服务的针对性;另一方面要搭建统一的志愿服务平台,畅通供需对接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运营保障,提升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志愿服务不仅仅是奉献他人,提升自我,而且是现代公民的社会责任,更是人们参与社会治理和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志愿服务中去,建功新时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