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冬至,琐事缠身,没有去扫墓。不过也无妨。一大家子总有人会去。老话说“冬至收人”。天寒地冻自带肃杀之气,应到日常难免有个大事小情、不随心顺意、抑或老胳膊老腿日渐颓废。拜天拜地且不知管不管用,不如拜拜自家祖坟求缕青烟吧。
以前,我记得自己也很有仪式感。那时父母都年轻,身体极好行走带风。除了堵车,不屑于对任何事物低头。每年冬至与清明,家里的祭扫通常由母亲操办。虽然她不认同老外婆的信(迷)仰(信),可锡箔元宝照样一丝不苟折好,牙签封口,写上名字。那些仪式,有条不紊——先点蜡烛,再就着飘忽不定的火苗燃上三支细香,一家子按辈分依次鞠躬行礼,末了把锡箔纸袋焚烧在墓园的专用铁桶里。大姨夫最谨小慎微,每次都要捡根树枝把锡箔来回捣至燃尽最后一丁点儿火星才罢。姨妈们赞他做事周到“烧烧透,那边才好拿钱”。
而我家太后总是那个煞风景的——“要想快点烧完,必须充分融合空气”。
那时,我更年轻。我脑海里还有中学一位语文老师在课上讲的陶渊明《拟挽歌辞》——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你们现在读个什么劲儿呢,”他扔下课本,“你们现在也没几个人吃过豆腐羹饭吧?豆腐羹饭吃到最后,99.99%都在拼老酒,要么约下一场拼老酒的时间。”他说完,兀自大笑一番。
于是,我大了之后,在不同的葬礼上,满怀期待。
斗酒十千,瞬间可以埋葬死亡本身。说不上好事儿或坏事儿。就像我如此惧怕死亡…… 对啊,我很怕死啊。我都不用读完(现实是读好几遍都读不下去)《西西弗的神话》就能坚定地回答加缪“真正严肃的”哲学命题——是,人生是值得的。可我又无法抑制地好奇和死相关的一切。我怀疑这一点是不是因为继承了来自母系的煞风景的基因。我母亲在年轻的时候有着近乎极端的唯物主义迷(信)信(仰)。比如,全家一起看“午夜凶铃”,突然电话响了,大家都吓得惊呼起来。唯独母亲嫌弃地瞪我们一眼,接了电话,怒道“打错了!”她指着像一根没绞干的拖把似的贞子,问“这就是高潮?”然后,百无聊赖地到阳台看唐诗去了。
在奶奶的葬礼上,母亲亲自给奶奶送了垫枕进去。这倒不是说她和奶奶有多亲近。她和奶奶的关系,不比我和我衣橱里一件十年如新的红色大衣来得更亲密。那大衣是我刚进高中时父母买的。在没有暖气并且一周有两次体育课的冬天,他们送了我一件大衣——正红色薄呢面料,长及膝盖,只在胸口内侧搭了一枚暗扣配着可爱的圆角铜盆领。我不知道该具备怎样的勇武精神,才能穿了它——坐在毛糙的课桌上奋笔疾书;感受风从为了预防感冒而终年敞开的窗户缝儿里窜到耳边、钻进身体;抑或别扭地立定跳远、在沙土上扬起番茄炒蛋般鲜明的弧度。嗯,所以我依然穿着旧年宽松的棉服。直到正月放寒假,爸爸催我穿上一整年在大橱里无所事事的红色大衣,好去给爷爷奶奶拜年。终于有一次,我冷笑着说——再也不想穿一盘饺子去走亲戚了。他们都愣住了。我指指电视里正在回放的除夕新闻——喏,每年除夕不去个困难户家里包次饺子,与家与国这年都不算完。
母亲一口年茶差点儿呛出来。
一年见一次天日的红色大衣,就好像我和父系的亲戚们,生疏而有礼。在奶奶的葬礼上,我没有哭。父亲和叔叔们诸事未动就已沉默不语了。可是一场葬礼不是悲伤就能完事儿的。仪式都是世俗的,世俗就意味着有很多烂摊儿要收拾。嬢嬢迟到了,她买的绣了一百个寿的垫枕没有及时交给工作人员,当下就需要有人走进停尸间送过去。这个寿字枕头在沉浸悲痛无法自拔的六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手中以击鼓传花的速度滚烫地落在作为长子的父亲手里。父亲一脸没主意地看向母亲。母亲后来每次讲到这件事,都带着当年看贞子一样的厌弃“一群孝子,一群男人”。最后,是母亲去了里间。工作人员没遇上,她恰巧看到奶奶就躺在最靠门口的床上,便径自过去,扶起她的头,把枕头端端正正地摆好。
奶奶终于体体面面地出席了她一生的最后一场仪式。我的堂姐妹都是奶奶一手带大的。大堂姐哭得几乎晕厥过去。而我依旧没有哭出来。结束之后,大家在礼堂外面等候最后一道工序。这得要一会儿时间。先时的悲伤渐渐止住,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呢——租的车子到没到,订的饭馆再确认一下,家里帮忙的亲戚要准备的东西都齐全了嘛等等等等。三婶婶问我学校里有没有男朋友的时候,已经稍稍露出八卦的喜悦。然后又回头和她自己的母亲感叹一番“人这一生啊……”。我就趁机溜到边上去,却正和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打了个照面。他朝我笑着,走近一步站到跟前,神秘兮兮地说“你胆子大不大?怕不怕死人?”
不怕。
“那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虽然我不认为火葬场会发生拐卖妇女儿童,但在迈步前一秒钟还是迟疑了一下。最终我选择相信老头天真的兴奋——非常熟悉的兴奋,就像小孩自以为发现了宝(垃)藏(圾),问遍所有的大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知音。
我跟着他绕到礼堂的侧墙。那里种了很多树,树冠的阴影罩住一条没有铺石子的小径。“过了这片,就在前面的小房子里。”我跟在他后面,想着万一有啥事儿我至少可以跑。穿过整个树丛,我们到了礼堂的背面。相隔几步路的地方确实有间小屋子,门和礼堂的后门对着,开了一条缝。老头带我过去,走到能看见的位置便停住。从门缝望进去,离我最近的是一张金属台面,上面躺着或者准确点儿应该是放着一具赤裸的尸体。背对着我,佝偻着,膝盖弯曲。不能判断性别,亦不知道年龄,似乎是黑色的短发,但我记不清了。不是因为时隔这么多年记忆的模糊,而是当时当地我从来就没有记得过。发型、年纪乃至性别特征在这一片庞大的惨白中,没有任何存在感。金属的冷光,以及视线后移看到满屋子蔓延开的肉体充斥了全部的瞳孔,什么都不剩,什么都再挤不进来了。一个穿着白色雨布的工作人员,拿着水管在冲洗台面,样子好像电影里刚干完活的屠夫。
老头很尽责地始终站在我身边。如果他是童话里的蓝胡子,不知道会不会一把推我进去然后大卸八块。“我没骗你吧!”他很小声地问我。他根本不需要压低嗓门,再细小的声音在这里都是一阵惊雷,让屋里的人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他猛一回头。看到我们后,倒没什么惊讶,可能觉得应该吓傻的是我们而不是他。也没有责难,只是不紧不慢砰一声甩上了门。探险到此结束。
我和老头沿原路回到还在等候人群那儿。刚一觉得太阳刺到眼睛,三婶便跑过来“你们去哪了啊?”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三婶的父亲。这傻老头子竟然如实托出。好了,这下炸锅了。三婶严厉地呵斥住她老爸,又拽我到日头下面,狠狠地说“等下回家你给我绕三次火盆,不许对别人说,听到没!”接下来直到我们上车走,老头都被女儿和老伴死死盯住,不时被低声骂一顿,声音极小,怕人听见。这一天我再没机会和老头说一句话。上车去吃饭的时候,我往后排经过他旁边,他很乐观地朝我挤挤眼,我冲他笑笑,大家心照不宣——我们的Huckleberry’s adventure。
这是唯一的一次和三婶老爸的交集。后来因为家庭的变故,和三婶失去了联系。在奶奶家老房子拆迁的时候,才听到邻居说三婶的父亲在奶奶落葬后的半年也去世了。老爷子得的那种病不大好,受了不少罪。所幸挺耐得住,就这么挨到走了。那天坐在车上,父亲在我前面,他没有特别打理过的头发微微上翘。他和二叔坐一排,当中应该夹着裹着红布的盒子。想到几分钟前那金属的冷光,似乎就懂了“人这一生啊”…… 我把脸别向窗户,不让母亲看到我流下的眼泪。无法克制的眼泪。不知道是哭谁的眼泪。是为了奶奶?还是此刻我心里想着父母,想着自己,还有那个也许日后鲜有交集(女人的预感就是这样准)却排在死亡顺位法则前列的老头子?此刻是正午。对窗外的人来说,今天是好日子。大大的太阳,干燥的空气,晒被子洗衣串门吃饭皆相宜。这是人生中我们常求的再平常不过的好日子。我也为这好日子哭,为窗外素不相识的人哭,不管人家要不要——人这一生啊。
回家后,我悄悄告诉太后,我去看过死人了。太后只回句“胆儿不小嘛!”有时候我觉得要感谢老天赐我这般另类的母上大人。她把一切的“主义”都建立在“需求”的基础上。“信其有”这套理论于年轻时的她是行不通的。就好比她着实搞不懂我被拉着绕奶奶家的火盆转那么多圈,是闹得哪一出。如今,太后头发开始花白,骨密度严重下降。眼神还不错,穿针引线不在话下,常收到来自周围的羡慕嫉妒恨。我能看到她故作淡定的表情之下那颗窃喜的小心脏,扑通扑通欢快地跳跃着。她也知道她胆儿不小的闺女一直以来的怕死情结。如今,我要出远门坐飞机时,她会一个人站在外婆的相片下碎碎念。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我求你外婆保佑你,不会有事的。”
我脾气不好的时候,会反讽——你不是不信这些的吗?
这是很打脸的事。母亲有时会尴尬。我会后悔。不该这么伤她。母亲一点不像外婆,不会说话,也不如父亲那样知事儿。我记得很小的时候,一次听到外婆和父亲的对话。父亲刚给我布置好下午要写的字,去厨房和外婆一起准备晚饭。外婆说“孩子大了,到底还是和自己的父母亲啊”。外婆一个人带大了自己的五个子女和几乎全部的孙辈。除了最小的弟弟和小姨在吉林,其他都在她眼跟前长大了,才被姨妈们一个个接回去。直到我是最末一个,她便和我们家一直住在一起。即便住一起,原来也一样是会走的。父亲却非常诚恳地说“没有的事儿。她肯定和你最亲。你看,不管发生什么都是要先回来和外婆讲,然后才和我们说呢”。这话让外婆很受用,晚上还特特地给我加了一个菜“从小身体最弱,不吃好点儿,将来没力气上学的”。我边吃边琢磨若换了直愣愣的母亲,估计就和这道菜无缘了。于是,大口大口,且吃且珍惜。
外婆是个聪明的女人。这是从家里到街坊都公认的。可惜这么聪明伶俐的人,又投胎到一个诗礼之家,却终因为是个女孩,在家道中落的境况下被剥夺了上学的机会。外婆不识字,后来到了上海勉强学了数字就做罢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可是她肚子里有很多书,常年守着小收音机听了一部又一部的评话,还能讲给我听。俗语和成语也应用自如,且意思表达十分准确,甚至能够在我一二年级的时候陪我玩成语接龙。第一次见她的人,多以为她是进过学堂的。我上小学后有一天想教外婆写她的名字。那饱经沧桑,被关节炎磨得变形了的手指握笔僵硬无比,一笔一划超出想象的艰难。我吃力地握住她的手,像父母教我写字那般,和她一起在白纸上慢慢落下“文英”两个字。外婆好奇地左看右看,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算是自己写出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没有然后。然后到了下午,外婆照例一个人抹了回通关牌,盯着我写完作业。我看动画片的时候,她去厨房张罗晚饭。写过她名字的那张纸,大概也就直接扔了垃圾桶。我不知道这个小小的插曲是否留在外婆最后的记忆里,也许没有吧。连不到十岁的我都觉得——它来得太晚了,已经没有多少意义。
只是,十岁怎么能懂得真正意义的“太晚”。大学前,外婆得了老年痴呆症。她刚烈的性格注定在这个病上的表现就是无比的狂躁。有时候成夜不睡,瞎闹腾。有时候全家的出行会毫无预警地中断。有时候,我会全然忘记不该忘记的,非常恨她。直到某一天,外婆突然陷入昏睡。那时候起,社区医生一周来一次,来了也只是看看。小姨从东北带回来的人参全部熬汤,每天一勺勺地喂。家里出奇地安静。两个礼拜后的一个早上,上班的闹铃已经响过,我还想在床上再缓那么一会会儿。母亲先起床做早饭。但是她却在外婆的房间里顿住了,接着就传来呼叫。我听到父亲慌张起身压到床架的嘎吱声和冲过去的小跑步。
外婆过世了。手放在被窝外面冰凉冰凉的。
接下来,就和之前奶奶过世的场景差不多吧。家里人来人往,电话响个不停,又是翻箱倒柜又是腾挪家具什么的。请了一天假后,第二天我还是去上班,并且把后面几天家里要办事的假条一并交了。当时,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和我在一个公司。后面要好几天不见,她约我下班去公司顶楼吹会儿风。她买了一包520,每一根都有一颗耀眼的红心,非常漂亮。坐在顶楼,我给她讲外婆去世前夜的一个梦——梦里,我在收拾行李,准备一次远行。我心里没有方向,只晓得要走很远。我反复斟酌着,不要落下任何一样心爱的东西。未来很长的时间,我可能需要依赖它们来忘却离家的距离。这时,我看到外婆拄着拐杖,挪着她的小脚颤颤巍巍地进来。外婆在我床边的凳子上坐下,说“这就要走啦?”我点点头——嗯。“东西都带好,别少了什么缺了什么,自己不方便。”我还是点点头——嗯。外婆身上是她夏天常穿的那件细格纹府绸对襟上衣。日子久了,绸布不经洗,下摆口袋处已经豁开口子。她自己缝补了一下。外婆的针线活儿好。经历过困难的日子,万事很珍惜。但又干净得体,不带寒碜。薄薄的一层头发在脑后挽了个小发髻。这身打扮我看了二十二年,还有握着拐杖的僵直的手指和她右手食指被长大后的我悄悄嫌弃的灰指甲。一下子,我哽咽了。我放下手中整理的东西,走过去,蹲到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可能哭了。我……哭了。我对外婆说要保重身体,可我心里想的是今日以后几时才会相见?我说只管放心等我回来吧。最后,我说——对不起。外婆笑了。外婆对我讲她不需要我的对不起,因为她知道在我心里我从来都不是故意的。“你一直都是外婆最喜欢的孩子”。我不记得这个梦是怎么醒的。似乎就这样看着外婆笑着、聊着要带的东西和出门会遇到的事,满脸是泪的醒来了。醒来的时候,母亲带着哭腔给姨妈们一个个去电话。
——没想到连说再见的机会都没有。
Siva搭着我的肩“你们已经说了再见了。”
外婆的葬礼上,我没有哭。我的眼泪在那个前夜和顶楼用尽了。我也没有对任何一个家里人说过这个梦。我相信一旦说了,这个炸锅的程度会不亚于和三婶的老爸去看死人。几年后,我认识了广州的老麦。他讲“人没了,别的都不用想。什么可惜不可惜的,各人自有命。我们只记住他的好,他的有趣便成了。”老麦说这话时,是我们共同的同事燕子去世的那天。燕子都没活过三十岁。最后一次电话,还惦记着要我下次去北京出差给她带绿茶瓜子。太后每次提到这个胖乎乎的姑娘都无比惋惜。太后并没有见过她,只看过照片,听过一些搞笑的趣闻,常叨叨着“这丫头要减减肥了,你可别再给她带零食了”。我劝随着年纪增长而越来越容易伤春悲秋的太后——没事磕绿茶瓜子时要能想起燕子,是对她最好的怀念。
Siva在三十岁生日的那天给我写了一行字“我以为三十岁时会自杀,结果我乐乐呵呵地在家门口撸串喝啤酒”。
我不会在三十岁的时候自杀,可能到了四五十岁依然怕死。坐飞机一定要选我认为的lucky airline。公司里订机票的小妞和我辩论“你怎么能确定你选的肯定不出事呢?”我冷静地直视她——我不能啊。如果出事了,我自己选的,我认栽。你选的,哼哼,等着瞧,我半夜十二点会来看你的。
嗯,就这样愉快地让她闭上了嘴。
有时候我也好奇死亡究竟可怕在哪?死了连梦都没,也不会知道世界会变成怎样,穿越银河之外的黑暗后又有什么在那里呢?假想我们从未出生过,是否还会为“将不知道”而害怕?R说她从来没想过怕不怕死这件事:死就是死,来就来了。说完,她又往自己的烤鱼上加了一勺辣椒酱。
R相信一切吉利的好兆头,并且严格遵守所有的“老话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辣椒酱是红色的,压得住邪气,所以那晚才吃了好多。R第二天要去领她小姨的骨灰。生活就是这样——每天都有人离去。R的小姨四十出头,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突然软了下去,救护车去医院的半路就宣布没治了。R作为紧急联系人被叫过去拿她小姨的东西时,看到在皮包里还有两个没来得及吃的早饭馒头。“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真的好难过啊。”我答应陪R一起去领骨灰。反正打开衣柜,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到一件黑衣服,保证dressing code大方得体。
但是当晚她却变卦了。“你别来了!”
——为什么?
“这不好,对你不好。”R不知道听谁说的老话讲的,这事儿除非至亲,不然可是晦气。“我不能害你。”
——我不在乎,我也不信邪。
R和我是一样固执的人。断然否定了我所有的说辞。我们的计划就这样泡汤了。我们本来计划赶早去领骨灰,送到寄放所后,下午再一道去看蓬皮杜展览。于是,第二天我改了上午把砸在手里的参观票请另一个朋友同行。那天当我站在本文开篇的那副名为“墓地6号”的作品前,收到R发过来的消息“在干嘛呢?”
——看展览。你在干嘛?拿到了吗?
“嗯,现在堵车呢。”
——哦……
“我有点想你,要是你在旁边,我大概不会那么难过。”
——你自己不要我去啊。
“那当然。你不能来的。我还想你多陪我几年呢。”
我在“墓地6号”前,听了如此实诚,不拐弯抹角咒我的肺腑之言,忍不住对天翻了个白眼。我把自己和这幅作品一起拍下来,发给了R——我们的精神同在。
R“.…..”
经过这件事情和后来其他许多事情的洗礼,我和R都在成长的道路上逐渐明了一个道理——人算不如天算。我只陪了她一年,故事就结束了。
当然,我没有死,我还在这码字。R也没有死。但我们吵架了,吵得很凶的那种,气得我回家就把她拉黑了。
后记:《烟雾弥漫你的眼》,Smoke Gets into Your Eyes,是一个拿着中世纪历史学位的美国小妞写的殡葬馆工作日记。写她对死亡的强烈好奇,并最终投身到这个行业的日常见闻。写得不错,但具体我也记不清很多了。它的封面是招摇的桃粉色,有点可爱。
我和R在半年后又和好了。我们因为一些事情,终要见面。为了避免见面时的尴尬,我把她从黑名单里放出来,主动发了第一条消息。半年后在R公司的走廊上,这该死的女人逼着我对她说了三次对不起后,敲了我一记毛栗子“再发生一次,我就永远不原谅你,哼!” 我心里恨恨地想,再有一次把我惹毛了,我就删了你,奶奶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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