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倾向都是心理调节的工具,而且他们产生的后果正好相反:
一,喜欢/热爱
1,忽略其热爱对象的缺点,对其百依百顺
2,偏爱那些能够让自己联想起热爱对象的人
3,为了爱而扭曲其他事实
二,讨厌/憎恨
1,忽略其讨厌对象的缺点
2,讨厌那些能够让自己联想起讨厌对象的人、物品和行动
3,为了仇恨而扭曲其他事实
两者的极端都有可能让个人侮辱歧途,所以需要客观看待周围的人和事物,反过来想,凡事反过来想,也可以多问几个问题,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我为什么喜欢/讨厌?我的依据是什么?从长远来看(10年20年或者更多),对我会产生什么影响?我是不是应该对比一下发生在别人身上的错误,如何避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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