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论语·为政》南山铁案

《论语·为政》南山铁案

作者: 小简叨 | 来源:发表于2024-07-18 09:45 被阅读0次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译文:

    孔子说:如果不是自己应该祭祀的鬼神而去祭祀他,这是谄媚。遇到自己应当去做的事情而不去做,这是没有勇气。”

                              南山铁案

    唐朝时李元纮为人正直,判案公正,曾官任雍州司户参军,掌管户籍和钱粮。

    当时唐睿宗妹妹太平公主的家臣,依仗公主权势,经常为非作歹。有一次太平公主的家臣与寺院争夺一处磨坊,李元纮秉公执法,把磨坊判归寺院。李元纮的上司窦怀贞知道此事后,怕得罪太平公主,指使他立即改判。李元纮气愤地提笔在原判决书的背面批道“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终无摇动”,意思是说终南山也许可以移动,这桩已经判定的案子绝对不能更改。由于李元纮大公无私,颇有政绩,后官至太子少傅。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论语·为政》南山铁案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ksrhj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