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作家毛姆晚期的一个作品,主要刻画的是在一战之后,一些美国人生活在欧洲的故事。全书仍沿用毛姆惯用的第一人称写法,以叙述的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然而然地带你走进不同的场景,认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感受迥异的人物性格。
就拿伊莎贝儿来说,她是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布太太的女儿,艾略特的外甥女,拉里的前女友,格雷的妻子...对于她的描写,我们至少可以感受到这样几个维度。
第一,非常漂亮。
比如伊莎贝儿的第一次出场,是在其舅舅的饭局上。作者描写到,“长得高高的,椭圆脸,直鼻梁,俊俏的眼睛,丰满的嘴”,“皮肤生得好,颜色红红的”,“人容光焕发,充满活力。十足的健康体质,嬉皮笑脸的高兴派头,对生活的满足,和从内心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儿都开”。
即使是结婚、生子几十年之后,从享受纸醉金迷,到经历丈夫破产、患病,依然有“完美的椭圆脸型,凝脂似皮肤,栗色的眼睛里”充满了“明快神情”,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其次,喜欢享受。。
她疯狂地爱着拉里,但对拉里只想“晃膀子”,想读书,想追求精神世界的行为完全不能同意,她说:“我想旅行”,“但我不愿意坐二等舱,也不愿意住三等旅馆,连个浴室都没有,吃饭都在小饭馆里”。并告诉拉里,“ 我年轻,我要找乐子,我要做别人都做的事情,我要参加宴会,参加跳舞会,我要打高尔夫球和骑马,我要穿好衣服”“我不要坐电车和公众汽车到处跑,我要有我自己的汽车”,“我要及时行乐”。劝说拉里不要“成年累月地给自己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找答案”“不要为了梦想”抛弃自己。
再次,自控力强。
虽然伊莎贝儿曾与拉里争吵,但在随后出席的一个宴会上,确能表现出兴致很好,“没有人会猜到她不久前还怄了气来”。
在解除婚约之后,可以平心静气地告诉母亲和舅舅这个事实,并且强调,“我们没有争吵”,家人也看出她的确没有哭过,“她的神情很泰然自若”。第二天,照常能够和拉里一起参加宴会,表现出来的“也不像有心思的样子,人很快活,笑得照样轻松,照样嘻嘻哈哈地打趣,仿佛并不曾经在自己一生中刚刚作了一项重大决定,而且肯定是忍痛的决定”。
这种超强的自制力,为她日后“在一个活跃而有文化的社会里取得巩固地位”,并在“当地的人缘很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还有,心机爆表。
当拉里盛赞做过妓女的索菲时,“伊莎贝儿听得越来越毛躁”,觉得拉里“在拿一柄匕首戳进她的心理,而且每一个单词都像匕首在她心理搅。可是,伊莎贝儿开口时,嘴边却露出淡淡的微笑”。
为了阻止他们俩人结婚,她发誓要“不惜一切阻止她和拉里结婚”,但却很热心地提议带索菲去看时装展览。在约好的当天,留下字条让索菲稍等,结果索菲的这一等,等来的却是婚礼泡汤。原来,这一切都是伊莎贝儿设计的,在索菲等她之时,看到了故意摆上的一瓶甜酒,索菲禁不住诱惑,几杯下肚,打回了原形,不想再接受拉里的管束,于是便跑得无影无踪了。
伊莎贝儿成功地阻止了拉里的婚事,事后,她坦诚,因为她“有把握”索菲一看到酒就“绝对没有勇气抵制得了”。回来后看到空的酒瓶,就“知道自己算对了”,“我可以拿头来打赌,索菲将永远不会回来”。
本书是毛姆的一部很有影响的大部头,在豆瓣有9.0好评,除了伊莎贝儿之外,其他人物形象也刻画的栩栩如生、立体生动,而且读起来自然流畅,引人入胜。相信每一个读者,在读到它时,都不会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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