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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不可与鸡肉同食

兔肉不可与鸡肉同食

作者: 盛京小书生 | 来源:发表于2023-01-03 07:27 被阅读0次

《饮膳正要》记载:“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鸡肉性味甘温或酸温,属于温热之性,温中补虚为其主要功能。兔肉甘寒酸冷,凉血解热,属于凉性。二者同食,一冷一热,冷杂进,很容易导致腹泻。

此外,由于兔肉与鸡肉各含激素与酶类,进入人体后的生化反应复杂,可产生不良作用的化合物,刺激胃肠道,导致腹泻。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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