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金印,好多人一下子就会联想到权势啦、地位啦、财富啦,总之是醉里梦里都喜欢的东东。
穿越到宋代,别人送你金印,怕是要好好辨别才行哦。
“原来宋时,但是犯人徒流迁徙的,都脸上刺字。怕人恨怪,只唤做打金印。”(《水浒》第8回)
看看,这里的金印,原来竟是“刺配”,或者说是更古老时期的“墨黥”。同今天追求美丽的纹身完全不同,那是添加屈辱和痛苦的记号。
古人讲礼仪,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曹操“割发代首”,因此才叫个事儿。“墨黥”,也因此成为古时一项算是比较重的刑。据《尚书.吕刑》的说法,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黥”刑。因为《周礼》中专门记载了“墨”刑,有人说,墨黥乃从周代开始实施。到南北朝时,墨黥便已逐步废止。
不过时隔几百年后,到了五代时期,“墨黥”又死灰复燃,以“刺配”的面目重出江湖。当然,以刀刻字,变成了以棍棒敲击铁针刺字。为何用棍棒,为着保证针刺得深,墨迹深入肉里甚至直达骨头,不会轻易消泯。这一复出,直到清末,才算是又将其扫进历史垃圾堆去。
今人说起世事难料,人心难测,常常感叹“坏人额头上没有刻字”。看来,竟是有“刺配”的典故渊源在哦。
刺配在宋初,原是对死刑罪犯的一种降格处罚。咋个“刺配”呢?
一“刺”,在脸上刺字,写明流放到哪里服刑,糟糕点的,甚至写上犯罪事由。痛神经发达的人,估计也是够受。毕竟,这种刺伤,往往没有个把月好不了。据说,还有因为刺伤发炎感染,丢了小命的。
一“配”,发配到或远或近的地方关监、服劳役。多半,都是属于军役。林冲发配沧州牢城营,在营里干了不久,就安排去替换守大军草料场的老军,正可明此。
一“刺”一“配”之外,当然还有一“杖”:背上挨一顿棍棒。
至于精神伤害,当时人虽然感受得到,却还懂不起这种“现代化”概念。到了服刑牢城营,挨打“杀威棒”之类,也是不计的,那应该算是囚犯管理方面的东东了,林冲、武松都见识过。
死罪变成活罪,就此拣了一条命,对个人、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毕竟,人口就是生产力。所以,宋初,“刺配”确实是出于善意而定。
宋代,国土面积比隋唐等前代小了许多,但是人口在几十年间就蹿升过亿,gdp也超越唐代,几乎占了全球一半。就经济强盛度来说,宋代可称空前绝后。放在今天,那就是美国、欧盟踩着高跷也无法仰视的高度。这,与宋代前期实施过一些积极的政策密切相关。
总体上说,宋代政治的腐败是毋容置疑的,特别是其一贯的对外绥靖政策,更是让人痛恨。但是,其鼓励工商业发展,扶持贸易,注重生产力发展,是值得肯定的。甚至,有国外史学家称,如果生活可以选择,他宁愿生活在中国的宋朝。
宋代之前的五代时期,地方诸侯“枉法杀人”成为家常便饭。豪强地主对依附其身的家奴,也手握生杀之权。赵匡胤建国不久,迅即禁止官绅臣僚擅自杀人,把生杀之权收归朝廷,即以皇帝圣旨决断。
在这同时,就出台了“刺配”刑:按罪行可处死刑,推究其情节又可降格处理的,采用“刺配”。
宋建国10来年后,宋真宗咸平年间,又下诏禁止个人在奴仆脸上刺字。此前,主人在奴仆脸上刺字作为处罚,也是用得很滥的寻常手段。
不过,官府刺配罪犯,此后却是愈演愈烈。刺额头、刺脸颊、刺颈项、刺手臂,刺写不同的形状、不同的大小、不同的内容,花样持续翻新,罪名越来越多,随意性也越来越大,以致监狱受刺配之犯人人满为患。
这样,我们就看到,《水浒》中,“贼配军”为何随处可见。
同时,也就不难理解,济州知府那让人又气愤又好笑的做派:受命捉拿黄泥岗夺取生辰纲“贼人”后,为威逼缉捕使臣何涛尽力,竟然直接给其脸上打金印。且看《水浒》的描述:“府尹喝道:‘胡说!......先把你这厮迭配远恶军州,雁飞不到去处!’便唤过文笔匠来,去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字样,空着甚处州名,发落道:‘何涛,你若获不得贼人,重罪决不饶恕!’正是:脸皮打稿太乖张,自要平安人受殃。”(《水浒》17回)
宋人笔记中,真就记载了“于人面上起草”的荒唐事。苏州通判陆东,有段时间,临时代理苏州知府(通判是地方二把手)。由于不熟悉法规条令,有次刺配犯人,竟然把相关文字刺错了。其后幕僚提醒他,陆东干脆就把犯人弄来重新刺过。此事一时成为笑话。
犯罪之人被黥刺,尚有个说头。宋代军队士兵也要被黥刺,就有点徒增痛苦了。别看宋代外战不行,对军官的防控,对士兵的控制,还是有一套的。为了防止士兵逃跑,一入伍,每个士兵脸上、手背上、手臂上,就要刺写所在部队番号。有的士兵后来凭战功升成了军官,要想隐去从前的低贱身份,便得用药水或其他办法,除去这些刺写的文字。这样,又得遭受一番痛苦。
北宋名将狄青,由普通士兵不断升职,后来竟先后当上了枢密院的副职、正职,成为主管军事的最高长官。这时宰相中就有人劝他,快想个法子,把脸上刺的文字去掉。后来,连宋仁宗也这样劝他。狄青则认为,留下这士兵标记,算是给天下士兵做个表率,可以鼓励士兵杀敌立功。所以,狄青就保持了一辈子的士兵“面目”。宋仁宗倒是因此更加喜欢狄青了。这在当时,倒是成为一段佳话。
士兵标记不那么打紧,罪犯标记却是始终有点不雅。刺配之人,多半是服军役。有一些,通过杀敌立功,也升到了高级官员地步。原先规定,罪犯不得入朝。但曾经是罪犯的高级官员,总还是要见皇帝的吧?宋高宗时,只好取消了这条规定,这才解决了这个难题。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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