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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从小就和别的城里孩子不一样;不喜欢在狭窄潮湿的巷弄里捉迷藏,也不喜欢在尘土飞扬的马路旁拍洋画;直到五年级遇到生平第一批死党,才会趴在水泥地上打弹子、翻水浒卡。之前的时间都在自娱自乐,也不爱出去,家里就是我的游乐场。这应当是我的错,因为对邻居家的同龄孩子,我毫无结识的意思,甚至看到他们玩得热络时也不欣羡。究其缘由,大概是因为,在那么多个小时候的寒暑假里,我总是不在城市的家里,没有像城里小孩一样到处走街串巷浪费时光;而是在每个期末考试的结束,就迫不及待地奔去乡下的外婆家。
这项传统从我三四岁记事起就有印象;起初似乎是不情愿的,倒不是外婆家的长辈和小孩对我不好(恰恰相反),而是那个大别山区的外婆家,在九十年代只通公路,盘山公路。大约四小时行程的后一半,都是在蜿蜒的山路上度过,这给我很不舒服的感觉,不是因为晕车(从小我就不晕车),而是一种山重水复的焦躁和绝望,山道的风景都是差不多的(长大后懂得欣赏),作为小孩更是难以辨认,只觉得那蛇行的山路没有尽头,母亲应该也很困扰,她是希望在旅程里小憩的,我却一直缠着问“什么时候到啊什么时候到”。那时候的客车条件也不好,短短的一截车(俗称中巴),座位很糟烂,颠簸和噪声都无可避免,于是每次回去的行程都像是一场剧烈的体育运动,几小时的煎熬之后,几欲晕眩虚脱。
到达后却又立刻活分起来,小孩子都是精力过剩。县城的车站不是简陋而是混乱,路面坑洼就不提了,出站口一定拥堵,人行道是卖菜的、卖盒饭的、卖小玩意儿的小贩的据点,马路也被三轮车、摩托车、摩的横七竖八地占去半边,它们的主人就在吆喝着,半拉半扯地招徕乘客。那聒噪的音腔倒不令我反感,大概是条件反射,因为听到这样的方言我就知道,在舅舅家有好吃的好玩的等着我。
县里的方言和市里很不同,在我听来却没什么障碍(我是高中毕业游走到县里,才发现市里长大的同学听不懂),若要来形容这方言的风格,应该是下里巴人(简称土)。如今我一想到这方言,脑海里浮现的,便是稻田里耕作的农人、小河边洗衣的妇女、草垛下慵懒的耕牛以及家家土灶升起的炊烟。这些意象构成了我最初的乡愁(当然还有乡下的饭菜),以至在城里的上学的日子,反而变得像是寄居和过客。对老城的感情,应该是十八岁离开之后,才慢慢地生发出来,和乡下的风情一起,组成了我的家乡。
然而我一直拒绝说县里话,甚至我连城里话都说不好(高中认识几个土生土长的老城同学才有所改观),这要拜我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所赐,她让我很长时间内认为普通话才是“唯一正确”的。所以我和外婆家的一众亲人朋友,都是他们跟我说方言,我跟他们说普通话,毫无不妥。这也招致了一些嘲讽,主要来自邻居家的大叔大妈,每当我出现,他们就戏谑地说“安庆佬回来了”。不过我完全不在乎,骄傲地从他们身边走开,该吃吃该喝喝,该在河里抓螃蟹还是抓螃蟹,该在地里偷番茄还是偷番茄。
当然作为半个城里人,乡下还是有我痛恨的东西,就是鸡鸭鹅粪。牛粪不在之列,因为一来耕牛的数量有限,二来它们不会出现在房前屋后我游乐的范围,三来牛粪比碗还大,目标明确,容易闪避。鸡鸭鹅就不是这么贴心了。它们必然是散养的,必然时刻都在四处找食,所以会出现在屋里屋外,厨房和饭厅更是首当其冲。(初中生物知识告诉我们,鸟类是没有直肠的,所以吃了就排泄,这是后话,小时候不懂)这让我蹑手蹑脚,走路都似找蚂蚁一样小心翼翼,若是一时疏忽踩到,一定会奔到水池边冲十分钟。我觉得低头走路的毛病就是这时候养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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