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念过大学,有证的那种。今天是第一次在简书写东西,当然,要不是家里困难,我也不想的。今天聊个5块钱的?正好韩律师昨晚在健身房游泳,将项链摘下放在柜子中,忘记取走,今天回头去找,已然不见。当然,不见是可以预想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心痛归心痛,毕竟是老公求婚时送的,但也只能如此。调监控?不存在的,女浴室如果能监控,我相信会有一大批男性朋友应聘该建设方所在物业公司。那作为一名律师我该如何维权?那今天就从一条项链的丢失谈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项链的丢失是人性的扭曲还是另有安排,下回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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