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是王小波的最富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听说很多年轻小朋友最初拿这本书当小黄文看,他的书里有许多毫不避讳的关于性的描述。性显然是他的书的显著特点,但是他的文章丝毫不下流低俗,王小波擅长通过性来描写感情和生活,没有一处性不是为了推动情节的开展。食色性也,如同吃喝拉撒,它本是生活的一部分。王小波最有代表性的内核,是他黑色幽默的精神,他的逻辑与众不同。例如他说过,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黄金时代》就是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
王二二十岁的时候在云南插队,那时候陈清扬二十六岁。所有人都说陈清扬是破鞋,陈清扬要王二帮她证明她不是破鞋,王二却说自己不能证明她无辜,但是可以证明她不无辜,甚至一本正经的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他讲了半晚的豪杰英雄、草莽义气,启发她义气是多么的重要,末了提出要把自己的伟大友谊奉献给陈清扬。陈清扬为了实现这伟大友谊,着了王二的道。
陈清扬很长时间以来认为自己清白无辜,对罪孽一无所知。因为对于她而言,她是在坚守与王二之间的伟大友谊。
“伟大友谊是一种诺言,守信肯定不是罪孽”。
书中有一个情节很有趣,有一回陈清扬睡着了,王二在她红彤彤的身体上俯身下去,他都忘了自己干了什么,陈清扬却记得这事,“记得记得,那会我醒了,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
对陈清扬而言,性和爱是割裂的,她并不爱王二,性是她选择交换友谊的方式。她为什么如此在意这段友谊呢?被人莫须有的安上破鞋的名号,那种压抑又与世隔绝的环境里,陈清扬迫切希望得到一个人的支持和接纳。
文章里写到“她想和我交谈,正如那时节她渴望和外面的世界合为一体,融化到天地中去。假如世界上只有她一人,那实在是太寂寞了”。
但是她并不认可这种方式,文章中写道“在章风山她骑在我身上一上一下,极目四野,都是灰蒙蒙的水雾。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非常孤独。虽然我的一部分在她身体里磨擦,她还是非常寂寞,非常孤独”。
对陈清扬来说,性是自己交换友谊的方式,自己只是作为一个器具,在这种性里,她无法真正的感到被爱和理解,因此她拒绝接收这快感,她说“每回和我做爱都备受折磨,在内心深处她很想叫出来,想抱住我狂吻,但是她不乐意”。
直到后来,深山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王二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的非常之重,火烧火燎”。
陈清扬那一刻“感到浑身无力,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她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她的罪孽”。
这一段的描述对女性心理的描写,不可不谓之精准,不可不谓之精彩。对于女性而言,被征服感会唤醒雌性基因在人类身体埋藏的记忆,带来沉溺与服从。更妙的是,王小波将这种情感变化借由半施虐的方式表现出来。也因此,对于大王二5岁的陈清扬来说,这种被征服和情感的投降,才会来的特别直接和强烈。
那此时陈清扬终于承认的罪孽是什么呢?在此之前,性对于陈清扬而言只是友谊的交换,并非她所意愿,而这一巴掌打醒了她。她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为了友谊分开双腿,事实上她是因为爱才有了性,她早就爱上了王二。以前她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她不懂这世界的规则,因此纯洁无邪,如今她发现了这种不可抵挡的爱意,就完成了自己与世界的链接,也就发现了自己的罪孽。这也是为什么陈清扬当初不惜得罪了军代表被发配到这个地方,却轻易着了王二的道。
陈清扬爱上了王二,那王二爱陈清扬么?文中从来没有直面回答这个问题。他在交代材料里面有很多对这个女人细腻的描述,“她屁股很圆,皮肤很白,太阳穴上的皮肤清晰可见”。王二还描述到“我的草房在风里摇晃,好多阳光从屋顶上漏下来,星星点点落在她身上,我伸手去触她的乳头,直到她脸上泛起红晕,乳房坚挺。忽然她从迷梦里醒来,羞得满脸通红,于是她紧紧抱住我”。军代表跌跌不休侮辱陈清扬,“忽然间我暴怒起来,抡起长刀,照着梁上挂的盛南瓜子的葫芦劈去,把它劈成两半”。
文字里,满是王二对爱人的温柔与怜惜,憧憬与期待,征服与欲望。
上面这句话是我编的。
毋庸置疑,王二贪恋陈清扬的肉体。但他到底爱不爱陈清扬呢?女人喜欢把性和爱杂糅在一起,并加入美好幻想。我怀着对王小波的美好憧憬,希望这是一段爱情。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王二算不算骗炮呢?他以伟大友谊为名,行着研究身理结构之实。把性粉饰到伟大友谊,是不是有点虚伪呢?
但是女人会因性而爱,男人不会么?谁能否认王二曾经爱过呢?他可是个浑子,浑了一辈子。王小波给两人写了一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的结局,这个谜底大概未可知了。
除却这两人之间的感情,《黄金时代》另一个要表达的是作者的人生态度。在文革时期发生,城市青年下乡艰辛的劳作,王二一个人做三个农村妇女的活,累的腰都直不起来,陈清扬莫须有被安上破鞋的名声被众人排斥,军代表的欺凌,两人不断被游街批斗,但是在文中,却未见丝毫愤怒或抑郁的情绪,王小波用他的三分痞气、和两分仿佛不经事的幽默化解了这种生活的无可奈何与荒唐。
这也是王小波区别于同时代的伤痕文学的地方,王小波始终有一种怡然自得的心态,一种自由的烂漫情怀,一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肆意洒脱。不论生活是怎么样的压抑,他始终将日子过得妙趣横生。
在那个物质贫瘠且思维禁锢的时代里,书写性是作者追求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特别喜欢王小波的描述,他眼中的性和爱,浑然天成、青春洋溢,好像带着午后阳光的麦子,散发着原始的、赤裸裸的、健康的香气,彼时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我想,也是因为男女主人公和对感情和生活的态度才会让读者反复揣摩、一再探究,使这本书成为经典。
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经典的段落:“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人活在世,喜乐本参半,即使备受摧残,心里却仍要快乐异常。
文章结尾,分享一段身边的趣事。有一对好朋友,女生提到当初老公追求她,说的就是,“我们能不能升华一下我们的革命友谊”。不知道男生说这话呢,是不是受了王小波的影响,也不知道他和她最初的友谊是真的呢,还是编出来骗她为了日后敦友谊的呢?
时过境迁,你,有没有曾经想过和过去的某个“朋友”,敦一下“伟大友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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