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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光影的人

追逐光影的人

作者: 三色风 | 来源:发表于2017-12-31 21:56 被阅读0次

                        追逐光影的人

                                  一

          他自称是一个喜欢玩摄影的人。摄影圈里的人都称呼他溪水,其实,他的网名叫溪水长流。网名有些长,我们也和摄影圈里的影友们一样,也叫他溪水吧。尽管听起来像个女人的网名,但叫起来挺顺口的。

            2016年,他拍了许多名山大川的夕阳,有和群里的影友一起去拍的,也有随团去拍的,更多的是他一个人在名山大川上拍的。令他耿耿于怀的是,从去年的冬季到今年的冬季,整整一年的时间,他都没有拍出自己满意的夕阳片子。有人喜欢看他的片子,更多的人说看不懂。

          他拍名山大川上的夕阳的时候,大多数时间都是一个人,是因为没有几个人能长时间忍受名山大川上太阳落山后的寒冷、寂寞、困乏,甚至是对死亡的恐惧。溪水的执着和对艺术近乎偏执的理解,也早就让那些仅仅是喜欢摄影的影友们感到迷惑,以至于他邀请拍夕阳没有一个影友愿意同行。群里组团闻听有他,有的影友也会退避三舍,毕竟,在大山的悬崖峭壁上,一呆就是几个晚上,也难以拍到一张满意的夕阳片子,仅仅是喜欢摄影的程度,远远是不够的。

            他今天就是一个人出发,到宝天曼去拍夕阳。为了能够拉上一个影友,他说,宝天曼这几天会有难得一见的云海。没有影友相信。一个说,相信宝天曼可能会有难得一见的云海,但不相信和溪水一起的时候能够看到云海,还是很难见到的宝天曼的云海。据当地人说,宝天曼地理位置独特,很难形成云海,可一旦形成,品味极高。没有十二分的运气,根本看到。

          溪水只能一个人去了。他是为了拍夕阳,云海只不过是他约伴的借口。

          宝天曼的夕阳,他在三十年前看到过一次。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季,从山上回来的第二天,就是冬至。因为他从来看到过如此壮观美丽的夕阳,宝天曼的夕阳一直让他沉浸在喜悦中。只至于那个冬至的饺子的味道里仿佛有了夕阳红的味道,引得溪水回味无穷。

            他玩摄影后,最先去的地方就是宝天曼。只是他没有料到,连着6年去了二十几次,没有一次能看到三十年前那个壮观美丽的宝天曼夕阳景色。

            溪水相信自己运气差了点。但不相信自己再也看不到三十年前那个壮观美丽的宝天曼夕阳风光。他相信自己今年这个冬季就能看到。

            自信让他再次出发了。

                                  二

          溪水瘦高,脖子长得青筋暴起。他自嘲那是长期趴在悬崖上期盼有个与众不同的夕阳景色造成的良性病变。他并不老,再有两年才到退休年龄。他是55岁从工会副主席的位置上退下来,可在退下来之前,他已经开始为协理的生活做准备了。相机就是那一年买的。

            协理后的第一个月,他又为相机配置一支镜头,以便满足拍夕阳的需要。

            溪水有一套近乎完美的摄影器材和能爬山过泥泞路面的越野车。车是他儿子给买的摄影交通工具,溪水欣然接受。后备箱里有一个简易帐篷和野外鸭绒保暖被,今天,他还专门带上新买的雨衣。原来的那件被树枝划了一道大口子。溪水觉得今年天气雨水格外多,预报说,宝天曼那里,由于山高林密悬崖多,气候变幻莫测,近期去那里的游客最好做好防范于未然的准备。

            宝天曼是一个距离溪水所在地最近的一座大山。由于没有旅游开发,汽车只能开到上下,要想登上宝天曼,只有一条能走驴车的盘山古道。每年上山的游人并不多,外省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溪水把车停在山口一个农家院落门前,没有看到这家主人像以往那样迎出来。也没有听到狗叫声,知道刘老汉没有在家。他从车里拎下摄影包,推开院门,走了进去。他和刘老汉太熟悉了,每次进山拍夕阳,他都要先在刘老汉这里大吃一顿,然后才开始上山。太阳落山前一个小时,他也登上山顶。

            刘老汉是山前一座庙宇的看门人。小庙没有名气,香客都是附近的村民,平常几乎没有香客,只有逢初一和十五的时候,才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香客。溪水并不理解刘老汉整年累月守着那个小庙有什么意思,而刘老汉也不明白溪水为啥要在寒风凛冽的冬季登上宝天曼去拍夕阳。他站在山顶看过一次宝天曼夕阳,一辈子也就看过那么一次。他也见过溪水手机里的夕阳照片。是挺美。可既然已经拍过了,干嘛没完没了还要拍。他更不明白,已经这么美了,再拍还能拍出两个日头来。对于摄影,刘老汉始终认为,是城里人吃饱了撑得没事儿干,不得不找个消化食儿的活儿。溪水则认为刘老汉不理解属于正常,如果他都理解,溪水就真是不正常了。

            俩人都只是心里这么想来着,并没有说出来。刘老汉和他的黑狗从庙里回来,老远就看到一辆越野车停在院子门口,就知道拍夕阳的溪水又来了。

          “来啦。”刘老汉打招呼说。

          “来啦。”溪水说:“黑娃长大了。”

          “你还记得它叫黑娃,”刘老汉说:“儿子来不愿意。”

            溪水笑啦,他知道刘老汉的小儿子叫黑娃。他也知道,国外有的地方,专门为宠物起一个老人或孩子的名字做名字。狗已经习惯了别人叫它黑娃,听见溪水叫它名字后,黑娃蹦跳着跑到他的身前,它对溪水有着主人般的记忆。看到黑娃开心地围着自己蹦来蹦去,溪水把早已经准备好的火腿肠扔给它,黑娃蹦起咬住火腿肠,知趣地跑到一边吃去了。

            刘老汉并不会做饭。他只会把肉和山上采来的蘑菇和菜园子里青菜萝卜以及买来的豆腐都倒进大锅里一起烩上一大锅,主食是他自己蒸得馒头。溪水还就喜欢大锅菜,每次都吃得满头大汗。他说这一顿能顶上好几顿,晚上很晚回来,也不觉得饿。确实,溪水觉得这是刘老汉长年善行的因果报应,自己是沾了他的光了。

            刘老汉说小庙两个月前来了一个小和尚,二十一二岁。老家在距离这里有几百公里的一个县城里。家里的老大,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我没有问你,干嘛说这些?”溪水奇怪地问。

            “我也不知道。”刘老汉不敢确定,语气颇为犹豫地说:“或许——可能你们俩有相同的地方吧。”

            “我和他?”溪水觉得刘老汉的想法不可思议,自己怎么可能和一个庙里的小和尚有相同之处呢?他好奇地说:“你继续。”

          “小和尚十六岁的时候离开父母,到家乡不远的一个庙里出家的。家里人怎么劝都没有用。”刘老汉说:“他很执着,想要做什么,想要去哪里,一定要去,谁劝也没有用。”

            刘老汉稍停一会儿,接着说:“小庙没有名气,香火更是连一个人都养活不了,可他就是固执地要呆在这个小庙里。那里整日里没有人,可他丝毫没有感到寂寞,每日里有滋有味地呆在那里,念经,没有吃得东西时,就出去化斋。”

            溪水明白了。刘老汉说小和尚和自己有相同之处,是指他身上和小和尚身上都有他想不明白的地方。他把自己想不明白之处,列入溪水和小和尚的相同之处。他不免高看刘老汉一眼。

            溪水觉得,刘老汉和小和尚才有更多的相同之处。因为他们毕竟都选择守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庙里。而他只是一个摄影艺术至上的追求者。他和小和尚相同的地方,是执着。但一个为了艺术,一个为了血液里流淌的类似信仰的某种东西。

          溪水的内心刚才还瞧不起小和尚,这会儿不了。

            溪水不吃肥肉。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展开一张纸巾,把肥肉放在上面。等到吃完饭后,他就拿上肥肉走到院子里,黑娃记忆里已经习惯了溪水的动作,欢快地左蹦右跳,溪水并不喜欢逗狗,他把肥肉倒进黑娃的饭碗里,一个刘老汉从小庙外捡来的陶瓷碗。几块肥肉瞬间就被黑娃吃个精光,然后不过瘾地转身抬头望溪水。溪水天生看不得别人乞求的目光,那怕即使是一条狗,也要满足一下这样的目光。他像去年的上次一样,返身进屋,从菜盆里捏出一块肥肉,一边躲黑娃的追逐,一边弯腰将肥肉扔进陶瓷碗里。这次,他不等黑娃仰望自己,已经进屋去了。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匆忙进屋,黑娃仿佛明白溪水不会再给了,吃完肥肉,一声不响地回到自己的那铺着厚厚的麦秸的窝里去了。

                              三

            溪水背上摄影包的时候,刘老汉还在唠叨,他劝溪水这次不要上山了。直觉告诉他,今天可能有大风。溪水一点也不相信刘老汉的直觉。他来的时候,已经看过宝天曼所在地区的天气预报,晴空万里。前几天断断续续连着下了近半个月的雨,天空如洗一般。怎么可能会变天呢?溪水说声“晚上见”,上山去了。

            路过小庙,溪水侧目,果然看到一个小和尚穿一身暗黄色袈裟站在小庙门口。有了小和尚站在庙门口,小庙竟然有了单薄意味。他确实很瘦,个子1米七的样子,手里捏捻着佛珠,他的存在交汇出孤独与寂寞的意境。他举起相机看到角度正合适,就按下快门。小和尚的目光没有躲避,他溪水心想:是佛原来的本色通过小和尚与庙宇之和溢出来的神秘感吗?溪水从两者的结合中,不由自主默念:“心随万境转,转处实能幽。随流识得性,无喜亦无忧。”他忽然觉得,不久后,这座小庙将因小和尚的存在,香火也会越来越旺。溪水很自信,转脸看前面的小路,看不到一个人。由此能想象出山顶上更难看到其他登山者了。

          溪水根本没有想这些,他健步有力地一步一步向山上走去。

            上山的路上,寂静无人,只有山路台阶上两边枯萎的野草默默地凝听这冬季难得听到的脚步声。

            溪水什么也不去想,脑海里只有夕阳。他断定今天的夕阳一定与众不同,是十年里难得一见的夕阳。

            北方大山里的冬天,豪迈又冷酷,表情似乎永远都是严峻冷酷无情的模样,冷风寒气与枯枝败草织就出的冷漠,超越了悲喜,即使是当地的早已经熟悉了冬季山里寒冷寂寞环境的山民,也很少在冬天这个时间段里进行野外活动,更不会在这个时间段里登上山顶。

            溪水则喜欢一个人直面冬季的大山,宏伟博大的山体,让瘦高的溪水有一种依赖感。同时也要有被寒冷肆虐和忍受孤独的心态。夕阳的魅力太大了,为了用镜头记录下夕阳的美好,他就是这么任性。肆无忌待的任性。

            今天的脚步明显比往日的节奏快了,一个小时后,他已经站在宝天曼的半山腰了。

          几只喜鹊落在不远处的一棵柿子树上。稀稀拉拉的黄灿灿的柿子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阳光照耀下格外醒目。一个人在寒冷季节四周静寂看不到人影的大山里,能看到几只喜鹊,不能不感到喜悦。即使溪水这样一个能够独自待在大山里承受孤寂的人,消瘦的脸庞上,也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他刚要举起相机,喜鹊飞走了。溪水一直不明白,喜鹊为什么对人类举手投足的行为特别敏感。他总认为,没有人会伤害喜鹊,可它们为什么又会对人类举手投足的动作格外敏感呢?溪水是一个喜欢思考钻牛角尖的人。以至于一个人默默走了很远,他还在思考这个别人看来不值得费脑筋的问题。

            溪水崇尚艺术一定要有美感。他追逐美,侍奉美,审视美,挑剔美,对美有独断的理解。他坚信不疑,一个追逐艺术的人,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这或许是他喜欢梵高作品的原因。

          溪水在距离山顶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雾升起来了。

            这个节点怎么会有雾慢慢升起?他看到自己用慢慢描写雾的升起十分不准确了。雾如花絮,大朵大朵的棉花糖似的不断向上飘起,越过他。他很快就被棉花糖似的雾笼罩了,这促使他加快上山的节奏。

            溪水一个人走在被云雾完全笼罩的石级上,他就像一个不为人知的小虫子,努力不懈地不断向山顶上爬着。几步外,就没有人能看到他的存在。溪水没有时间想这些,直觉告诉他,很快就要登上山顶了。

            他被弥漫的云雾笼罩在上山的石级上,溪水心里没有丝毫胆怯和寂寞,他脑海里有的只是山顶上阳光照耀下的云海。那云海,那光影,激励他不停地向上,早登上宝天曼山顶一分钟,自己的一切都将得到升华。为了早一分钟登上山顶,溪水不停地努力着。

            他忘记自己是一个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龄的人,他喘息得厉害,心脏要从大口喘息的口腔里吐出来了。溪水认为这些与早一分钟看到阳光照耀下的云海相比,微不足道,与享受按下快门那一瞬间的感觉相比,更不值一提。他把嘴巴张得更大,以便能让心脏获取到更多能够满足心脏血液使用的氧气能量。

          溪水清晰知道,他对按下快门那一瞬间感觉的迷恋,是他对未来生活的不可或缺的动力,与女人对性高潮那一瞬间的渴望无二。他对能够一个人站在山顶上欣赏云海,用镜头记录下宝天曼十年难遇的云海从骨子里感到兴奋,他在这一时间忘记拍夕阳的事儿,大脑里全是他一个人站在云海之上,享受那若有若无的云海魅力。山顶上,宛如众多神仙做雅集的场所,仿佛听见众神仙在品头论足书法字画。

            几分钟后,溪水实在是承受不了心脏要从口腔里蹦出来的极度需要供氧的渴望。只能停下脚步,稍事休息。浓雾弥漫得似乎更加严重,他看不到前方五步远的地方,也不清楚距离山顶究竟还有多少台阶。他不能不休息一下,也仅仅是不到两分钟,内心深处的那种渴望让他又开始向山顶冲刺。其实,他距离山顶不过二十多米。所以,当他再次鼓足力量向上攀登的时候,还没有使出力来,眼前突然一亮,视力由看不到五米距离,猛然在瞬间看到远处的山头在云海里忽隐忽现,他一下子被眼前无与伦比美轮美奂的云海景象惊呆了。

            溪水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让他忘却世界忘却自己的景象。眼前的风光不是用那些常用的字眼就能描述的,他禁不住流泪了。溪水有些伤感,人生能够欣赏到难以用语言描述的美,想和影友们说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他举起相机,一阵狂拍后,不再伤感。因为溪水觉得,一座大山的云海景象,都只为自己一个人展现,这是莫大的德行才能拥有,也就根本不需要告诉任何人。但他还是想到梵高。

                                四

            溪水一向认为,真正的艺术美,只有与他心灵相通的人才能理解。而大多数人是根本理解不了他的创作思想,这也是他很难融入大众的主要根源。具体也就表现在没有人能理解他一个人在寒风凛冽的冬季,一个人登上宝天曼2000多米的山顶最高峰,想起梵高。

            当云海很快被突如其来的大风吹散了,溪水更加相信,真正的艺术美只为极少数人服务,大多数的人只是表象美的附和体,以便从中获取他人虚伪的赞美。他不懈这样,如果可以,他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做最后的圣徒的一分子。

          但没有人理解。其实溪水也不需要理解。或者说,他内心深处渴望得到极少数大家的理解和认可。毕竟,希望得到认可是人最原始的本能。不被现实理解,他也十分坦然。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人了。

            梵高活着的时候,是一个渴望人间之爱的浪子,却被人间所遗弃。一个怀揣着神恩踏上朝圣之路的传教士,却被上帝无情的抛弃,最后这位艺术的孤儿将满腔的热情投放在太阳之下,勇敢的燃烧了自己,完成了一个圣徒对生命的完满体验。梵高的艺术作品都是在他生命最后燃烧的几年中完成的这种非凡的艺术成就,来源于他那近乎疯狂的激情。梵高的作品就是他的肉体和灵魂,为了艺术,他甘冒失去生命和理智的危险。梵高用 全部精力追求了一件世界上最简单,最普通的东西,那就是太阳,他像夸父一样的追逐着太阳,最后在太阳光中燃烧。

            溪水不用像梵高那样,一生都在贫困潦倒中度过。他有深爱自己的妻子和漂亮的女儿,自然也就没有梵高那样狂热的艺术情感。溪水觉得自己至今也没有拍出令世人折服的至美夕阳,就是因为他有梵高尽其一生也没有能够获得常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就可以获得的爱情和亲情,以及生活中所需要柴米油盐酱醋茶,梵高被他的当下抛弃,而他只是与当下世俗不远不近。享受当下的同时,又不被当下理解。他对艺术必须有美感的理念。被当下划入糖水片范畴,视他为怪异、神经质。溪水心里会和梵高相比,因为他和梵高一样,都没有接受过什么正规教育,梵高能在孤独中慢慢前行,并把绘画作为自己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一种空间的拓展和现实的确证。他能一个人直面夏季的酷暑,冬天的寒冷,敢于在孤独中追逐夕阳的辉煌。梵高一生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饱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与折磨,以殉道者的姿态完成了苦行僧的一生。梵高已经成为过去,而他正活在当下。他不能接受梵高苦行僧的生活,像他那样极端奇特,却能和梵高一样,为艺术而虔诚到敢于蔑视当下的庸俗化,以一个质朴的心态,释放激情和梦想。

          宝天曼的顶峰突然挂起大风,刚才还是云海的世界,短短几分钟,整个宝天曼一览无遗。熟悉的远山,溪流和大片的深林,都逐一呈现在他的面前。就像突然形成的云海,叫溪水仿佛一下子找到了灵感似的。他瞬间想起刘老汉,溪水用手扣住石头,以免自己被大风吹下山去。风太大了,扣着石头的手指生疼。他从疼痛中感觉到了梵高追求艺术的精神力量,必须所经受的苦难和痛苦。但他看不到梵高的身影,只能躲在一个大石头后面,让思想与梵高的精神力量交融在一起。疼痛通过手指,浸到大脑,以至于大风从溪水身上划过去的时候,他竟然兴奋起来。溪水相信,大风来的猛去的也就快。大风过后,大山之上,一定会出现难得一见的夕阳。他从心里谢谢梵高赐予他的主题。梵高当下的时候把精神力量赋予太阳,他则把艺术追求定格在夕阳。

          大风平地5级,到了宝天曼山顶上的大风至少有9级以上。如果有人知道溪水整个身体蜷曲在大石头的后面,任由带哨的凛冽的寒风像刀子似地从自己的上空吹过。一定会认为他太不正常了。也确实如此,他这会儿就像一个狼狈的夹着尾巴的瘦猴子躲在大石头的后面一动不动。而他并不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风感到沮丧。反而庆幸自己虽然没有相信刘老汉说有大风的话,却多了一个心眼儿。确实如此,出发之前,溪水又添加了一件轻便的保暖羽绒服。也正是这件保暖羽绒服让他能够抵御9级寒风的袭击。他在只有一个人的世界里安静地感受呼啸而过的大风的性格。

            溪水让自己从他蜷卧的地方跳出来,

            溪水在大风刚刚刮起的那会儿,就已经把相机放进相机包里。凛冽刺骨寒风让他想起小时候的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雪,他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大风雪来的太猛烈了,他只好躲进一个没有房顶的公共厕所里。

            里面没人,只是很冷,脚冻得生疼。大风雪掀掉厕所墙上的一块砖,竖着掉在他脚边,然后就那么竖在那里。溪水总是对于一个人的地方才会有其他人感受不到的惬意,即使是饥寒交迫的夜里因躲避大风雪,不得不站在人们集中排泄粪便的地方,他也喜欢从中找出美感来。转头竖立在地上,他顺着裤腿看过去,从中感悟到孤寂,当他换个角度看过去的时候,却从竖立的砖上看到一种不屈不饶的倔劲儿。

          溪水忘记寒冷,忘记脚疼,竟伫立在厕所里目不转睛地看着竖立在那里的砖。红色的,不断有雪花飘落在砖上,砖的四角早已磕碰的没有了棱角。实际上,他一生都保有孩童才有的心无旁骛的专注力,爱上一样事物就狂热地沉溺其中。

            溪水不论是在吴江河的河滩里捉甲虫,收集三国演义小画册,听江南小调,狂热地阅读莎士比亚,还是痴迷地在街头看画家画油画,那色彩的碰撞让他流连忘返,他做任何事都出于孩童般的热切、盲目与率直,甚至连读报都能令他激情澎湃。

            大风还在呼啸,溪水就那么静静地蜷曲着身体躲避在那里。突然,他看到一只叫不上名也从来没有见过的大鸟和自己一样,躲避在两块大石头的缝隙里,是喜鹊吗?应该不是。溪水从他蜷曲的地方望过去,马上感受到这就是画家笔下的写意画,他要用镜头把这幅写意画“画”出来。

          山顶上的大风没有杂质,溪水小心翼翼从包里掏出相机,抬头却看到大鸟飞走了。这让他确定,一定不是喜鹊。喜鹊只有在看到人举起相机的那一刻才飞走。

            他又把相机放回包里。

                                  五

            大鸟飞走了,他由此想到自己见过的另外一只大鸟。那只大鸟虽然让溪水就像相机快门那样,瞬间把他定格在那里,可严格意义上说,那幅大鸟只活在画框里。它是一个画家的艺术作品。

            那是在武汉的艺术博物馆里。看到平风的影画作品时,他就仿佛被大鸟的眼神钉在原地,再也不肯走了。他是陪销售经理一起去武汉出差,事情办完后,他一定要去武汉博物馆参观,看到溪水一动不动地盯着大鸟,就怕大鸟飞走了似的,他只好自己去其他地方转转。哪知,一个多小时回来后,竟然看到他还在那幅大鸟的画前,姿势还是他离开时的那个姿势,没有一点改变。销售部经理知道,溪水绝对不是搞推销工作的料儿,回去就把他推荐到单位工会上去了。

            工会办公室和宣传科在一层楼办公。宣传科有一部相机,据说是进口的,平时相机和胶卷都由科长亲自保管。只有在单位有大型活动时,科长才把相机交给科室里的一个叫樊少皇的小伙子去给活动拍照。

            溪水从不主动靠近这台相机,他不愿意看到别人,工会主席让他去借他也不去,不愿意看到宣传科长极不情愿的样子。

          有一年,单位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活动,恰好樊少皇出差去了。宣传科长请溪水代劳。在他眼里,溪水对艺术的理解还是有一定能力。

            溪水此前从未用过这台相机,更不要说什么摄影训练。他原本是不愿意,可嘴上却同意了。当他拿到相机后,将眼睛贴近取景框后的一霎那间,他呆住了。原来里面的世界竟然美妙绝伦。

          可他没有想到,第一次拍的照片,特别是他喜欢的照片,领导都不喜欢。宣传科用的照片,全部是他觉得不好,不喜欢的照片。下次单位拍照即使樊少皇不在单位,宣传科长也不叫他顶替上去。

            溪水是个自尊心极强特别要面子的人。他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内心里已经在琢磨事儿了。但经济条件严重压制了他内心对艺术追求的渴望。毕竟他不是梵高,也自然没有梵高那样的偏执性格。他不再接触单位那台让他心仪的单反相机。其实,单位的相机是单反相机,是他买了一个卡片数码相机以后,才第一次听说“单反”这个词儿。

            溪水喜欢也习惯了从取景器里欣赏风光,从那里看,风光不仅仅是简单地用旖旎或美丽什么形容词可以解释。取景器里似乎有一种可以轻易让人走进充满意境的世界里,那里的意境感,只有具有某种艺术天赋的人,才能真正懂得里面的意境,那味儿只有少数人可以真正理解并为之痴迷。尽管连小孩子都可以从取景器里取景并按下快门,却依旧只有极少数人真正懂得其中的味道,并知道取景器里的味道代表了什么。

            他站在宝天曼山顶上,从取景器里看到云海散去后,天空如洗,平常根本看不到的远山,如今清晰可见。溪水激动得站在大石头上的两腿有些颤抖,他狂按一阵快门后,突然不再拍摄,而是对着逶迤起伏跌宕的远山发出呼喊:“远方的家伙,我看到你了,你看到我了吗?”溪水也只有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愿意用撕裂般的嗓门大喊。他一向不愿意成为人们关注的目标。

            如果是雾霾天,原本五点半太阳落山,一般都会在五点十分左右太阳完全被雾霾遮挡住。而今天,天空太通透了,碧蓝得让溪水有些不习惯了。能看到宝天曼十年难遇一次的云海和难得一见的万里晴空,他知足了。

          冬天的太阳,落山前的阴影格外醒目,山下形成的山影的影子越拉越长,也越来越有立体感。

            但溪水所期盼的夕阳并没有出现在他的镜头里。天空太通透了,一切都看得那么清楚,没有任何含蓄,不管是从镜头里还是用眼睛望去,夕阳仅仅是一幅美丽的花卷,也正是太美了吧,怎么都没有那种想要的看不见摸不着又不能缺少的意境。一张照片没有意境,就像吃饭的时候,碗里虽然有肉,却吃不出肉味儿,还不如开始就吃素食。摄影也是一样。如果一张美轮美奂的风光照里没有意境感,照片越是美感十足,追求味儿的溪水心里越是五味杂陈,那种失望感远比忘记带储存卡还要难受。毕竟,那味儿难以言说,却又能真实地感觉到有还是没有。

                                六

            溪水决定马上下山。冬天里的大山里,一旦没有阳光,不但温度直线下降,山里更是能听到狼叫声。

            溪水不怕黑,他有手电筒。何况今天晚上的月光很亮,借着月光下山不但没有一点问题,竟然觉得挺浪漫。但突如其来的狼嚎声令他胆怯。他没有听人说宝天曼有狼呀,可这叫声明显是狼嚎声。溪水相信自己不会搞错。仿佛为了证实他的自信似的,他抬头就看到了明亮的月亮的右下方站里一只狼,那身影在月亮光的下面威武霸气,当它仰头嚎叫的那一刻,整个大山都能清晰地听到。

            溪水突然意识到,狼站里的地方不就是他刚刚离开的地方吗?但在同时,他也注意到,狼此刻站里的地方,并不是最佳角度,他举起相机,通过取景器,看到狼所处的位置确实偏离最佳位置。他用眼角余光扫视四周,发现如果想要让狼的位置处于最佳的正下方,自己就必须离开台阶山路,走到距离悬崖边很近的一个地方,好在那里有一棵不大不小的树可以依靠。他在目光一直盯着狼的身影的同时慢慢卸下肩上的双肩背包,小心翼翼地挪步到拍照的最佳位置,狼还在那里。可它没有仰头嚎叫,就不是最佳按下快门的时机。他举着相机目不转睛地对着山顶上的狼,一刻不敢离开。

            十分钟过去了,狼没有仰头嚎叫。他注意到明亮的月亮似乎有些偏离最佳角度,他移动一下身体,赶紧又将镜头对准山顶上月亮下面的狼。

            十分钟又过去了。狼还是没有仰头嚎叫。而狼所处的最佳位置又有了偏离,他再次移动一下身体所处的位置。

            十分钟的时间再次过去了。狼几乎一动不动地卧在那里。“它在等待什么吗?”溪水心想。他移动了一下身体,大脑思维刚想到几年前的那个野外,他也是一个人的时候,眼睛看到狼抬起头,随之,嚎叫声传来。溪水连续地按下快门,嚎叫声一定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他听到回音了。

            但他很快就知道,那不是回音,而是另外一只狼在嚎叫。山顶上出现另外一只狼的身影。月光下,两只狼接吻了。溪水不停地按下快门,他感觉仿佛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了。他竟然因为狼在月光下的接吻心跳了。

          溪水所处的位置已经不再是最佳角度。可他不能再往右移动身体,树的那边是看不到底部的悬崖。溪水知道悬崖并不是很深。但在晚上,即使是有月光的夜晚,也看不到底的。他回头查看,注意到再往下十几米,有一个突出部,至少突出去有近10米。溪水拎上双肩包,蹑手蹑脚地慢慢往下走。他很感谢今晚的月亮。没有月光,他下山就不能不借助手电筒的亮光。那样,狼在四周静寂黑暗的大山上,轻易就能看到他。一旦看到他,再对他感兴趣,那他就很难逃脱掉了。他可不愿意自己饿着肚子成为狼的一道美食。他必须小心谨慎。

            溪水借着月光看到突出部与山道的连接部分只有一米多宽,如果是白天,他可以轻易走过去。而现在是晚上,何况他还有点恐高症。站在山道边沿,溪水犹豫了。他想退却,抬头望去,一只狼不见了。剩下的一只狼又仰起头来,跟着嚎叫声传来。他判断站到突出部上,角度上,狼嚎叫的姿态更加威武霸气,整个大山如同一幅画的留白,没有对摄影艺术不懈的追求和运气,根本拍不到这样的片子。溪水不再犹豫,依旧有些战战兢兢地走上突出部。可等他抬头再望山顶时,那里一只狼也没有了。

          溪水精神世界一下子失去了追求,对朦胧的一眼看不到的悬崖底部,产生了超强的恐惧感。他仿佛能听到恐惧形成时发出的“吱吱”的声音。一时间,他怀疑自己刚才是怎么从一米多宽的地方走到突出部。他壮起胆子想再像刚才走过来那样再走回去,却无论如何抬不起脚。恐高症让他蹲下来,不敢往下看。但他内心清楚,一定要克服恐惧心理。

            一只狼突然出现在突出部的山道边上。

                                七

            溪水全身的汗毛孔一下子全部张开了,他被吓出一身冷汗。“汪汪。。。”狼发出狗叫声。溪水惊喜得一下子浑身没有一点劲儿,一个屁股墩坐在地上。眼前的狼,原来是刘老汉的那只狗——黑娃。黑娃看到溪水坐在乱石头上,匆匆跑过来,他仰头看着他汪汪叫了几声,围着溪水的身体转了一圈后,又原路跑回到山道上。黑娃刚刚叫两声,一个身影已经出现在黑娃的身边。这是刘老汉。溪水站了起来。

          “你怎么来啦?”他略微有些惊奇地问。

            “下午山下突然刮起五级风,山上至少有九级,最近山里又经常能听到狼嚎叫。天黑后,黑娃不停地对着大山叫,我就叫它领着来找你了。”刘老汉站在山道上,并没有走到溪水身边,他看到溪水没有走过来,问:“你没事儿吧?”

            “没有啊。”溪水不愿意让刘老汉看到自己恐惧的表情,他努力改变自己脸部的表情。很奇怪,他在黑娃围着自己转上一圈后,恐惧心理竟然一下子减少了一大半儿。他走上山道,站在石级上,抚摸着黑娃的脑袋,内心感激地笑着对刘老汉说:“回去一定陪你多喝几杯。”

            “好啊。”刘老汉平常就喜欢喝上两口,这会儿听到溪水的话,开心地笑着说:“我们下山。”

            “下山。”他应道。但他刚才的失望还是让他恋恋不舍地回头向宝天曼山顶上望去。

            狼不知什么时候又站在山顶上了。

            而这个时候,月光下,狼的身影似乎越发清晰。

          “你等下。”溪水不等刘老汉反应过来,已经又快步转身走上突出部。他这次没有任何胆怯,只是端着相机一门心思看着山顶找最佳角度。

            刘老汉顺着他的镜头向山顶望去。不是一只狼,是两只。个头很大很壮实的狼。

            “两只狼。”他小声对溪水说:“快走吧,狼下来,我们就没有命啦。”

            刘老汉早就听说宝天曼山里有狼。当地晚报也报道了,并以宝天曼有狼了为依据,证实宝天曼的环保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地步。狼没有出过大山,他也从来没有在晚上进过大山,也就没有见过狼。几十年前,这里的狼方圆几百里都是非常有名的。狼个大,凶猛,狡猾,腿长毛长,善于爬山,喜欢群居。他没有想到,第一次看到狼,就看到了两只。他知道,其实他们和狼直线距离很近,如果狼发现他们,或许已经发现了他们,只是不感兴趣而已。如果发现了,又对他们感兴趣,那他们就十分危险了。刘老汉看到溪水举着镜头一动不动对着山顶上的两只狼,怎么也不明白冒着生命危险拍几张照片值得吗?

          “别拍啦,狼发现我们,过来就没命了。”刘老汉紧张得话音颤抖,“快走吧,求你啦。”

            溪水听到了,就像没有听到。他集中精力举着相机等待狼仰头嚎叫的那一瞬间儿。可狼一直没有嚎叫,反而在山顶上走来走去,没有一点嚎叫的意思。他知道,没有耐心,很难拍到满意的照片。

            溪水转脸对他小声说:“没那么严重,耐心等会儿。”

            刘老汉很生气。他吓唬溪水说:“你不走我可先走啦。”

            “要走你先走吧,我一定要等上一会儿。”

            刘老汉拍拍黑娃的头,指指溪水,转身下山走了。黑娃一声不响地走到溪水身边,然后安静地卧在溪水的身后。

          黑娃更不明白他在等待着什么,就那么一直卧在溪水身旁。

          半个小时后,狼还是没有嚎叫。拍摄最佳角度没有了,要想获得最佳角度,又没有地域空间,溪水只能无奈地慢慢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下山是他唯一的最佳选择。

            就在他走上山道的台阶上,听到狼发出嚎叫声,溪水没有再回头,径直下山走了。(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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