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点的学习与运用:
一.继承和派生:
1.继承:
1-1基本结构:
class派生类名:继承方式 基类名
{派生类中的新成员}
class Master :public Student{};
三种继承方式:
公有继承:public
私有继承:private
保护继承:protected
①类的继承方式为公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的访问属性在派生类中不变,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访问。
派生类可以继承使用基类公有的和保护的,但私有的只有基类在本类中可使用,派生类无法使用!!!!
在类外部(大括号外)基类公有的可用,保护的不可用,私有的更不可用。
②当类的继承方式为保护继承时,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都以保护成员身份出现在派生类中,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访问。
③当类的继承方式为私有继承时,基类的公有和保护成员都以私有成员身份出现在派生类中,而基类的私有成员不可访问。
***②protected继承和③private继承得到的类都不是子类
“凡是父类对象可以出现的地方可以用子类对象代替”,不再适用
1-2继承的本质:
实际上就是由上到下完全的复制;但是在对内可见性上做了手脚,对外可见性则没有改变。
c++提供了类的继承机制,解决了软件的复用问题。
自动的、滚动式的重用代码,增强代码,使得编程方式根本转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从功能模式转向面向对象的结构模式
2.派生:
2-1派生类继承了基类的除了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拷贝构造函数和赋值运算符重载函数之外的所有成员,因此派生类对象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基类继承的成员,另一部分是派生类新增加的自己特有的成员。
2-2里氏代换原则:
(LSP-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在软件里面,把基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2-3注意:基类指针指向派生类对象时,只能通过基类指针访问派生类中从基类继承来的成员,不能访问派生类中的其它成员。说明派生类对象包含父类对象全部内容,凡是父类对象可以出现的地方可以用子类对象代替,反之不可
二.继承时的构造函数
1.基类的构造函数不被继承,需要在派生类中自行声明。
声明构造函数时,只需要对本类中新增成员进行初始化,对继承来的基类成员的初始化由基类完成。
2.单继承时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名::派生类名(基类所需的形参,本类成员所需的形参):基类名(参数){
本类成员初始化赋值语句;};
3.父类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拷贝构造函数、赋值运算不可以被继承;要各司其职
***派生类构造函数执行的一般顺序是:
(1)基类构造函数,
(2)派生类对象成员类的构造函数(如果有的话)。
(3)派生类构造函数体中的内容。
释放派生类对象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是:
先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再执行对象成员类的析构函数(如果派生类有对象成员的话),
最后执行基类的析构函数,其顺序与执行构造函数时的顺序正好相反.
4派生类成员的标识与访问
同名覆盖原则:
当派生类与基类中有相同成员时:若未强行指名,则通过派生类对象使用的是派生类中的同名成员。如要通过派生类对象访问基类中被覆盖的同名成员,应使用基类名限定。
5.多重继承
class派生类名:继承方式1基类名1,继承方式2基类名2,...{成员声明;}
注意:每一个“继承方式”,只用于限制对紧随其后之基类的继承。
6.多继承时的构造函数
派生类名::派生类名(基类1形参,基类2形参,...基类n形参,本类形参):基类名1(参数),基类名2(参数), ...基类名n(参数){本类成员初始化赋值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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