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责任重于泰山。因此我们要从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学校的卫生与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为做好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的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特编制〈〈江临中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制定依据:近一段时间来发生在学校的安全事故时有耳闻:学校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领导也对此十分关注。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鹿城区教育系统重特大伤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依据,根据学校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1、交通事故;
2、饮食中毒事故;
3、教育设施安全隐患事故;
4、火灾事故;
5、学生心理疾病引发的事故;
6、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7、学生打架斗殴引发的事故;
8、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报告制定及程序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校长室报告。发生饮食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在2小时内立即电话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z)。并根据事故性质报请以下部门救援:
①江临派出所,鹿城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消防119;
②江临第一医院z,医疗急救中心120,区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z),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z)。
2、学校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学校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1、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
2、副总指挥:由政教处主任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协调各处、室、部门之间的工作。
3、指挥组成员:政教处、工会主席及其它各处室主任。
做好现场救援、抢险和善后工作(具体分工另行明确)。
4、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生活指导、保卫组成员、医务人员、值周值日教师等。
五、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根据所判定的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并迅速决定报告和求援。
2、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急救受伤人员脱离现场,实施应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学校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送伤员学生去医院急诊抢救。
4、及时控制现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总务处应为学生伤员做好有关医药费垫付等临场服务处置工作。
7、政教处及时写出事故报告送校长室上报。
六、事故调查处理
学校应对事故作出调查结论,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事故作出调查处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