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讲话稿的标题分为两种:一种一般是由讲话人的姓名、职务、事由和文种构成,如《 ×××省长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另一种是由一个主标题和副标题组成。主标题一般用来概括讲话的主旨或主要内容,副标题则与第一种的构成形式相同。如,《进一步学习和发扬鲁迅精神—在鲁迅诞生11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2 .正文。讲话稿的正文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
(1)开头部分。首先根据与会人员的情况和会议性质来确定适当的称谓,如“同志们”、“各位专家学者”等,要求庄重、严肃、得体;然后用极简洁的文字把要讲的内容概述一下,说明讲话的缘由或者所要讲的内容重点;接着转入正文讲话。
(2)主体部分。根据会议的内容和发表讲话的目的,可以重点阐述如何领会文件、指示、会议精神;可以通过分析形势和明确任务,提出搞好工作的几点意见;可以结合本单位情况,提出贯彻上级指示的意见;可以对前面其他领导人的讲话做补充讲话;也可以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结合自己的分管的工作谈几点看法等等。
(3)结尾部分。结尾用以总结全篇,照应开头,发出号召,或者征询对讲话内容的意见或建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