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理论研究,增强工作指导性
1、加强对妇女工作的理论研究。围绕新形势下制约妇女儿童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和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加强对妇联工作新观点、新思路、新举措的研究和探讨,探索和把握妇女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能动性,扎实推进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事业中建功立业。
二、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广大妇女就业创业搭建平台
2、深化“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种养能手和基地大户带动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林海经济等重点产业,做大特色经济品牌,为广大妇女增收致富拓宽渠道。进一步推进“巾帼示范村”建设,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叫响“巾帼示范村”品牌。
3、大力推动“巾帼建功”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和城乡对接活动,扩大“巾帼建功”活动的覆盖面,发挥妇女手工编织、家政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激励广大妇女自主创业,投身创新实践,为加快静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维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搞好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2010年是两个规划的终期年,进一步发挥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职能部门着力推动女干部比例、女性就业、妇儿健康等难点指标的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搞好调查研究,为起草“十二五”期间,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做好充分准备。
5、全面落实静海县妇女儿童(2008——2012年)健康行动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癌筛查和妇科疾病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妇幼保健项目的落实工作。
6、继续加大贫困单亲母亲、困难学童的帮扶救助力度,及时提供有效服务。继续呼吁社会各界为困难学生、贫困母亲奉献爱心。全面推进女性安康保障计划的实施,引导符合条件妇女自愿参加投保,为她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
7、积极配合司法等部门搞好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三八维权周”等宣传咨询活动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8、扩大“半边天家园”建设覆盖面。在现有基础上,达到家园建设全覆盖,实现“一家园一特色”,进一步规范家园管理,丰富家园活动内容。
四、加强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和谐静海建设
9、认真搞好“三八”节100周年大庆活动,突出我县妇女工作的发展进程和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先进人物和集体。大力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文明家庭,弘扬正气树新风,努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10、深入开展“孝敬长辈、创建和谐家庭”系列活动。以感恩母爱、孝敬长辈为基点,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孝心促大爱,激发人们爱人、爱家、爱岗、到爱静海、爱党、爱国的大爱情怀,为“苦战三年、打造崭新静海”宏伟目标的实现,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11、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做好受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搞好平安家庭的评选表彰工作。
五、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12、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软环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要求每位机关干部做到为人坦诚谦和,待人真诚热情,办事率真稳妥,工作务实创新,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着力提高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建立文明、高效、和谐的服务型机关。
1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的原则,紧跟党建,主动作为,不断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特别是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创建妇女组织的工作力度,凝聚各界力量,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和谐静海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14、加强教育培训。年内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举办优秀女干部、三级妇女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使妇女干部开阔思路,提高素质与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提升工作质量。
15、继续深入开展入户谈心活动,架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一、坚持宣传教育,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关于新疆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中,党中央对人民团体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加强民族团结、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团结与稳定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改革发展、团结稳定贡献力量。
以宣传教育为重点,强化各族妇女对全区社会稳定大局的认识。认真落实自治区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要加强对各族妇女的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妇女自觉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促进者和实践者。要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三爱”、“四个认同”、“六好”的宣传教育,把引导各族妇女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提上重要议程,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步所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投入,教育各族妇女要常怀感恩之心,常思感恩之情,激发她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以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为契机,上下联动举办一系列重大纪念活动,尤其是认真组织开展和田地区第三届“十大杰出母亲”评选等有意义的大型活动,推出一大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妇女先进典型,奏响党领导下的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时代最强音;要在各族妇女姐妹中开展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引导各族妇女用最真挚、最细腻的情感,巩固各民族团结友好的基础,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各级妇联组织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以家庭建设为阵地,引领各族妇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以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契机,重点实施“母亲素质教育行动”,将母亲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妇联组织的各项培训规划中,更好地发挥母亲在构建和谐家庭、教育未成年人方面的特殊作用。不断提高“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水平,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巾帼民族团结工”,引导各族妇女自觉讲团结、促和谐。要切实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注重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平安家庭”知晓率,建立月创、季评、年审的动态管理制度,为平安建设打牢基础。
以“双合格”教育为抓手,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把家庭和社区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阵地,把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和解决流动、流浪及贫困儿童生存发展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深化“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力争完成“两纲”指标中规定的社区家长学校组建率达到70%的目标,在各县(市)必须建立一个以上街道或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基础上,全地区争取建立起1-2个街道或社区(村)示范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大对家庭教育骨干师资的培训力度,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在“六一”期间举办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活动。
以维护稳定为己任,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重点人群的教育帮扶工作。继续坚持“三无一落实”等有效工作方式,切实落实好女党员与女洗尸人员联系谈话制度,在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同时做好蒙面妇女揭面纱的工作,引导她们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她们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劳动。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在“7·5”事件中被羁押人员家属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她们学技术、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生存能力。配合党委、政府以“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为依托,切实打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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