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15宣传活动方案通知

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2019-03-05 20:15 | 被阅读0次

2014年“3.15”宣传活动方案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局: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质监系统实际,自治区局制定了《内蒙古质监局2014年“3.15”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5日

内蒙古质监局2014年“3.15”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为树立“人民质监、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质监、支持质监,促进内蒙古质监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质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各盟市质监局任务

按照区局主要领导“组织开展好2014年“3.15”宣传活动,重点是围绕品牌、诚信、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四个方面开展执法打假和维权活动”的指示精神,各盟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执法打假和维权活动。同时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对质监部门开展的“3.15”系列活动进行全面深入宣传报道。盟市局如有特色、亮点的“3.15”活动,可协调自治区局宣传处,组织相关新闻媒体予以重点报道。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在组织开展“3.15”执法打假活动时,要及时与区局宣传处协调,组织自治区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自治区局活动内容

(一) 3月14日和3月15日,分别在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与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家用汽车‘三包’维权宣传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家用汽车“三包”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责任人:康文成、李占元

(二)3月15日,在《内蒙古日报》刊发执法打假专版,重点宣传报道内蒙古质监系统执法打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并曝光2—3件典型案例。责任人:高云峰、胡芳、田伟

(三)3月份,由区局宣传处组织新闻媒体,随同内蒙古石化院、执法督查局赴部分盟市,跟踪采访报道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责任人:虞力平、李强、孙磐

三、总体要求

开展好“3.15”执法维权系列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治区局相关处室局、各盟市质监局要按照张铁网局长重要指示和区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践行质检为民,优化消费环境”活动主题及“人民质监、执法为民”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7日将活动方案、3月25日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送区局宣传处。

电子邮箱:nmgzjj_xcc@163.com

联系 人:丁晓敏 0471—3255634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3月4日

    本文标题:2019年3.15宣传活动方案通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banbao/vtgdxt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