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文这件事上,我对自己要求很高,而且越来越高。“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十个大字始终如一把利剑悬挂心头:不真实——杀;经不起推敲——杀;不足以动人心——杀;无病呻吟——杀;言之无物——杀;陈词滥调——杀。作为一个有尊严的文人,在受到读者批判以前,我早已把自己杀得七零八落,如果还有垃圾从我手中流出,我只能承认,这世界上没有从不漏球的守门员。
一篇文章从在脑海中酝酿到落实到文字发布出去,就像一块布在染缸里染色一样,不知浸泡了我多少脑浆,可是在产出的时候,我和资本家一样势利,不认苦劳只认功劳,如果是不良品,那就让它待在仓库发霉,留着做失败案例吧!文章没人逼我写,虽然也没人给我钱,但是看文章的人花了时间,人一旦活出点高度,就会发现时间比钱金贵,一寸黄金买不了一寸光阴,我尊重时间,所以我尊重花时间看我文章的人。我苦心孤诣,可以早死,可以少挣钱,可以被当作傻逼,可以“消得人憔悴”,我唯独不允许一篇货不真价不实的文章被当作正品摆上货架。
可是我就不明白了,这世界上为什么还有些人就是不要脸,就是要造些垃圾出来埋汰文化,前有“梨花体”、“乌青体”等“废话诗”自成一派,现在有“鸡汤文”、“标题党”大肆横行,受众没品位,你们就可以心安理得的骗吗?这跟打瞎子骂哑巴有什么区别?上世纪末垃圾文化的代表是《知音》,进入21世纪后,新媒体大行其道之前,好过一段时间,最次也捧本《意林》,比起《知音》,至少错别字少了,但我印象中最早看到的鸡汤文应该就出自《意林》,后来的发展,谁都始料不及。看看各大网站的头条,屏幕右下角每天弹出来无数遍的小窗口,书店最门口摆得像烧给死人的塔状纸钱的那一圈畅销书,还有一点正经玩意吗?
教育普及了,但是文化——至少高阶段的文化、有力量的文化还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你占领了先机,不能像失心疯一样想尽办法把它变现,按说人家都给你钱了,你怎么都得负点责任,写点靠谱的东西出来。受众就像小孩,不懂事可以理解,但不能去迎合、去娇纵,你得引导他往好的品味发展。不要担心他们不接受,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吃饱了喝足了穿暖了发泄完了,自然就会有精神需求,自然会变得审美,而他选择吸收什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提供什么。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多年来,杜甫这句诗成为无数有尊严、有责任的文人的座右铭。没有多少人知道杜甫曾经当过“左拾遗”,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震撼了一代又一代人,“茅屋为秋风所破”固然潦倒,但我们却通过“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看到了一颗勇敢、不屈、博爱的心。吃龙虾吃馒头拉出来都是大便,广厦万间每晚也只能霸占一张床,后宫三千你十年也未必能轮上一圈。百年后,批评家在编纂文学史的时候,不会关心你的书印了多少册,浏览量有没有十万加,只会考虑你的文章是否可备一体,有没有传世的价值;那些热恋中的男孩,抄在纸笺上送给姑娘的,不是乌青的“我本来有一些话要对她说/但后来又不想说了”,而是梓恒的“和你在一起的每一秒/都不会被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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