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坚持原创分享第1464天
二、协助当事人了解强制转介的标准,并从中找到起点:
1.理解被强制转介的动力
与非自愿来谈当事人讨论“被要求来谈的主题”是他此时此刻心中最愿意谈论的话题。咨询师可以共情与理解当事人被要求接受辅导的心情,并了解当事人的主观想法。可以先去反映当事人的情绪,看重的人事物,以及肯定当事人的小小优点,这样会比较快速的展现咨询师的善意与理解,让当事人觉得安全一些,以建立关系,而不要先去争论或针对当事人不当行为进行讨论。
2.了解强制转介的期待与最低底线。
当事人需要了解被强制辅导的目的与标准,让他知道正在受到什么样的评量标准,以及可能会面临的结果,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让当事人自我负责的开始,能提高合作的意愿,也促进当事人对于现实感的增加。其提出的标准必须是正向所欲,可具体测量,做得到的结案标准,若能从这些结案标准中找到当事人同意之处开始推进,会更具有效益。
咨询师首先需要确认:当事人如何得知要被强制辅导;强制转介者是怎么说的;以强制转介者的角度,他认为当事人如果有了什么样的改变会对当事人有好的影响。
咨询师需要以一种“客观而关怀当事人”的态度来问这些问题,给予当事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的空间,也要询问当事人对于被转介的理由的观点,以激发当事人自愿改变。之后,咨询师可以引导当事人尝试思考需要改变的最低底线,作为一个起点,接着就可以朝着不会被要求来接受辅导的方向迈进。
3.寻找当事人同意之处开始介入。
咨询师需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要受转介者的期待的影响,而遵照转介者的立场,最容易让当事人认为咨询师是转介者的盟友,破坏好不容易建立的辅导关系。
咨询师在讨论转介者的目标之后,要询问当事人的看法和意见,让当事人有机会表达自己想法。咨询师要在当事人抱怨或不合作的表达中,注意倾听当事人是否有一点点同意转介者的意见,而可以从这部分同意之处开始切入辅导。帮助当事人活在现实系统中,理解别人对他的要求和期待是重要的。但又要在当事人面对别人的要求与期待的抱怨中,倾听到当事人小小的同意之处,尊重当事人的自主性,能提升当事人的合作性与自我负责能力。
咨询师也可以仔细倾听这些非自愿当事人的陈述,寻找到他们现在愿意开始有一些不同之处来切入,比如:暂时性的替代目标“如何被少骂、被少烦”比较会被当事人认同和接受,如果在辅导的开始阶段,这些当事人能够有一些成功经验的正向影响,将会维持着辅导关系的稳定,从而促使他们愿意持续投入到改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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