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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无人入眠

今夜无人入眠

作者: 陆少文 | 来源:发表于2019-04-24 09:07 被阅读0次

                            今夜无人入眠

          电话响到第六声的时候吴桐才用力睁开一条眼缝,吴桐抓起电话,怔怔地看了几秒钟然后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老太太操着一口上海普通话说,侬房租到期了,侬赶紧搬。

          梧桐说,等我找到地方我马上就搬走。

          老太太说,侬都讲啦几次啦,侬不搬阿拉明天来收房了。

          吴桐悻悻地挂断电话,睡意也顿时没了。吴桐看了看时间,三点三十分。虽然是下午,但吴桐的房间里黑漆漆的,只有闸门缝里透了一束光进来。

          一想到搬家,吴桐不禁有些头疼。他来上海已经三年多了,大大小小的家搬了好几次,从闸北搬到静安,从太原南路搬到五角场,与其说是搬家,倒不如说是挪窝。每次一挪,除了那些随身可携带的小物件以外,其他一应都抛了,所以窝也就越挪越小。吴桐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是他去年年初的时候搬过来的,原本中介带吴桐看的是三楼的一个单间,吴桐先后来了两次,第二次来签租房合同的时候在楼下刚好碰上了老太太从车库里出来,透过那扇半遮的卷闸门吴桐看见车库里杂乱的堆了一张紫红色的沙发和几把褪了漆色的椅子,

          吴桐随口问了一句:

          这里先前有人住吗?

          老太太操着地道的上海话说,阿那是个仓库,堆杂货的。

          吴桐说,能不能让我瞅一眼?

          老太太把刚拉下去的卷闸门又提起一截,说,侬挨近来看看。

            吴桐扫视了一圈,除了采光不好和灰尘太厚以外,车库的大小倒也合适。里面的破旧桌椅规整完以后还能腾出一块空间来摆下一张床。更重要的是,这里比三楼清净。之前吴桐住的地方是在太原南路的原租界的旧楼里,楼的外墙刷成一片橘黄色,看起来鲜艳崭新,但内里却又陈旧不堪,穿着高跟鞋的女孩子每次上下楼的时候总是踏着木制楼梯咚咚作响,旧楼里上下楼层也是用木板隔着,所以吴桐每次在家里走路都走得小心翼翼。这些楼房里,住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红男绿女,每到夜深,吴桐这里就变成了春宫现场,声浪此起彼伏,前仆后继。

            吴桐对这里还是颇为满意的,他转头说,就这里吧。

            老太太犹疑地看了他一眼,说,你看仔细了,如果要觉得真行的话我这两天叫人过来拾掇一下。

            吴桐肯定的说,就这里了。

            吴桐在一周之后就搬到了这里。自此以后吴桐的时间概念就越来越模糊,因为屋里没有窗户,所以白天和晚上对于吴桐来说没什么区别,有时候太阳晒得热烈的时候,吴桐就把闸门掀起一截,除此之外,吴桐都宅在家里闭不出门。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吴桐在这个车库里待了一年多,有时候连他自己都在想这地方到底有什么好待的,这地方实在谈不上舒适,按童贝贝的话来说是,门外大上海,门里是狗窝。童贝贝是个北京妞,鹅蛋脸,挺鼻梁,眼睛里藏着两汪湖泊一样水汪汪的,嘴唇永远都是鲜亮的大红色,如果童贝贝不开口,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个低配的李小璐。但童贝贝每次一开口都自带三分北方妞的耿直,而且童贝贝笑点很低,一丁点事情都能笑得花枝招展,这又让人很难把童贝贝和李小璐联想到一起去。

            童贝贝是吴桐在上海三年来认识的唯一一个朋友。而且,是因为贝贝才认识的。

            贝贝是一条狗,是吴桐半夜捡来的小太岁爷,说到太岁爷就不得不提起吴桐老爷子。

            虽然从生肖上来看,吴桐是属马的。但吴桐总觉得自己的属相应该是狗,这么多年来,吴桐似乎一直都在和狗周旋,上学那会儿,吴桐老爷子极力推荐吴桐去读教育和政法,吴桐却偏偏选择了畜牧兽医专业,那时候很多人跟吴桐说兽医是不是以后得拿着膀子大的针筒给动物扎屁股?一开始吴桐还会煞费口舌地解释两句,后来就索性不去解释了,因为在这个事情上,解释和不解释没什么差别。

          直到毕业,吴桐才有点犯难,说实话,兽医这个专业并不好学,吴桐甚至觉得比人类医学还要难,因为动物和人不一样,动物不会开口,所以你总弄不明白它病在哪里。虽然吴桐拿到了兽医从业资格证,但吴桐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去当一名兽医,在这一点上,他和他老爷子的观点是一致的。老爷子打一开始就不愿意吴桐去读什么兽医。

          老爷子对吴桐说,这行当是你当初自己选的,现在该念的也念完了,就当是枉费了几年光景吧。要我说你当初就该听我的,去报考公务员,但凡考上了,不管岗位高低都行,都好过你给骡子打针。

          吴桐也不知道为什么老爷子总觉得公务员好当,吴桐姐夫在乡政府当了十多年的公务员了,也没混出个什么名堂来。吴桐说,要是考公务员,那我宁可去给骡子扎针。

          老爷子一听急了眼,说那就由着你吧,孬好都是你说了算,我们也管不着。

          吴桐老爷子是个喜欢讲道理的人,但吴桐不喜欢讲道理,所以吴桐跟老爷子之间的对话最后都会变成一种观念对峙。

          毕业那天吴桐变卖了在学校的所有家当买了一张去深圳的车票,至于为什么选择去深圳,吴桐也说不清楚,只是这个城市在他脑海里停留了几秒钟,而这几秒钟足够让吴桐下这个决定了。

          吴桐对深圳的所有记忆里,最深有感触的是深圳的热,吴桐在一间城中村的旧楼房里熬过了一整个日均三十八度的夏天,每天过着铁板桑拿的日子。每到黄昏日下,吴桐踏着一路喧哗回到屋里总要在凉水下冲上半个小时才感觉到体温恢复正常,这个时候吴桐总觉得自己是一只青蛙,是青蛙就应该生活在凉水里,但吴桐偏偏选择了跳进深圳这座热水炉里。很多人说,深圳这个地方是需要熬的,不熬个三五年青春,哪能换回光辉岁月呢?既然这个热水炉是自己执意要跳进来的,那就要熬到底。

            吴桐熬到了秋后,最终还是没能熬出头来。深圳秋后的雨比夏天下得勤快,天气变换起来,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有时晴空万里的日子,转眼间大雨就瓢泼而至。

          那天下午吴桐从桂花路公交冒雨下来,一辆破三轮车在他面前呼啸而过,吴桐望着远去的三轮项背,操字还没落音就发现手背上已经被铁皮划出一道很深的口子,吴桐紧攥着伤口,但殷红的血水还是混着雨水淌了下来,雨下的太大了,吴桐也分不清那到底是血还是水。

            吴桐绷着一只缠着纱布的手回老家养伤的时候,老爷子慌张的问,吴桐你这是怎么弄的?

          吴桐说,三轮车刮的。

          老爷子说,三轮车呢?

          吴桐说,那天下着雨,没看清。

          老爷子说,我说的是肇事司机呢?

          吴桐说,人家着急忙慌的赶路,还没反应过来,车就跑远了。

          老爷子叹了一口气,然后端着吴桐的手说,这伤得重不重?要不要再去中医院检查一下?

            梧桐说,不用,过几个星期就好了。

            老爷子说吴桐你这人呐就是太冲了,太冲的人容易犯太岁,要不怎么能那么生事呢?

          吴桐问,太岁是哪路神仙?

          老爷子被问住了,一时语噎,然后皱着眉头思索了半晌后若有所悟地舒了一口气说,这也不怨你,这是你本命年,本命年都不太顺当的,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借了你姨姥姥五千的高利贷去开煤店,还没下火车结果连包都被偷了,妈了个巴子的。

          老爷子把这句妈了个巴子说得干净利索,这让吴桐对老爷子刮目相看。老爷子平日里话啰啰嗦嗦,说话不紧不慢的,都说子随父性,吴桐平日里觉得他跟老爷子的脾性没有半点相似的地方,但这次吴桐觉得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估计和自己也是一个德行。

          吴桐在家养了两个月伤,后来纱布揭了,手上留下一道白嫩嫩的疤痕,让人看起来总是觉得不顺眼。

            老爷子在家张罗了两个月,里里外外找人打听什么。后来在饭桌上交代吴桐说吴桐你也别出去了,这外面千好万好还是赶不上家里,公务员你也不用去考了,我托你舅舅替你找了个公事。

          吴桐煞有介事的问,什么差事?

          老爷子说,这你别管了,你只管安安心心的在家里,至于差事那是花了钱的,当然是铁饭碗。

          吴桐诧异地看着沾沾自喜的老爷子问,多少钱?

          十五万,老爷子说的落地有声。

          多少?十五万?虽然吴桐听得很清楚,但还是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或者说还是有点不信这十五万是从老爷子嘴里蹦出来的,老爷子平日里就是一个存钱罐,只进不出。

            这钱肯定不白花,老爷子胸有成竹掷地有声地肯定。

          吴桐心思突然变得沉重起来,这十五万在芙蓉镇是一套首付的钱,几年来这个地方的薪水没什么变化,房价倒是涨的很快。若是老爷子真把这十五万搭了进去,吴桐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这本钱赚回来,更何况,吴桐根本不想在这地方落地生根,芙蓉镇太小了,卖豆腐的人推着车按着喇叭在街道上一喊,全街道的人都听见了,吴桐觉得在这里待着就像一只囚鸟,活的安逸,但看不见这个世界的样子。

          腊月初十那天,一大早吴桐就看见他老爷子捆着一个黑色的帆布袋子进来。老爷子小心翼翼地打开帆布袋上的绳子,点了几遍,然后心满意足的数着,十五,十五万。

          吴桐有点不耐烦了,说你这攒了那么多年的钱,就往这么一个养家糊口都难的工作上撒,是嫌钱多还是嫌你儿子没出息?

          老爷子按紧袋子,霎时横眉竖眼地冲吴桐吼,你要是真有本事你倒是使出来看看?

          吴桐是那种软硬不吃的人,他也习惯了他老爷子这一副虚张声势的样子。吴桐背过身去,嘟囔了一句,你爱咋咋,老子明天就出去。

          老爷子后来喊了几句什么,吴桐也没听清。

          吴桐那一天都在床上躺着,吴桐是个说一不二的人,既然话说出去了,就要说到做到,虽然不见得这样有什么出息,但至少显得有尊严,在尊严的维护上吴桐比他老爷子可以说是青出于蓝。可吴桐又不知道该去哪里?除了对深圳有一点过路印象之外,其他地方吴桐都不熟悉。但吴桐不想再回深圳,这就好比好马不吃回头草一个道理。

          吴桐考虑了一整宿,然后才笃定主义要去上海,去上海之前吴桐对上海的所有了解是,大。这个大是从丁柔嘴里得知的,丁柔说她喜欢上海。

          第二天一大早,吴桐收拾了两件衣裳和他妈给他买的辟邪内裤准备出门,老爷子倚着门嘘了一口烟问,去哪?

          吴桐装作没听见,吴桐觉得在没有出人头地之前跟老爷子说话都显得很没出息。老爷子见吴桐闷声不响,板着脸自言自语了几句,说反正你翅膀硬了现在也管不了了,任由着你去哪里。而后又把掖在腋下的帆布袋掏出来塞给吴桐说,这家里孬好就这点钱,全给你,以后过得孬好都全看你自己本事。

          说完老爷子碾灭了剩下的半截烟屁股,抄着手走了。

          吴桐就是这么背着十五万来上海的。

          上海这地方,就像丁柔所说的那样,走出十米开外就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丁柔带着吴桐在上海逛了三天三夜,从东方明珠到环球金融大厦,从海洋馆到世纪大道。

            几天下来吴桐的十五万一分没动,吴桐每次掏钱的时候丁柔都拦了下来。

          吴桐说,我现在有钱。

          丁柔说,那钱是你爸的,咱们不能动这比钱。

          丁柔是个独立又懂事的女人,吴桐认识丁柔的时候还是在几年前的一个校园兼职上,那时候丁柔穿着一身紧身的旗袍和红色高跟鞋站在吴桐身边,展会里人来人往,吴桐总忍不住偷偷瞄丁柔几眼,丁柔生得很白,白到嘴角的一颗芝麻粒大的痣都一目了然,瓜子脸上一双眼睛像一对圆溜的葡萄,头发像一团柔弱的海藻,波浪似的延伸到肩膀上,而且丁柔长得高挑,一双长腿笔直对称地从旗袍裙下长出来,女人身上该有的美感丁柔都有。

            那是吴桐第一次这么贪婪地看一个女人,这种贪婪后来被丁柔说成了是有色心没色胆。打那以后,吴桐手机里下载了唯一的一首歌――蔡雅健的《红色高跟鞋》,说起来也奇怪那天晚上离场的时候,丁柔的高跟鞋掉跟了,这才让吴桐有了趁虚而入的机会,所以几年来吴桐对这首歌情有独钟。

          丁柔看风景的时候,吴桐就盯着丁柔看,从丁柔眼神里可以看出来,她对上海是满怀喜欢的,丁柔的喜欢一般都带着几分简单纯粹,比如吴桐给她点第二份抹茶蛋糕的时候,她吃起来还是津津有味意犹未尽,比如看到田子坊的欧洲小镇风格的装饰风格,她要贪恋半天才舍得离开。她说如果以后如果要是拍婚纱外景,她就选择在外滩的欧式建筑下面拍。

          所以吴桐觉得,这次既然来了上海,无论如何得留下来,而且要落地生根。

          后来吴桐在长寿路上租了个大单间,虽然地段稍微有点偏,但丁柔觉得这地方温馨,所以吴桐就租下来了。

          丁柔有空的时候经常会过来,买些花花草草来摆在阳台上,然后每次一来她都把房间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打上香水。吴桐是个邋遢的人,平日里也不打理家务,丁柔从花店买来两盆绿萝都已经枯了一盆。丁柔拉着吴桐去逛宜家的时候,一次从宜家买了三套换洗被套。每次丁柔来的时候她都换上干净的被套然后把换下来的被套涣洗掉,这让吴桐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每次在床上,吴桐都竭尽全力地想让丁柔更爽快一点。

            但吴桐总觉得丁柔这么跟着他太委屈了,丁柔是个精致的女人,生活品味也高。每次丁柔化着漂亮的妆走进这个房间时,吴桐都觉得这个房间太局促了,局促到不知道把丁柔摆放到哪里,就像是一条金鱼被养在了下水池里。

          所以,有一天晚上,吴桐下了床吧嗒着烟对丁柔说,我不想在上海这么混下去了。

          丁柔问,那准备做什么?

          吴桐说,创业,妈了个巴子。

          关于创业的企划,吴桐其实早就有所准备了,他在sweet pet工作了了半年多,虽然没有多大的收获,但这些经验足够他去开一家宠物食品店了。关于店里的货源和经营范围,包括线上的网店,吴桐都拟订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选址,执照和店名。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吴桐都不知疲倦的在为此奔命。

          这个店开起来比吴桐想象得要费事,为了节省开支,吴桐自己把这个三十多平米的店面自己重新刷了一遍,然后自己组装了货架。直到吴桐把营业执照从工商那里拿回来,这一切才算是尘埃落定。

          筹备完成的那天晚上,他和丁柔喝了整整一瓶伏特加,喝到后来丁柔喝多了,挽着吴桐的脖子,眼神迷离地对吴桐说吴老板我们结婚吧。

          吴桐怔怔地看着她,等吴桐回过来想说点什么的时候,丁柔已经倒下去睡着了。

            原本吴桐以为经营好了这家店,就可以盘算下来去找个更好的地段,换个更大的地方,贴上更大的logo,到时候等丁柔毕了业就可以让她理所当然的留下来。

            但很多时候,生活就是处处与你为难。这家店经营了半年,连房租都没赚回来,这地方太小了,小到似乎没人注意到它的存在。吴桐每天守在这里,恨不得自己变成一条狗,能一口气把货架上的狗粮全吃完。

          吴桐撑了一年,入不敷出。吴桐投入的十五万加上后来从银行贷来的十来万只剩下几箱狗粮。

          吴桐欠了一屁股债,银行经常打电话来催款,不厌其烦地软硬兼施。所以吴桐干脆连电话号码也换了,搬了家换到了另一个地方。挪来挪去,最后挪到这车库里来了。

            在捡回贝贝以前,吴桐已经厌恶了阿猫阿狗了,这一年多来,吴桐似乎每天都在和阿猫阿狗打交道,黑的白的,花的黄的,大的小的都有,吴桐甚至闻到狗粮的味道都开始反胃了,若不是吴桐的网店还会有人偶尔下单,吴桐估计早就把那几箱狗粮丢了。

            丁柔离开上海回南京那天,吴桐穿上了那条封藏了两年的红内裤。吴桐喝了一晚上的酒,喝到后来酿酿跄跄地一路指着太岁骂,骂太岁你妈了个巴子,你让老子穷也就算了,还让老子的女人都走了。风呼啦啦的,吹着路上的树叶沙沙作响。吴桐从来不信什么太岁,但丁柔还是走了。

          虽然吴桐知道,丁柔这次必须走,她就她妈这么一个亲人,现在她妈老了,人老了就需要人照顾。

          丁柔那时候说,吴桐你跟我回家吧?

          吴桐其实也想过跟丁柔走,但吴桐想,我拿什么资本去站在你妈面前呢。吴桐愣了一会儿,说,现在还不行。

          吴桐一路走走停停,身边一道影子也跟着吴桐走走停停。这条小狗跟着吴桐从正街走到小区,等吴桐开了闸门,它就坐在地上定定地望着他。

          吴桐跺了两脚,这狗也没有跑。吴桐实在没有力气跟它耗了,干脆拉下了门,可那狗在门外吱吱挠了起来。吴桐揭开门,盘在地上和他面面相觑。

          吴桐说你这小畜生是找不着家了还是跟老子一样无处容身了?吴桐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起身抱着它进了屋说,以后你就跟我过吧。

            吴桐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太岁。不知道是因为吴桐招太岁喜欢还是吴桐浑身都是狗粮的味道,小太岁一个月后就把吴桐这里当成了家。吴桐的床罩沙发都被它啃了几个窟窿眼,不过吴桐也不在乎,吴桐对什么都不在乎,反正吴桐这里无人问津。

            天气好的时候吴桐会敞开门让太岁去小区里溜达,太岁也不会跑太远,只要吴桐招呼一句,它就飞也似的蹿回来了。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那就是碰到童贝贝的时候。童贝贝和吴桐住在同一个小区,间隔了两栋楼。童贝贝的包里似乎经常都带着面包,所以太岁第一次跑过去的时候,童贝贝就蹲下来从包里取出面包来,太岁摇着尾巴就往童贝贝身上扑。

          太岁喜欢童贝贝,童贝贝也喜欢太岁。相互喜欢了,就很容易亲近。后来童贝贝只要一有空就带着香肠和面包在门外喊,吴桐你快开门,我要带太岁出去玩,吴桐你快开门我给太岁买了个项圈。

            童贝贝问吴桐说,你为什么管他叫太岁呢?人家这么可爱的一个小baby,被你喊得多老气。

            吴桐说,你也就别问了,你爱唤他叫什么就唤什么吧。

            童贝贝眼珠子轱辘一转,说,那就叫它baby吧。

            吴桐呲地一笑,说,那叫吴贝贝还是叫童贝贝?

            童贝贝说,就叫贝贝,小贝贝。

            童贝贝是个地道的北京妞,吴桐说你一个北京妞儿跑上海来干嘛呢?

            童贝贝理直气壮的说这上海又不是你家,为什么我不能来。北京和上海对我来说都一样,我爸妈在国外,北京这地儿我待腻了,所以想来上海就来了呗。

         

           

           

          上海的天气越来越冷,街头巷尾也越来越空,风呼呼地卷着一地的泡桐叶子撵着行人的脚步到处跑。

            吴桐觉得上海真是个古怪的城市,天气预报上报了几天说上海要下雪,结果半个月都过去了,天上除了零星的飘着似有似无的毛毛雨以外,到底也没有见到雪的影子。吴桐其实并不盼雪,连雨都不希望它落下来,上海的雨有时候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

          吴桐正要出门的时候童贝贝打来电话说吴桐,今天是小除夕,你别睡了,快起来一会儿陪我去赶个场。

          童贝贝最近经常去赶场驻唱。童贝贝除了长得好看以外,还有一副好嗓音,粤语歌和英文歌曲都信手拈来。年关的上海和平时不一样,马路上空荡荡的,偶尔有几辆车飞驰而来,一路畅通无阻。酒吧里到处都是人头攒动,似乎马路上那些成天奔波的人都挤进了这些喧闹的地方。

          童贝贝坐在演唱台上,专注而迷人。童贝贝唱了几首歌,吴桐只知道这其中的两首,一首是《消愁》,另一首是《红色高跟鞋》。

          吴桐似乎很久没这么爽快的喝过酒了,一喝就飘,童贝贝也喝高了,童贝贝说酒是不醉人的。

          吴桐含含糊糊地问她,那你为什么醉了。

          童贝贝说,我自己醉的。

          那天晚上,吴桐一路搀着童贝贝走在空旷的国定路上,风吹得童贝贝的头发四处飞舞,童贝贝嘴里嘟囔着,吴桐回家我俩今晚不醉不归。

          吴桐觉得,他是喜欢这个城市的,至少这里装满了年轻人的欲望和愿景。

          后来吴桐和童贝贝在她家窗台上一直做到深夜,吴桐在窗台上抽了最后一支烟,窗外依旧是万家灯火,无人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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