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了,资金无法动用,朋友去银行查到案件号后马上跟律师联系。这是一个已经结案了的案子,为什么恢复执行了。朋友很疑惑,所有证据都有,凭什么冻结。
因为昨天把所有的事实查清楚都比较晚了。今天一早律师跟法院打电话,朋友跟原告打电话,原告夫妻两个人都说不知道恢复执行这件事。妻子以为是老公去法院搞的,后来男的也打电话给朋友说,他不知道,法院曾经打过电话他让他去法院签字恢复执行,他没有去。
既然已经结案的案件,为什么两年后又恢复执行,这成了一桩悬案。原告又咬死说不知道恢复执行这件事,这更增加了案件的疑问。更不可思议的是同一个案件号冻结了两笔同样的资金,意思是冻结了两次。
今天早上律师把所有证据都发给法院,让法院解冻。上午法院给律师回复解冻了,朋友一查,两笔中只解冻了一笔,律师再打电话给法院,法院说是银行的原因,他们已经解冻了。朋友再打电话给银行,银行说法院解封就好了,银行不用办什么手续,整个下午都一直有人在查资金的事。反复跟法院沟通,都说已经解封了。
然而快下班时,朋友再次打电话给法院,法院才说马上帮忙解冻第二笔。越来越听不懂,越来越看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谁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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