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写什么好呢,当我开始自己试着写文的第一次,是在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流行一些什么 天使街23号 ,那小子真帅…一类的无脑爱情小说,当我们班一群叽叽喳喳的小女生开始讨论霸道少爷有多么帅多么霸道多么深情的时候,我这个丁香一般的宝宝内心是拒绝的:幼稚,大家都看的东西我是不看的好嘛?!你问我看什么?我看哈利波特啊,别笑,我看哈利波特的时候才三年级,中译本才出到第一本哦,每年的翘首期盼,不是白盼的。然而哈利波特一年只有一本,有一天终于忍不住了,问同桌借了一本天使街,啊啊啊啊啊啊!根本停不下来好吗!于是问开始引领潮流先锋,书店里所有的这种脑残小说我都有,古代的,现代的,穿越的,魔幻的,中国的,外国的,中国穿越的,外国穿越的....你想要的,我都有。
看多了,就发现哎,没意思,大同小异,女一各种穷,各种傻,女一全部相反,男一和男二一样帅,一样富,一样乱花渐欲迷人眼,可惜男一讨厌女一,而男二一开始就喜欢女一,然后呢?然后女一就和男一在一起,订婚了。就这样,大同小异,我自己也会写啊!于是开始洋洋洒洒的写,我都还记得我第一本著作的男一叫苏俊琳,哈哈哈,好傻好白痴,洋洋洒洒跟流水账一样写了两个作业本啊!累死我了,上课写,下课写,放学还写,妈妈都说我不爱读课外书了呢,那时候睿智的我就体会出一个深刻的道理:实践出真知啊同志们!为啥同样情节,我的比每周的周记还无聊,人家的就那么那么....幽默呢?最后因为字太乱,自己都看不下去,不了了之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们小说界开始出现了一个仰望天空45度,一个明媚而忧桑的传奇男子,小四。从此,我从霸道少爷和穷家女的弱智爱情故事走出来,上升到玄幻,从此爱上了小四,并切做了唯一一件坚持十年的的事情,一直出资助他建立最世文化公司(如今他背叛我的投资转战演艺圈吧,我算是看透了!小时代1?毕竟爱过,看一下无妨,小时代2?省省钱去撸个串吧,小时代三?哎呦少年你还没完了?4?我去你妈的灵魂尽头!)那些明媚而忧桑的文字,一次一次地激发着我文艺细胞的神经末梢,然后歪七扭八的被我抄进各种好看的小本本里,并切进过不断的精心改造,成功的让自己变的个性签名开起来也是那么的多愁善感。
后来的后来,上了高中,在那个苦逼的作业如山加失恋加压力山大的日子里,本宝宝在小四的影响下,一心向往我大上海滩,最后因为一个愚蠢的错误来了厦门,厦门这个美丽的文艺之乡是怎么坑我的我以后慢慢吐槽,总之上了大学以后发现曾经看过的书为什么让我妈那么歇斯底里,但是这也并无坏处啊,至少让我对码字这一回事有着不可放弃的坚定信念,人在不同的年龄总会做不同的事情,现在开始觉得郭敬明不怎么样,毒害青少年,可是他也说过人会在某个阶段去反对曾经爱过的偶像,这代表他成长了,那么很好,我想我成长了。会许在几年后再次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现在走的路,码过的字,爱过的人,喝过的酒,也会笑自己幼稚单纯,可是至少在当下,爱它,就做了它,人生嘛,enjoy it,不让自己后悔就好。
明天预告:
吐槽最近大家都跟风去当乞丐 有本事真去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