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水叮咚叮咚,邻居家门前,有几只鸭子在草丛中觅食。
整整十年了,我终于到这个地方了,可我是回来把房子卖了。
呆头,我苦笑着:
记得我们初见,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人群拥挤,我手上拿着好几袋东西,汗珠一滴一滴从脸上滚下,幸好在集市上遇见了呆头,他苍白的脸,瘦弱的身躯,像病人一样,他什么也没说,就把我手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了,我愣了愣,跑过去,说:“我们认识吗?”
他点了点头,优雅的说:“你是小夏,我认识你,我是呆头。”
一路上,我们什么都不说。我看见了前面有一个小亭子,笑嘻嘻地说:“前面有一个亭子,我们过去休息吧。”他点了点头。
沉默很久的他,突然说:“小夏,第一次遇见你,我就喜欢你了,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
我脑子一片空白,什么情况?
最后我拒绝了。
呆头一个星期都没有过来,我也当作他随口一说。
突然我手上一紧,呆头居然牵我的手,他到底要干嘛啊。我奋力挣扎,可是没有用。
他把我带到了一片花海,鸟语花香,他涨红了脸说:“小夏,我喜欢你十年了,别拒绝我好吗?”
我更惊讶了,:“十年?怎么可能,我们刚认识。”
他默默地说:“反正就是十年了。”
我看着他,不想拒绝,于是我答应了。
在这个地方,呆头带我去每个地方玩,给我很多很多的惊喜。
一个月后,他过来说:“我们分手吧。”他掉头就走了。
我无法形容此刻的心情,就这样了吗?突然很难受。我真不想再回到这个地方。
说开始是他,说结束也是他。我不了解他,我不明白他,我就连他真名都不知道。可我却爱上他。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吧,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他,我想试着找一个对象,然后把他忘记,可是我怎么也做不到。短短一个月,却那么刻骨铭心。
我拉着行李,离开了这个地方,突然手机发来一个邮件,署名,呆头。
我鼻子一酸,眼泪不争气的掉了。
小夏,我是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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