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看一场庭审。
犯罪团伙属于金融诈骗,诈骗集团总体额度共计50万3千。
在庭审当中,公安按照集团金额定罪,但是所有嫌疑人都表示是自己做自己的,没有相互协作,律师团集体要求按个人的金额定罪,并表示在18年有过类似案例,相同的地方,相同的法官,要求同等方法判决。
嫌疑犯也表示,同监室的人,诈骗额度比自己大,到达55万,才判决4-6年,自己就是一个打杂的,判决10-12年,不服。
犯罪集团老板定罪过了,定了10年零6个月,旗下员工,公安要求定罪在10-12年,这不是搞笑嘛??员工处罚比老板都重,呵呵。
……
也在这个庭审当中,发现当地的律师根本不负责任,不在乎,不研究,当然也许是他没能力吧,也许刚好就我看到的那几个是这个样子的,一场庭审,这个不能以偏概全,保持沉默吧。
不过我还是觉得,既然接下来了这个单子,就要为她负责吧。毕竟律师的工作,不同于别的工作,如果做的好,为别人减轻很大处罚,不是没有可能啊。
不知道你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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