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他也是跋山涉水不远千里来看我,也像叮当猫一样口袋里面有我喜欢吃的零食,深夜即使我睡了他也会静静的来我的窗边,他说:不知不觉就走到这里来了,然后待一会儿心里就很满足。去学校的路上只要他有时间都会陪着我,那时候他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从他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曾经他怕我累着了,就从半山腰把我背下来。
我也清楚的记得他冬天骑车眼睫毛上那一层冰霜。
那时候我第一次吃的薯片是上好佳的,口香糖是绿箭的,饼干是嘉士利的,果冻是喜之郎的,而且都是从他身上掏出来的,当时就觉得他会魔术也~好开心的感觉。
第一个娃娃是他送的,一个小熊;第一个手链也是他送的,一个手工编的,6个小玉锁;第一个水晶球也是他送的。从那时候开始,就执着地喜欢那些东西,连食物都只喜欢那个牌子的。
还有他身上只有5块钱的时候,他给我说:你两块我三块。现在想想还真是把我放心上的。
大家出去玩的时候,为了请我吃东西,只好请了所有的人吃东西。现在想想,真的想说“你就是冤大头,死要面子的家伙”,大不了下次悄悄请我吃啊,笨死了。
那时候的快乐好简单,即使哪里也不去,就待在一起,而且什么都可以不做,也可以不说话,每天晚上就这样从8点待到12点,有时候在树下面坐着,有时候在铁轨上面坐着,有时候就压马路,还不腻。
有时候骑着车跑一圈,到处跑,跑累了就歇一会,吃吃大排档,喝喝酒,唱唱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