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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法律、开放性

历史、法律、开放性

作者: 咸叔说 | 来源:发表于2017-10-20 11:37 被阅读20次

    法律是历史变迁的一部分。冲突永远存在。法律也是动态博弈,就像会议之前出台的对于企业家紧急安抚文件,是利益之间的掰手腕,也是技术带来的法律和伦理影响。

    但是法律有相对稳定,不让生二胎,和鼓励生二胎,因为时间不一样而变化。但是这个时间尺度有点大。我觉得个人在大的尺度里面,是微不足道的。

    法律有基本公义,制度是另外一说。那是更强的历史惯性。我个人觉得人是历史和环境产物,历史是集体运动的结果。就算是中世纪,仍然有法律的合理性。但是人的希望,在于未来,这是尊重传统、历史、现实的态度。

    另外,我觉得不需要妖魔化或者神圣化,绝地意义上,历史是流体,是条件产物,是立场和利益的综合。柔软的就是刚强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是自己视角,永远都是“部分正确”。

    为什么不理解今日头条为“广义道德”?《教父》也是视角,《沉默的羔羊》也是开放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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