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转眼间又到了年末。HR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年终离职潮”。年末是员工们跳槽最多的一个时期。在一年中忍够了不喜欢的工作、无止境的加班、没相处不来的傻叉领导,再加上薪酬低,累成狗也看不到晋升希望……
一、员工们为什么选择年终离职?
中国人能忍,但也讲究仪式感。所以大部分都会选在在年终跳槽。另一方面也是这个时间段,市场人员流动最为严重,再就业的机会也比较多。但是很多企业对离职员工一般都不太友好,很多时候甚至还会压榨、克扣离职员工的薪资福利。
接下来小跃就为大家盘点一下企业管理员工跳槽中的常见11个法律误区,作为企业和一定要搞清楚,否则离职员工一旦维权,用人单位不仅要赔偿更多的金钱,还会对企业形象和雇佣品牌造成严重的损失。
二、盘点HR常犯的11个法律误区:
误区一:员工辞职须经单位批准。
误区二: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不办退工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误区三: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误区四: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五:
A 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B 为了方便辞退员工,继续使用“过期合同”。
误区六:为了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
误区七: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只能保护60天。
误区八: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
误区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误区十:保密费 = 竞业限制补偿金。
误区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