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的时候,我脸颊两侧长出了一些密密麻麻的小雀斑。如果说我是脸上这片地界的包租婆,那雀斑君就是不请自来的房客。一开始我还没把它当回事儿,但它实在是戏份太多,每到大晴天就格外招摇,唯恐别人忽略了它的存在。
时间一长,它也成功地引起了我周围同学的注意,随着雀斑君的名讳不停地被友邻们提起,它也逐渐被我视为肉中刺、眼中钉。
每天照镜子时我都发愁,为什么我没有像隔壁小女生那样剥壳鸡蛋似的白净皮肤呢?郁闷之余我就用各种粗暴的方式,试图把雀斑君从我脸上给“请”出去。但雀斑君很是无敌,经历了毛巾搓脸、指甲抠脸的双重摧残大法后,它仍然傲立于我脸上,安然无恙。
我的发小陶点点鬼点子很多,她觉得既然不能将雀斑君赶走,就不要让它在外明目张胆地晃荡,以免影响我的心情。那天午后,陶点点带我偷偷潜入了她妈的房间,翻箱倒柜地找出了一盒久置不用的粉饼。在她家的阳台上,陶点点,这位由我斥一根雪糕的重资特聘的“人类修颜师”,将着手为我完成这次的雀斑掩盖计划。
几分钟后,陶点点夹着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的脸满意地点头道:“嗯,很好看,很自然。”我端起镜子瞅了瞅,惊喜地发现雀斑君真的不见了,只是粉扑得实在太厚了,像刷了一层墙漆,我咧嘴一笑,脸上的粉就籁籁地往下掉。
但这也不能影响我能以新面目示人的雀跃,那天下午我几乎是哼着歌、一路蹦哒着去的学校,只是没想到半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而我,非常幸运地没有带伞。在全力奔跑之下,雨水还是打湿了我的头发,顺便洗刷了我的脸庞。路过一面玻璃窗时,我绝望地发现,被雨水滋润过的我,丑得跟鬼一样。而雀斑君成功地再次拿到了入场券,我仿佛听到它对我说:“哼,敢跟我斗,不自量力。”
这让我深刻地意识到,雀斑君的“光芒”是不会这么轻易就被掩盖的。哎!我多想和雀斑君挥挥手,潇洒地说再见啊,但事实是雀斑君屁股往地上一坐,傲娇地告诉我它就赖在我脸上不走了。我只能无奈地接受我年纪轻轻就长一脸雀斑的事实。
初中时我很敏感,每天都把脑袋垂得低低的,这样可以减少在人群中的存在感,也尽量避免雀斑君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之下。我怕别人一提起我,就是“那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女生”。那时的我并不明白,什么叫欲盖弥彰。后来班里有女生跟我说:“是你皮肤太白了雀斑才会这么明显的,要是你皮肤黑了应该就看不出来了。”
所以高中军训时,班里女生都唉声叹气,把防晒霜抹了一层又一层,站军姿时都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唯恐白晳的皮肤被晒黑。只有我昂着头傲立在烈日之下,顶着一张大脸吸取着日之精华,心里还在暗想:等我晒黑了,雀斑君应该不会再出来嘚瑟了吧。结果半个月军训期过后,我不负重望地黑成了一名非洲土著,原以为雀斑君会就此黯然失色,没想到在我那张黑脸上,它反而更明显、更出风头了。
我的内心可以说是崩溃的,虽然我与雀斑君的斗争手段在不断改良更新,但它还是顽固地宣布了它在我脸上这片领地的主权。在这几场与雀斑君的斗争当中,我均以失败告终。
其实这么多年下来,我早就习惯雀斑君的存在了。我小的时候一直想要和别人不太一样,雀斑君也算是我强力的助攻吧,当我不再把雀斑当成是缺陷,而是自己一种独特的标识时,它看起来也可爱了很多。再说了,对于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来说,长点小雀斑根本不叫事儿,现在每当别人盯着我脸上的小雀斑看时,我也不会尬在心里口难开了,我只会恶狠狠地问他:“你瞅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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