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前半段:“杀人”本就是严格意义上而言的恶事,且孟子用了三种不同的方式(梃、刃、政治)告诫梁惠王说:“无以异也”。其实也是在告诉百姓们,只要做了错事、坏事,不管是用怎样的方法(亦或是好心却办了坏事)都是错的、坏的,掩饰或狡辩都是徒劳无用的,及时的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比为错误辩解、为错误开脱要好很多。
后半段:孟子给梁惠王展现了一种情形:肥肉与肥马;饥色与饿莩。对于国君治下的国家而言,不应该出现如此的情况,而如若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只能说明(此率兽而食人也)君王的政治立场是站在禽兽一边的而不是站在百姓一边,这样的统治者是不适合做百姓的父母官的。如若,这样的情形真的被君王所呈现,也许不用说是治理国家了,可能真的会(其无后乎!)。
引申:只有满足了人类自身的最低限度的物质追求,蔡锷能去做其他的事情,否则一切都不存在(包括精神追求以及与自然和谐相处)
引申(2):处事、做人不能本末倒置,否则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是混杂的,越到最后头绪越乱,根本不可能有结果。
总结:1、要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所在,错就是错的,对就是对的,不要为错误辩解,也不要为对的失去信心与立场。
2、民众的根本生存利益大于一切,没有任何人能剥夺其健康生活的权利,包括自己,爱惜自己的生活也是存天理的行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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