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是要感谢大冰的吧,尽管他并不知道我是谁。我作为千千万万他的读者中的一员,和很多人一样被他的文字打动、震撼,然后陷入到被自己紧紧锁在心底的回忆中去,洒下眼中的点点水花,失神许久。
曾经也有人对我说:乖,听话。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株倔强的杂草,毫不起眼却又顽强的生长着。和周围的大多高中女同学一样,顶着一头都能看到头皮的杂毛短发,哈着NBA艾弗森,谈着谢霆锋,聊着台湾八卦,幻想着有一天自己的王子骑着白马接自己去他的城堡。然后继续过着自己没心没肺的生活,守着一群以为一生都不会分开、关系比人民币还坚挺的闺蜜死党。
坐在黄墙红瓦颜色鲜明的教室,看着五月槐花飘落,走在浓郁丁香花味的花园,穿过铺满厚厚杨叶过道长廊,以为这样的日子就会是一生。
我和雨辰认识的没有什么悬念,他坐我旁边,我是他同桌,想说不认识都难。那个时候还不流行宅男这么一说,但是这个词一定是为他造的。作为一个活力四射、精力旺盛的高中生,怎么能做到像个绣女一样,座位不离,教室不出呢?所以,他不仅是殷桃小嘴像女孩子,他根本就是投错胎,还投错了时代。那个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我俩最初的日子注定是不和谐的。我嫌弃他每天闲书武侠不离手,他对我的疯疯癫癫不感兴趣。直到有一天,我实在好奇什么书有这么大魔力吸引他而抢过来自己看时,我彻底被他带偏了。那个时候,有一本杂志就叫《武侠》,每月出两期,我期期不落的在他那里蹭的看完了整个高中。但是毕业后,我再没碰过。
就这样互相嫌弃、斗嘴、吵架、冷战、写血书、和好。吵架的时候,我俩谁也不理谁,他甚至连座位都不回,把坐我俩前面的姑娘折磨的哭的哇哇的,他的铁哥儿们唉声叹气巴不得不认识我俩。可是现在,我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当初是为什么吵架了。
那个时候,我和所有的小女生一样,也有着伤春悲秋的情怀,虽没有冷月葬花魂的情致,却也时时为某个心动的小男生纠结难过一番。这个时候总爱找他吐苦水,他最爱和我说的就是:乖,听话。
现在想起来曾经的经历,真的没有什么刻骨铭心,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我们就像彼此的暖炉,在寒冷的冬夜彼此取暖,给予力量。我们写给互相的文字,大概是够出本书的了。稚嫩的文字,时不时还要自以为酷炫深沉的引用一些流行小说的经典语句,感觉就能到达彼此的内心,就可以像个知心姐姐一样,解决掉彼此心里的所有难过。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会是他的阳光,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认为,会一直有他说给我:乖,听话。
只是,这句话已经好久不曾想起在我的耳边了。直到我发神经的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去到了他所在的城市。尽管我们已经毕业了八年,认识了十一年;尽管我们保持着每年见一次面的频率;尽管上大学的时候我也去过他的学校看他。我见到了他,也见到了曾经因为我俩吵架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孩,我们相聚在这个陌生空旷的城市里。一如既往的插科打诨,不曾变却的嘻嘻哈哈,依旧如故的亲切感动。我呆的时间很短,24个小时而已,能够见到雨辰,我已经开心莫名很久,因为一切都没变。
后来我走的时候是雨辰来送我的,他一路把我送到火车站。那个时候的我,感冒已经非常严重了,咳嗽到嗓子沙哑。在空旷的地铁上,他盯着我喝药、喝热水,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的矫情撒娇,他忍无可忍的时候说:乖,听话。那一刻,我觉得才是此去经年。
我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曾经更是好到他找女朋友我不同意都会分手。但是从来没有太多亲密的动作,连挽手都不曾。吃饭永远面对面,走路总是肩并肩,坐车也是排排坐。好朋友之间的肢体互动都不曾有过,尽管我也没觉得有何不正常。然而那天在快到火车站的路段,地铁上的人流开始变得比肩接踵,对于这样的场景我有些不太适应。我抓着他背在胸前的包,拥挤的人潮把我挤向他的方向,而他紧紧将我搂在了怀里,这是十一年来我们最亲密的姿势了。我什么都没有,他也没说。而他的手再没从我的肩上取下,一直持续到我到了火车站,准备进站的时候。我和以往的每一次分别一样,转身就要离开,他却叫住了我,说:来个拥抱吧。就把我抱在了怀里,说:乖,听话。我笑着,离开。
也许大家会觉得,我们就此改变,会发什么故事。但是,转身离开之后,一切如常。在各自的轨迹上,过着和原来一样的生活。故事并没有续集,我们依然是我们。
只是就像大冰说的:不论在风雨如晦中呛声大喊有多么难,不论在苦逼的日子里放声高歌有多么难,不论在繁杂的世界里维系清醒有多么难。闪念之间你会发现,总有些东西,不曾变淡。
乖,摸摸头;乖,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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