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在现实中对号入座】
· 1843年美国诉霍尔姆斯案(U.S. v. Holmes)
· 1884年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Regina v. Dudley & Stephens)富勒借鉴了以上两案的大量事实,如陷入绝境、抽签、人吃人、公众的同情、赦免的可能、夹杂着复杂政治因素的追诉、紧急避难的抗辩、陪审团的有罪宣告、陪审团的特殊判决、赦免的可能;但更为显著的是,富勒尖锐化了管辖权,增设了无线电通讯、工程专家的意见、探险组织的救援、某个角色的复杂反复、内战与社会契约历史背景、谋杀判死的律法、有差的司法判例……不平衡的事实遭遇法律思想的多样性,使得几个不同的观点都能够忠实于法律、在更宽泛的层面上实现平衡。
也因此,这个虚构的案例并不能给予现实中的案例以直接的参考性,但却给予了人们处理疑难案件的方法。
——萨伯
主体:
探险者:威特莫尔(W),死亡;其他4名探险者,于被困第32日获救,被告。
洞穴探险协会,探险者家属,工程师,医生委员会,医生委员会主席,陪审团,陪审团主席,检察官,被告律师,初审法庭,首席行政长官,上诉法庭。
渊源
法典规定:“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什么都必须被判处死刑。”——对此量刑法官没有自由裁量权。
陪审团特别裁决,即只提供已证明的事实,而把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交由法庭判决。
行政豁免,可减刑,陪审团及法官有权向行政长官请愿。
二审级。
时间、地点及事件:
事件发生在纽卡斯国。
4299年5月上旬,5名洞穴探险协会会员,进入位于联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发生山崩,一块巨岩挡住了他们所知的唯一出口。他们发现受困后,在洞口附近坐下等待救援。
由于5名探险者没有及时返回,探险者家属通知了协会,于是,一支救援队伍火速前往他们留于协会的探险地址。
营救难度超出预计,需不断增加人员及器械,专家们甚至在附近搭建了基地,由于山崩还在不断继续,营救工作数次被打断,甚至有十名营救人员因此丧生。
很快,洞穴探险协会的自有资金用完,八十万弗里拉(纽卡斯货币)的公众捐款和法定拨款投入,但在获救前也花得精光。
探险者只携带了勉强够吃的食物,洞穴内也没有动植物可供充饥。
在被困的第二十天,营救人员才获知探险者随身携带了无线通讯设备,营救人员迅速安装了一个相似设备。
第二十三天,W提议,用他带来的骰子决定吃掉其中一名探险者,否则想活下去是不可能的,4被告不愿意。
与洞内取得联系后,工程师说,至少还需十天;医疗专家说,根据他们描述的洞内情况,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十天后仍然存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洞内沉默了。
八小时后,W代表洞内探险者询问医生,若他们食用一名同伴的血肉,是否能撑过十天。对此,医生委员会主席很不情愿地给了肯定的答复。
W又问,通过抽签决定谁应该被吃掉,是否可行。医疗专家没有人愿意回答。
W继续问,营救组中的法官、政府官员、神父或牧师是否有人能够给予答复,仍然没有人愿意出声。
之后,洞内再也没有传来任何消息(事后证明并非因为电池耗尽)。
经过以上谈话,4被告接受了W的提议,并反复讨论了公平性的数学问题,最终敲定了一种抽签方式。
然而,在抽签之前,W宣布撤回约定,他经过反复考虑,认为在实施如此恐怖的权宜之计之前应该再撑一个星期。其他人坚持抽签,并由一被告代替W掷骰子,投掷之前要求W对代替行为的公平性表态,W没有表示异议。
抽签结果对W不利,他被同伴吃掉了。
第三十二天,4被告获救并住院接受治疗。
出院后,被控谋杀W。
审理过程中,陪审团询问可否仅做特别裁决,检察官、被告律师表示同意,法庭采纳。
陪审团通过审理,认定了上述事实,同时认可若法庭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与所指控的罪名相符,则他们就认定被告有罪。
据此裁定,法庭判决4被告谋杀W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陪审团解散后,陪审团成员、初审法官向首席行政长官请愿,将刑罚减至6个月。
迄今为止,首席行政长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揣测其正在等待上诉法院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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