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行程的原因,昨夜并没有更文。一大早就有读者问我,为什么没有更文,所以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要和一直支持并关注我的读者道个歉。此时的自己,正在合肥回南昌的归途。
——题记
(1)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好久不见每去到一座城市,走过一条街道,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心里仿佛轻声的哼起,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就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的胖子,虽然和燕子没有修成正果,却执意的去走过,那些年燕子走过的路,可惜爱与被爱,永远都不成正比。许多人往往都是乍见之欢,随后久处成厌。白头偕老,永结同心,大部分时候,却也只能是电影里的场景。
好久不见身边的人往往都很纳闷,你一个单身了二十多年的纯种单身狗,哪里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爱情理论,我微笑着不置可否,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许多事情看的多了,自然就懂了。
我记得有一位陌生的网友,和他女朋友分手的那天(是他提的分手的),喝的烂醉如泥,嚎啕大哭。
我问他为什么分手?他说:“和她在一起实在太累,甚至有一种大人带小孩子的感觉,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教,最要命的是什么都不问,许多事情,等到犯了错才知道”。
我问:“离开一个让你辛苦的人,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吗?难道你还爱着她。
他说:“我只是不甘心,付出了那么多,只换来这种心碎的结果。”
我说:“也许你们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喜欢上了一个错误的人。”你扪心自问的问问自己,爱自己是不是甚于爱她,对她的到底是喜欢还是爱?
喜欢的方式有千百种,也许始于颜值,终于才华。也许只是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她梳了一个你正好喜欢的发髻,以及她灿烂的笑容。
但既然是喜欢,又何必夸张成爱?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2)
但愿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好久不见
与w的相遇,具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我和她相识七年,三年不见。在临近归途,特意去安徽农业大学,和她匆匆的见了一面。
好久不见她是一个怕黑的女孩,也是这么多年来,唯一叫我胖子,我却不感到反感的朋友。在农大见到她的那一刻,有那么一瞬间心疼的感觉,原来那么生龙活虎的她,如今竟瘦的不成人形。究其原因,竟然是因为高考后的那段日子,她患上了轻度的抑郁症,而我因为远在浙江工地,对此一无所知。谈到那段日子,她除了苦笑,没有任何的表情。而我尽力的扯开话题,和她聊聊她最近新交的男友,缓解紧张的气氛。她的脸上,也逐渐的多了一些往日的笑容,我也开始释然。
好久不见离开的时候,她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她说,感觉你变了,人也终究是会变的,但对朋友的心,你始终没变。我告诉她,无论友情也好爱情也罢,最终的升华都会成为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爱笑的女孩,终究运气不会太差。
人说世间三大幸事,少年有为,中年得志,他乡遇故知。而我们何其有幸,能够在他乡遇见彼此。
(3)
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求相看两不厌。
从最开始的临时接到来合肥的通知,到现在踏上回南昌的归途,我一路在遇见,也一路在感动。
好久不见有位朋友说:“旅行,就是从自己活腻的城市,到别人活腻的城市去”对于这个观点,我不敢苟同。此次的出差,虽算不上旅行,但却是一次真正的心灵之旅。
好久不见正所谓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如果我们长时间呆在同一个地方,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你就会错把它当做全世界。
一路走来,从来时的软卧到归时的硬铺,从来时与那位陌生朋友的彻夜长谈,到现在归途中与一位小朋友的欢声笑语,我感受到的,都是来自于陌生人的善意。也许我们大家今生今世,只有一面之缘,但给对方带来的心灵上的触动,却足以聊慰平生。
但愿下一次的相遇,我们能遇见更好的彼此
每一次的随笔,就像是庄周梦蝶一样,不知道蝴蝶是我,还是我是蝴蝶,笔下是我,也不是我。人家说我写的行云流水也好,自己的碎碎念也罢。只有自己知道,我一直在坚持和自己对话。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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