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我便在小城镇里长大。
周围的人我都认识,他们也都认识我,隔远处晃晃荡荡走路的身影,我就能说出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工作,他们的卡其布深色的上衣在我眼前刻意晃了多少年。每个晨曦微露的早上,我总能看到大人们提着一袋子洋芋,或者几颗番茄、少许五花肉开始一天日记般的生活。那样的生活无交流地并入我的生活,像永远也解不开的莫比乌斯带,我只需等待长大,然后和他们一样。
那时我正值漫长的叛逆期,不知道往后的岁月还会更漫长。我不想成为一个平淡的人,我觉得自己一定能活出个不一样,如果周围的人是火,我就要成为灯泡里闪亮的钨丝,发出高冷的光,在阒寂无人见不到底的黑暗里,飞蛾扑向我,它不会死,我不会孤独。
幸而这个时代给了我一些比较成熟的希望。我可以好好读书,考一个远一点的大学,望尽天涯我的归处一定是一片繁华市廛,温柔富贵在梦里都数之不尽;我可以把每天早饭的五毛钱省下来,十年的话就是1800元,我可以买一张不知道去哪里的火车票,在那里成为一个有情有义的强盗,做一个自由奔放的人;我可以写一本小说,把儒雅的人和龌龊的人都写一遍,写他们千篇一律的情话和脏话,顺便把我也加进去,我是君子也是枭雄;我可以顺着居民楼后的小胡同一直向南方走,只要二十米,就能看到田埂边沃蔓的青草,和零星几个在田野里劳作的庄稼人,我一回头望向来处,穿卡其布上衣的工人三五成群地下班回家,离开是我的小秘密,就是这么容易。
胡同口经常坐着一位个子矮小,皮肤黧黑的修鞋匠。头发稀疏鬈曲,略微泛白,青葱鼻,薄嘴唇,少胡须,眼神里除了他手中正在修补的破鞋,应该是没有其他的东西了,昏昏欲睡的阳光从他的头顶照向他的脊梁,是一个模样周正身段清癯的中年男子。他身正板直地坐在小马扎上,在自己两平方米的领地里,拥有各式的剪子、锥子、起子、钉子以及其他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布满老茧的双手不住地忙碌着,最近修鞋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快搞不赢了,他哈哈地朝我笑着。
“我的鞋是布鞋,就算坏了我妈也会帮我缝,以后等我长大了买了皮鞋,我肯定找你修鞋。”
“你真乖……你可以让你妈给你买双皮鞋的。”
“不不不!我不喜欢穿皮鞋,太硬了,真的。”
“恩,也是,肚子饿了,我先吃点饭”鞋匠从身后的布袋子里一把掏出一个搪瓷饭缸,一打开盖子,冰冷的米饭上面铺着一层酱油炒莲花白,零星有几颗油渣子,我隔着都闻到了一股浓郁的猪油香,还有几根长长的泡豇豆蜷曲在饭缸角落,撒了一勺干干的辣椒油,饭菜拌在一起,大口地咀嚼,辛辣中生出一阵腾腾热气,额头上好似也沁出了一层微微细汗。“明天早点收摊子,我要去买条鱼,好久没吃鱼了,你知道怎么烧鱼吗?”
“不会……”
“很简单的。把鱼洗干净,一锅滚烫的热油,油炸酥透,使劲放葱姜蒜,最不能少的要抓一把泡海椒,两勺自家做的豆瓣酱,一定要自己做的,外面买的味道都不对劲,加清水加盐,慢慢熬到差不多干就可以了。如果有现熬的排骨汤浇进去就更不得了了,哈哈哈。”
“就是闭着眼睛放作料,然后一锅炖。”
“我最爱吃鱼眼睛,那么小一点点,鲜嫩无比,吃完了心里还想吃,还在念,吃鱼肉的时候就会后悔怎么先把鱼眼睛给吃了。好多人都说喜欢吃鱼眼睛的人会很凶,可我一点也不凶,所有人都不怕我……”
“那我下次试着吃一下鱼眼睛,我觉得我以后会变得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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