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遗,招致;咎(jiù),灾祸。富贵乃天赐,并非让人独享而已,理当以此替天行道、利国利民利天下。而世人大富大贵、有钱有势之后,往往忘了初心,难免膨胀,妄自尊大,骄奢淫逸。于是,水、火、官、盗、逆子并医院争相分金,亲家、仇家及自家合伙拆台,滔天的富贵也经不起这般不要命的折腾!哗啦啦大厦倒了也就罢了,怕就怕还有牢狱之灾、杀头之祸,更可怕的是给子孙留下祸根。

民国初年,聂云台先生所著《保富法》,讲述上海滩十余位豪商巨贾“富贵而骄”,最终“自遗其咎”、家破人亡的故事,在当时引起轰动。现如今,全世界里大大小小的官员因高贵而骄慢而被抓被关的,应该每分钟不少于一人;大大小小的富豪因财大气粗而被关甚至被杀的,似乎也有不少。所以,世人见怪不怪,即使聂云台先生再世,再写一百部《保富法新编》,未必会引起多大反响,还不如写写豪商巨贾的风流逸事名利双收。
这不知是老子的悲哀、云台先生的悲哀,还是时下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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